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自持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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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自持”,通俗點兒來講,即開發商建好房子後,沒有選擇賣掉而是自己持有,也就是說,房子的產權是屬於開發商的。

“地產自持”在房地產行業又具體細分為兩種,一是房子的產權和運營權都是屬於開發商;二是房子的產權屬於開發商,但將運營權外包給專業的運營公司;

第一種,常見的主要有商場、購物中心,如龍湖天街、萬象城等;當然有些商業地產開發商出於回籠資金的需要而選擇將物業出售,然後再返租回來;

第二種,常見的主要有品牌酒店等物業,如希爾頓酒店、萬豪酒店等,這些酒店的物業基本上都是屬於開發商的,然後,開發商再將物業委託給專業的酒店管理集團,如萬豪、希爾頓、雅高等來運營;

當然,他們之間沒有一個很明確的劃分,像寫字樓物業,有的開發商選擇銷售、有的選擇自持;選擇自持的,有的會自己組建物業公司負責運營,有的則外包給五大行。

現在隨著房地產出現的一些新政策,如北京在拍賣土地時,白紙黑字的規定開發商要想拿地,必須自持一定比例的物業,及新變化,如消費者對消費場景要求提高,這就要求開發商必須統一規劃,統一運營,才能實現,而統一規劃和運營,又以自持為前提,所以,房地產物業自持,尤其是商業、寫字樓等物業,將會是未來的大勢所趨;

但是物業自持必須要解決一個現實的問題,那就是,當開發商自持物業的時候,就意味著大量的資金和收益無法變現,企業會隨時因為缺現金流而死掉,這也是為什麼之前,開發商很少自持物業的原因。

而破解得唯一辦法,就是大家一直說的reits,也就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T教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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