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五种债务,一分钱都不用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我们都知道的道理,不过,这里讲的“钱”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借贷,是被法律所承认的合理债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五种债务,一分钱都不用还

然而现实中,有些人的债务是不被法律所承认的,这种债务就算你不还,债主也无法通过法律来强制要求你还。那么,哪些债务是可以不用的呢?

一、借款人是未成年人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网络贷款还是银行贷款,都有一个条件就是借款人必须年满18周岁,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那么签订的借款合同就是无效的,是不被法律承认的,这种债务也是可以不用还的。

二、不是自愿借的钱

借贷双方应该是你情我愿的,如果借款人不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借款合同,而是被他人逼迫欠下的钱,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类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无论合同条款是什么,法律都不予保护。

三、没有合同的民间借贷

俗话说的好,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既然是借贷,那么肯定需要有相应的合同,就算没有合同,至少欠条需要有。如果你借钱的时候既没有签订借贷合同,也没有写欠条,只是口头承诺过,那么这种债务就可以不用还。

四、高利贷

高利贷是违法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一般来说,年利率超过24%的贷款就是高利贷,但是需要注意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并不是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

此外,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不仅可以不用还,而且已经还了的还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如果出借人不返还,借款人也可以向法律寻求帮助。

五、超过诉讼时效没起诉的债务

不管是你借别人的钱还是你借钱给别人,需要清楚的是,如果借款人一方没有按时还钱,那么出借人追讨还钱是有一定的上诉时效的,时效一般是两年,如果出借人在这个期限内没有提起诉讼,那么借贷双方的债务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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