公司讓我們購買原始股份,並簽署股權代持協議,說等A輪融資後一萬會翻好多倍,靠譜嗎?

甜穎子

我想對於你們公司的認知,沒有人比你更清楚。

如果你覺得公司未來的發展還不錯,創始團隊靠得住的話,可能購買你們公司的原始股還是有好處。

我認為A輪融資翻好幾倍什麼的,並不是你要考慮購買你們公司原始股的核心因素,因為你現在只是買入,接下來的最為重要的事情是退出,而退出往往是你持有原始股最難的一部分。

退出決定了你是否會獲取收益,不退出對你而言並沒什麼既得利益。

我有很多朋友(不是投資行業的)購買了很多的早期公司的股份,到最後的核心問題都是退出的問題,我舉兩個例子,你可以參考一下:

A:A朋友購買某新三板掛牌公司的股份,這部分股權是代持的,代持帶來的麻煩就是如果你想顯名,就必須獲得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那麼對於你這樣的小股東根本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如果未來你想轉讓的話,就會比較麻煩(轉讓是退出的方式之一)。

當然,有些公司會以股份代持的協議,

跟你簽訂一個所謂的股份收益權的協議,也就是說你只有這部分股份的收益權,甚至連隱形股東也不算。

B:B朋友購買的早期投資項目的股份,後期項目發展良好,獲得了不小的下一輪融資,創始人自然不再希望與以前的投資人分享這喜悅的果實,就同之要求收購以前的股份,而這家公司剛好又是複雜的VIE結構,朋友購買的股份是國內控制實體,自然間,便沒了招數。

我舉這兩個例子是想告訴你,一,你要想明白,你們公司的未來發展到底可不可以,值不值得你購買;二,你要看清楚這代持協議,有沒有什麼坑。


sesameYang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當你知道股權代持後你大概應該知道風險了!

一、什麼是股權代持

股權代持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二、股權代持協議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股權代持的法律性質

立法模式的價值判斷

股權代持法律關係的構建

股權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種法律關係,第一種是實際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的法律關係,第二種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係,第三種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外第三人之間的關係。第一種關係僅涉及兩個個體,屬於個人法範疇,所以如果兩者出現爭議,只要能證明兩者存在股權代持關係,則實際股東的出資至少應從債權角度上得到確認。但問題是,股權對實際股東來講往往比因代出資產產生的債權更為重要。在實際股東要求確認股東身份的問題上,有人認為應視股權代持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實際股東為真正股東並享有股東權益、承擔相應股東義務和責任,則應應認定實際股東為真正股東。但筆者認為,雖然股權代持關係建立在實際股東和名義股東之間,但處於對公司穩定性的綜合考慮,第二種法律關係的考量變不可避免。所以,如果實際股東隱瞞身份,名義股東按照實際股東的意志出面行使股東權利,在公司和公司其他股東對實際股東對股權代持事項並不知情的情況下,為維繫公司法律關係的穩定和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不應鼓勵確認實際股東的股東身份。如果實際股東雖然通過名義股東隱名,但公司和公司其他股東知悉實際股東的存在,實際股東直接行使股東權利並承擔股東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公司獲其他股東因知情而喪失了為保護公司穩定性的抗辯理由,而且實際股東以其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經營事務後,已不允許公司將實際股東的人格否定,而應同樣從維護公司穩定性角度承認實際股東為真正股東。由於我國尚未因入“代名人”或“股權代持”等相關概念,所以法院在處理類似糾紛中應要求公司變更實際股東為登記股東。在第三種法律關係中,保護真正權利人和保護善意第三人是一對矛盾。在這個信息紛繁複雜的世界,要求交易者探究公司登記之外的隱名股東幾乎不可能,也不利於保護交易安全,正是因此,近代民法理論才確立了善意取得、保護善意第三人、表見代理等民法基本原則。所以,當股權被名義股東擅自出讓,實際股東無權以名義股東未取得其同意為由進行抗辯,同樣,當名義股東因出資不實或其他原因被追討股東責任時,也無權以自己不是實際股東為由進行抗辯。另外,當第三人有正當理由不知曉工商登記的內容並視實際股東為股東,則實際股東不得以非登記股東為由進行抗辯。

誠然,倘若隱名的目的是為了規避法律,如有些是為了享受外資優惠政策而使外國公司或個人代持中國公司或個人的股權,有些是為了迴避法律的人數和行業限制,有些是為了取得稅收優惠。根據合同法的基本原理,違反法律規定的約定是無效的,因此隱名股東的資格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2004年10月太平洋保險集團在與復旦大學合作成立復旦太平洋金融學院,其後太保集團收到保監會的整改通知,為此太保集團與北京實德投資有限公司做出了相關的代持股安排。但筆者認為,因為太保集團規避了保險法規定的“保險公司不得對非保險業進行投資”的相關規定,該代持股的安排很難得到合法確認。

在早期的《人民法院案例選》、《中國審判案例要覽》中曾經刊出過上海市地方法院審理的涉及確認股東權的幾個案例,雖然實際股東因出資持有所謂的內部“股東憑證”,或是簽署了章程、參加了股東大會,但最終因為沒有履行工商登記手續或實質上沒有完成法律規定的其他股東認定手續,而最終在案件中敗訴。可見幾年前上海市地方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中更傾向登記主義和要式主義。2004年8月5日,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由高新技術研究引發的股東權糾紛案,中科院五名老專家將與之合作的北京市依斯機電技術研究所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股權委託代持關係。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筆者認為,如果所投資公司的其他股東能提供證據認可五院士的真實股東身份,且五院士與被告間的合同在陳述真實股東和相關權利義務承擔上清楚明確,則在不違背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應認定五院士的真實股東身份。


草叢裡的野生熊貓

靠不靠譜不是我們說了算,你應該比我們更清楚!

既然公司讓你們購買原始股,且說等A輪融資後,會翻好多倍!這裡面說明了幾個問題:

公司未來發展情況如何

  • A輪融資後會翻倍,說明公司還處於起步階段,甚至是剛剛成立的新公司。處於這個階段的公司,風險是最大的,商業模式是否可行、市場到底有多大、創始團隊能力如何,都是一個未知數,沒有經過市場的考驗,一切都有可能!

  • 當然,這個階段我們稱為風險投資(風投),風險是大,未來的收益也十分可觀,具體要靠你的判斷,公司未來是否有發展壯大的可能!


股權代持的問題

  • 目前,總體看來,股權代持協議,是一個法律的“盲區”,具有一定的風險。對於股權簽訂代持協議,後期發生糾紛的例子有很多。非得簽訂股權代持協議的話,一要詳細瞭解協議條款;二是最好代持協議進行公證。

  • 另一種方式建議可以考慮,建立員工持股平臺,成立一個有限合夥企業,由員工投資、自願參與,集資購買公司原始股。由合夥企業代替員工個人,做為公司參股股東。這樣做的好處有很多,既可以避免公司創始人(控制人)股權稀釋,削弱其控制權的問題,還能避免其他潛在風險;又可以在不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情況下,讓員工分享到公司成長的紅利

【圖片來源網絡】

以上只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以供大家參考!!


操盤手信一

你問的問題不夠具體,沒有說明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如何持股,因此無法判斷是否靠譜。給你提幾點建議,供參考。

  1. 現在是股權投資時代,如果有這樣的條件及能力,可以考慮參與。
  2. 現在雖然是股權投資時代,但創業的風險也是非常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深套,因此在投資時一定要合理評估風險,量力而行。
  3. 從你提的問題來看,目前公司處於天使輪,公司離IPO還很遙遠。
  4. 公司目前處於天使輪,也是風險最大的時期,當然如果賭對了,收益也會很大。這個階段要想參與進去股權投資,關鍵看創始人是否具有企業家精神、賽道以及公司帳戶上的資金還可以維持多久,能不能在資金燒完前接上A輪。


部落酋長劉飛洲

起因,買原始股,結果溢價融資能掙錢。開始是皆大歡喜的,結果是人人嚮往的,關鍵過程沒描述哦。咱們來分析一下過程:

1.這是管理層股權釋放給員工,與員工共同發展的一個管理激勵策略。大家都買了股權,自然會一起為公司努力。但是管理層制定政策和方向不對,再努力也白費。先看管理層的能力,旁觀者清,你定然明白。

2.公司在A輪融資前,出售原始股給員工,而且是立即購買的實股,不是期權。是不是公司融資擱淺了,反而對內部集資式的融資。來達到融資的目的。簽訂的股權協議,有本金返還的退出條款嗎?如沒有,就要考慮是不是藉機融資。

3.股價,看未來,如果A輪進入能賺錢,A輪投資的估值真的能高於現在嗎?有沒有已經簽訂的A輪股權投資意向。如沒有,這裡就有A輪融資估值反而下滑不如以前估值高的可能,市場上經常有這樣的現象。因為公司運營有好有壞,好的時候估值就高壞的時候自然低和股票同理。

4.股價,看以前,公司設立之處真實投入多少錢,上論融資估值多少,現在員工入股估值多少。員工入股,大幅度提高公司估值,轉賣增加股權給員工,其實就是變相的欺騙,沒有合理的估值,不是恩惠,是利用員工集資。

結尾:依據四點,你又是公司內部員工,觀察細節,蒐集信息,做出正確的決斷,不要為了一點工資,做出損失股權本金的錯誤判斷。


我是李合偉:伯樂創投俱樂部創始人,創投商學院首席講師,著作《覺悟行果創業論》。幫助過300多位創業者創業成功。期待與您分享交流~~~


合偉說

作為投資人,對於融資前的公司內部自籌,我從2個方面來回答:

  1. 公司現狀決定了股份的價值。一個融資進度很快,而且發展勢頭特別好,此刻創始團隊這樣對員工是一種福利。不只是讓創業團隊的財富增值,還讓員工也獲得更好的收益。團結內部員工,增加大家對事業繼續投入。真正的從一個員工變成一位股東。如果公司現在是勒緊褲腰帶過日子,我建議要謹慎,一般靠融資發展的企業,都是輕資產,而即使公司破產清算,估計你只有幾張複印紙可以帶回家。

  2. 代持協議需要公證。我曾經遇到過因為購買內部股權的員工,最後公司融資來臨前,被創始團隊直接清除了,就是因為是員工與領導的不對等。當初是你的資金可以讓企業延續,但真正的資金到來時權益上的表現,的確是讓人心動。所以,如果真的想簽署協議,請讓你的律師看看協議本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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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投譚先生

根據提問人的描述,推斷提問人所在的公司正在籌備IPO。此時應注意審查如下內容:

1. 所在公司的基本情況;(徵信,涉訴等)

2. 代持方的基本情況

既然是股權代持協議,說明提問人的公司是通過持股平臺或其他形式來使提問人間接持股。那麼,代持方的情況也需要進行審查。

3. 股權代持協議的內容

一份協議涉及主體、權利義務(包括退出)、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等諸多條款,需要逐條審查。

4. 所在公司是否正在進行股權激勵

如公司已進行股權激勵,那麼股權激勵所涉文件也應審查。


律政林子

首先,是否能翻好多倍,需要你自己做科學判斷。你是公司員工,對公司價值自然比我清楚;

其次,股權代持模式不靠譜。因為後續的麻煩會非常多,比如不能參加公司股東會,股份無法轉讓或者轉讓非常麻煩等。現在常見的處理模式是員工成立合夥人主體,實際持有公司股權,所有人一致行動;

最後,構建退出及退出保證機制。投資關鍵在退出。不能退出,紙面價值沒有意義。比如,什麼時候退出?管理層以什麼樣方式、代價保證員工這部分股權順利退出及變現。

建議你和其他員工一起聘請專業律師或者資深投資人作為你們的顧問,他們的專業意見將一定程度上保障你們的權益。


石成金資本鄧建軍

首先這得看你們公司的產品是不是當下最領先的產品或者是不是最具創新思維的產品,才可能會有投資者找上門來投你,反之,就是你們公司缺錢了找你們融資的一個藉口,如果沒有進行過股改,沒有向證監會遞交過申請就開始發行所謂原始股,人數和金額一旦超過規定,甚至涉嫌犯罪。其次你公司產品很好,即使有風投進來,也是稀釋你們的股權,而不是使你們的股權變大,當然企業會獲得一筆資金,但這是不會分給你的,只有等公司真正上市後,股價很高,或者有馬雲那種大佬全盤收購您的公司,才能知道你的股權到底值多少錢


醉清風181572027

首先,你要預判公司的發展狀況和前景,尤其是A輪之前公司都是很"弱小"的,如果沒有較強的商業模式,在現在這個全民創業大潮中,很難吸引到機構投資人的介入。

在現階段,中國的投資機構每天見的項目都幾十,上百個,能拿到投資意向,並最終拿到錢的更是少之又少。

如果公司撐不到融資,買的所謂的原始股就是廢紙。

當然.……如果,公司能拿到投資,並能上市或者被併購,必然也會獲得鉅額收益。

所以,風險還是較大的,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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