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要論買房遇到的糟心事,“心理陰影面積”最大的恐怕要論買到“問題屋”。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試想一下,

好不容易湊錢買到的房子

打算要住進去了,卻聽說曾經發生過兇殺事件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買了“凶宅”,一審判決業主支付15萬違約金

廣州市民熊女士(化名)一年前購買到荔灣區陳崗路一個樓梯樓單位,房屋按市價易手,熊女士一次性付清樓款,順利地完成了房屋的交接。

就在她收樓搞衛生的時候,無意中從鄰居處聽得該房屋曾經發生一女性租客自殺的個案

,頓時覺得晴天霹靂,隨即要求解除購房合同退款。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官司覆盤:母親幫女兒賣房,辯稱不知情

在一審和二審中,業主都主張,因為母親代為辦理日常相關事宜,她對房屋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知情,因此她不認為自己在這個買賣交易中刻意隱瞞,不承認有欺詐行為。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買方律師則表示,該案件中,關鍵在於認定業主對買方構成欺詐,而因業主欺詐簽訂的合同應當予以撤銷,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損失。根據常理,發生如此大的死亡事件,關係如此密切的賣家兩人不會就此毫無溝通交流。

經過二審法院庭審認為,“習俗,不能上升為法律義務”,且不認同買家因買賣不成而會在未來置業中蒙受損失,故此一審對違約金的判決被撤銷了,且房屋交易費用也從業主承擔變成共同對半承擔。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羅歡平

《律戰行動》季度戰將

廣東宏力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

本人也認同抽象概念的“習俗”並不能上升到法律義務,很難具體去適用,由於違背所謂的“習俗”而最終確定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不應該認為存在惡意的違約行為,房屋買賣,購買的標的物本身就是房屋,而人在房屋中正常過世更加是一種“習俗”,不應該認為在房屋中正常過世就認為存在惡意隱瞞重大事實,這與在房屋內存在“自殺”等非正常死亡的房屋完全不同,所以,在確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解除的情況下,不應支持業主承擔違約責任。

"買方律師表示,她對二審判決有保留意見。一審法官是由於認定業主欺詐,導致合同撤銷,從而認定買受人的所有損失由業主承擔;而二審法官認為:就算是“問題屋”也只是個人的感受,是習俗,不是法律義務。她認為:習俗是一種歷史形成的,對社會成員有一種非常強烈的行為制約作用。習俗是社會道德與法律的基礎。陳崗路轉讓的房屋實為“問題屋”,是普通人無法接受的,業主故意隱瞞“問題屋”這個事實,就是構成欺詐,欺詐也就是違背了法律義務,所以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熊女士購房後才從鄰居處

得知房屋曾經發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這不由得讓人對購買二手房有點怕怕。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怎麼避免買到“問題房”?

因此,如果遇到的“問題屋”並非沸沸揚揚的大事件,類似這種陳崗路租客自殺的個案僅屬於小範圍內傳播,非大範圍公眾知曉的案例怎麼辦。

對於如何避免買到“問題屋”?廣東宏力律師事務所羅歡平律師明言:首先我們得區分清楚“問題房”,本身這個概念就是十分抽象模糊的,要想避避免購買到“問題房”,只有作買方的自己在交易中多多詢問清楚房屋具體的情況,除了詢問中介,更重要的是自己去看樓查看現場的時候,可以主動與鄰居進行溝通做一下了解,避免出現遇到所謂的“問題房”。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其實面對買房這件事,不止有“凶宅”,在買房過程中還會遇見各種問題,就連明星也不例外。

趙薇老公房子被冒名出售

武某2014年與他人簽訂了購買房屋合同將趙薇丈夫黃有龍的一套房屋買下,此後卻發現房屋始終無法交付,故向法院起訴。然而房屋並非黃有龍主動賣出,而是其司機違法辦理委託公證賣出。

楊威、王麗坤等託“熟人”買房被騙

兩名女子偽造身份,虛構能買到低價商品房藉此騙取體育界名人楊威、鄒凱、羅雪娟和影視界名人王麗坤等27人購房款。因無法交付房產,最終給購房人造成損失共計3400餘萬元、港幣200餘萬元。

方子哥為兒買房遭遇“一房二賣”

方子哥通過某中介為兒子購買二手房,誰知當夫妻倆支付了居間服務費、保障服務費和房款後,竟被告知這間房已被原房主委託他人出售並辦理最高額抵押貸款。原房主被判無期徒刑,方子哥財房兩空。

李玲玉因房維權整10年

李玲玉2000年購買了一套別墅。但帶著1歲的孩子剛入住,就發現精裝房甲醛超標,室內空氣刺鼻。和開發商交涉多年無果後李玲玉提起訴訟。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買二手房經常會遇到賣家違約

即便是經過正規中介、簽訂正規的買賣合同

權益也未必能得到完全保障

而且,遇到這種情況也非常糟心

即使時間拖的起,房價也拖不起!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今天就說說購買二手房

該怎麼預防賣家違約和減少損失

一、買房前必須產權調查

買房前產權調查是必須的,一定不能少。如果要買的二手房處於抵押、轉賣狀態,或存在司法查封、行政查封、違章搭建等一系列情況,這樣的房子都不能過戶。

二、核實房屋及相關設施是否欠費

買房時一定要核實清楚房屋及相關設施是否有拖欠費用,如果有的話,一定要求原房主在交房前全部清結,或者直接保留部分房屋價款的尾款,確認沒有問題後再支付。

三、提高定金額度

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賣方毀約應雙倍返還定金,這樣定金交的越多,毀約方承擔的定金責任就會越多,這樣就會增加賣方毀約的成本,從而減少毀約的可能性。

四、在合同中約定過戶期限

在合同中約定過戶期限,並且按日支付違約金,以免賣方一直拖拖拖。只有過完戶,房子才算是買到了。

五、確認房屋真實信息

買房前,充分摸清房屋的情況,杜絕房東找任何理由毀約。例如查看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注意房屋是否在租等,以免產生糾紛。

六、在合同中增加補充條款

在補充條款中明確約定,如賣方拒不辦理過戶,或者因出賣方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則需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選擇安心承諾的中介公司

大型中介不一定全是最靠譜的,要選擇針對賣房違約,中介公司明確會承擔相應責任的,這種公司不但能夠為你提供更專業、高效的服務,還能夠最大程度上減免你的錢財損失。

廣州女子買到租客自殺“凶宅”,一審判業主賠15萬!沒想到事情逆轉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