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还可以竞选总统吗?

MDS博少

奥巴马不能再当美国总统了,但还可以当其他国家的总统。


按照美国宪法规定,总统不能连任两届以上,也不能担任两次以上。奥巴马虽然只当了一次总统,但已经连任两届,所以不能再竞选美国总统,当然也就不能再当美国总统了。如果奥巴马再参加竞选,就是违宪,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奥巴马可以改变国籍,到其他国家竞选总统。据英国《每日邮报》2017年2月26日报道,法国总统大选将于4月份举行第一轮投票,近日,一个名为obama17的组织却在巴黎街头大量张贴印有奥巴马头像的竞选海报,并表示已经发起请愿,要求奥巴马来竞选法国总统。由此说明两个问题:第一,奥巴马可以竞选其他国家的总统;第二,奥巴马在有些国家还受到欢迎。


1961年出生的奥巴马还很年轻,虽然在美国当总统没有希望了,但如果还想当总统,马上改变国籍去其他国家,完全还来得及。正如有人建议,因为奥巴马是黑色人种,估计去非洲非常受欢迎,能够领导美国8年的奥巴马,到了非洲更会如鱼得水。


毛开云

如果题主指的是美国总统,那么很遗憾,奥巴马这辈子都不可能了。奥巴马在2008年当选美国总统,并且在2012年取得连任,于2017年卸任,当了整整两届美国总统。根据美国宪法规定,总统不能连任两届以上,也不能在正常情况下担任两次以上。那么有人奇怪了,什么叫正常情况下担任两次?难道还有不正常的情况?

因为还存在特殊情况,我们假设有个叫小明的人,当了副总统,但是总统突然挂掉了,小明就得立即继任总统,如果这个时候是前总统任期的两年内,那么小明任期结束后,就只能再选一任。假如小明是在前总统任期的第三年接任了总统,那么等任期结束后,小明还可以再选两任。这就是非常特殊的情况了,但如果是正儿八经的当了两任总统,那自然没的说,这辈子再也没机会当总统。假如在正常情况下选上了总统,但是上台后被人感觉很不靠谱,结果竞选连任失败。那么此人以后依然可以继续竞选总统,如果又当选了,并且痛改前非,努力变得靠谱了,但依然不能再选下一任总统,因为此前已经当过一次总统了,这辈子不能当两次。

综上所述,奥巴马无法继续竞选总统,因为奥巴马当过两次总统,而且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当选的总统,自然也就失去了继续当总统的条件。或许有人说,奥巴马可以钻美国法律的空子呀,比如说再整个副总统当当,然后让总统辞职,这样他不就可以再当总统了吗?其实这就属于想多了,因为美国宪法规定只能担任两次总统,就算你再次当了副总统,到时候国会也不会允许你继任总统,否则就会被扣上破坏美国宪法精神的帽子,会遭到被国会弹劾,不会有好果子吃。假如某一天奥巴马真的成为了副总统,也碰巧总统又出事了,他最理性的选择就是立马辞职,以防止出现所谓的宪法危机,因为这种事情不是闹着玩的,不小心就会惹出大乱子,根本担不起。同样道理,如果奥巴马成为了众议院议长,在出现总统和副总统同时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时,他最理性的选择依然是辞职。

如果不是非得当美国总统,那么奥巴马其实还是有机会的。奥巴马可以选择放弃美国国籍,移民俄罗斯,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假如奥巴马成为了俄罗斯公民,在俄罗斯居住10年以上就可以参加竞选了。奥巴马也可以去法国和德国,竞选法国和德国的总统,也可以回非洲,成为非洲某个国家的总统。当然了,相比于俄罗斯、法国和德国,奥巴马去非洲竞选总统的成功率,肯定是最大的。


图维坦

奥巴马不可以再竞选总统了。对于当了两届总统后今年才56岁的奥巴马而言,很不幸的是,他不可能再重温总统梦,一方面是因为奥巴马生不逢时,另一方面是奥巴马生不逢地。

之所以说奥巴马生不逢时,是因为在1951年之前美国宪法是没有明确限制总统任职届数的。也就是说,假如奥巴马在1951年之前当了两届总统,宪法是不限制奥巴马再次竞选总统的。之所以在1951年前除了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二战特殊时期连任四届总统)外的其他总统的任职届数不超过两届,主要是因为这是历届总统们效仿开国总统华盛顿而依循的政治传统和政治规矩。

西奥多.罗斯福就是卸任总统再次参选总统的一个代表性例子。西奥多.罗斯福在1901-1909年当了8年总统后,在1912年再次参选总统,但可惜的是最后败给了威尔逊。195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22条修正案明确规定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8年。所以生不逢时的奥巴马是没机会再竞选总统了,只能好好过退休生活,多发挥余热。

之所以说奥巴马生不逢地,是因为如果生在拉美、中东或俄罗斯,他是可以多次竞选总统的。比如玩转总统大选的普京如今已是俄罗斯第四届总统了。奥巴马没有普京这样的福气。尽管他特别想挑战不断破坏他政治遗产的特朗普,但今生再无机会。


睿恪煦

2017年1月10日,即将届满卸任的奥巴马在他的第二故乡芝加哥麦克考米克广场的湖滨会议中心发表告别演讲。期间有支持者大声呼喊“再来4年”、“再来4年”,奥巴马当即笑答:我不能这样做。奥巴马之所以这样回答是因为他必须遵守“美国宪法第22条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22条修正案”限制了美国总统的任期。内容如下:

第一款:无论何人,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无论何人,在他人当选总统任期内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超过两年,不得当选担任总统职务超过一次。但本条不适用于在国会提出本条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的任何人;也不妨碍本条在一届总统任期内生效时正在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的任何人,在此届任期结束前继续担任总统职务或代理总统。
第二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将其提交各州之日起7年以内,由4分之3州议会批准为宪法修正案,不得发生效力。
正是该修正案否决了奥巴马有生之年再度成为美国总统的可能。

“第22条修正案”于1947年共和党主导的第八十届国会上提出的。在获得国会批准后,并于1951年2月27日得到修正案第二款规定数量州的批准得以生效。诞生该修正案的背景则是源于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连续四次担任美国总统。1940年,在“小罗斯福”寻求第三任时,美国选民已经对其总统候选人资格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商界领袖德尔.威尔基举起了“不许任三届!”的口号。针对“小罗斯福”表示“如果你让一个人不可或缺,那么这会让我们所有人都不自由。”但是这没能阻止“小罗斯福”又连任了两届总统。1944年,“小罗斯福”寻求第四任时,作为共和党候选人的托马斯·杜威说,四个总统任期是对我们自由最危险的威胁。

1945年“小罗斯福”在就职第四任总统后,三个月不到的时间内因病去世。随即共和党人就着手起草“第22条修正案”,最终于1951年获得通过。不过话说回来,“小罗斯福”之所以能够连任四届美国总统是有其特殊的“二战”背景。这是题外话,我这里就不多说了。

关于限制总统任期的问题,其实早在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就已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是第一位提出任何人不得担任行政首脑超过8年的总统。当时佛蒙特州立法机构写信给他,请他参加第三次总统竞选。1807年12月10日,杰斐逊在信中回复道,“如果终止主要行政长官任期的规定不由宪法或惯例固定下来,那他的职务名义上是4年,而实际上会成为终身制。历史表明,这进一步演变成世袭制会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杰斐逊“两届任期限制”的观点之后在美国形成惯例。直至被“小罗斯福”打破。

修正案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总统终身制甚至世袭制出现的可能。因此理论上美国公民是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及任何政党为了一己之私再度修改“第22条修正案”。那是民主倒退的行为!

贝贝和豆豆的视野

最近几天,惺惺相惜的特朗普与普京相继对奥巴马“实捶”,让奥巴马的日子相当难过:特朗普5月8日宣布美国退出伊核协议,毫不手软地推翻奥巴马最重要的政治遗产;5月7日,奥巴马的头号对手、最看不顺眼的人普京,宣誓就职,开启了第四任总统任期。为什么普京当了三届14年总统,还能担任第四任总统,而奥巴马只连任两届8年的总统,就彻底跟总统大位无缘呢?这是因为美俄两国宪法的不同规定所致。

众所周知,美国总统最多只能干两届,每届任期4年。卸任后,就没有半点机会再当选总统。其实,美国历任总统中也有人像普京一样,干了三四个任期,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富兰克林·罗斯福,史称“小罗斯福”。


富兰克林·罗斯福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超过两届(连任四届,病逝于第四届任期中)的总统,也是美国迄今为止在任时间最长的总统。他的这个记录在美国是空前绝后的,无人可以超越,因为美国修改了宪法,压缩了总统的任期。

1945年4月12日,富兰克林·罗斯福,为了平衡民主党与共和党的利益,而且美国人认为和平时期总统任期过长对国家的发展不利,于是,国会提出第22条宪法修正案,要求将总统任期不超过两届的传统明确写入宪法。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论何人不得当选总统职务两次以上;无论何人在他人任期内担任总统或代理总统超过两年者,不得当选担作总统职务一次以上。


1951年,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获得批准。自此,任何一个美国人当选总统,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所有,奥巴马当了二届美国总统,就不允许再担任总统,尽管他至今的人气还很高。

普京就不一样了。俄罗斯联邦宪法只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两届,而没有规定只能当两届的总统。因此,2008年,普京两届总统任期结束后,和他的亲信、时任总理梅德韦杰夫互换位置,梅德韦杰夫高升总统,普京去当总理。四年后,这哥俩又呼唤位子,梅德韦杰夫回去当总理,普京回去当总统。前几天,普京开始了第四个总统任期,梅德韦杰夫也连任总理,皆大欢喜。这一幕,大西洋彼岸的奥巴马看在眼里,心情估计特别的复杂,或许是对老对手普京无比强烈的羡慕妒忌恨。

或许,因为宪法的限制,干了两任总统的奥巴马彻底与白宫缘尽,彻底不能掌握公权力,他的继任者特朗普对待他留下的政治遗产才敢那样肆无忌惮,丝毫不用担心他日后卷土重来,利用公权力打击报复。为此,凡是奥巴马留下的,特朗普全都毫不留情地毁掉!前几天,特朗普大手一挥,把奥巴马苦心经营多年才换来的最光辉的政治遗产——伊核协议废除了,变成了一张废纸。可以说,奥巴马是美国历任总统中最悲催的一个,离开了白宫,什么也没留下,全被特朗普铲除了,连雁过留声,人过留名都做不到。忍无可忍的奥巴马终于站出来发声,直指特朗普的这个做法是“极其严重的错误”。

除了在媒体上发声怒对特朗普,或者在推特上与特朗普干仗,对于铲除了奥巴马所有政治遗产的特朗普,奥巴马一点辙也没有!或许,这些天,他脑海里全是安享在克里姆林宫里的普京高大、伟岸的形象吧。


飞狼

美国总统可以连任一届,不可以再继续连任。也就是说,可以当总统连续当八年,八年过后,不可以再当总统。也不可以在隔着几年后再当总统。而且这八年必须是连续担任的,不允许中间相隔。美国宪法就是这么规定的。不过美国历史有一个唯一的,极为特殊的情况,就是罗斯福连任超过了八年,那是因为战争和经济的特殊因为,是国家的需要。

宪法这么规定,其实有着历史渊源。美国独立战争时,华盛顿领导美国人民取得了这次战争的胜利,华盛顿由此受到了美国人民的热烈拥戴,希望华盛顿在连任两届总统后还能继续连任,但华盛顿以保证宪法的神圣为由,坚决辞去了总统职位,留下了美谈。从此,美国宪法关于总统的任期问题就从来没有更改过,一直保持着它的严肃性。


来自月亮的他

奥巴马这个人在美国总统任期内有所作为,他有自己的内心定力,尤其在对外关系上,做为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内心有定力这是很关键的问题,有自己的内心定力,那就有强大的战略定力,你看普京能力可以说很强,他看人的表像一般不是正面看人,而是瞄着你,奥巴马可以说对普京也算看的明白,敬而远之,不直接对招,远远使招,这叫聪明,奥巴马处理国际关系基本没有失误,可以说的过去。

现在人们为什么又提出奥巴马还可以当选总统吗?无非就是他当政期间人们觉得他还行,没有昏招,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来奥巴马的人气很好,能力认可,至于可以竞选总统与否那还不是人说了算吗,没有问题,从年龄、能力上都是上佳的时候。


杨柳青青春之声

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美国公民不可以超过两次当选为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华盛顿连任两届后为了彰显民主而拒绝参选。于是产生了美国总统最多连任两届的惯例,但此时法律上没有规定总统可以连任多久。

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上台之后,由于接连遭遇了经济大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于是总统连任了四届,四五年初死在任上。国会在他死后才感到后怕,我的天哪,辛亏这罗斯福是个好总统,万一要是希特勒似的总统在美国连任四届,这简直不堪设想啊,于是国会制定宪法修正案,不允许任何美国公民超过两次当选总统。

奥巴马在2009年上台,2013年成功连任,所以他没有资格参选总统。


FU32209167

不可以!

其它答案里有人说奥巴马加入俄罗斯国籍,就可以多当几任总统了,这种抖机灵也算是博大家一乐!

都知道大部分国家的总统最多只能连任两届,但考虑到1961年出生的奥巴马还比较年轻,有吃瓜群众就好奇奥巴马是否可以学普京,两届任期结束后竞选下下届总统。

大家真是多虑了!实际上,美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已经立法对总统进行了规定。

“No person shall 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of the President more than twice. ”

无论是谁,都不能当选担任美国总统超过两次。

——《美国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 》

所以,实际美国法律规定的是:任何人都只能最多两次担任美国总统,并不是所谓的“最多连任两届”。无论是连任还是隔几届再参选,每个人只有两次机会,也就是最多有8年时间作为全世界最有权力的人。

所以,建议奥巴马还是听从网友的建议考虑入籍俄罗斯...



国外见闻录

如果没有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奥巴马是可以再次竞选总统的,但自从美国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在1951年生效后,奥巴马已经连任两任了,不能再竞选总统了。


贝拉克·侯赛因·奥巴马


美国1787年宪法本身没有规定总统任期,不过华盛顿、杰斐逊等美国开国元勋在政治实践中逐渐确立了总统任期不能超过两任的惯例,这样到南北战争前夕,总统任期不能超过两任已经成为了美国一项重要的不成文的政治制度。

当然在美国历史上,也不是没有人想挑战这一政治制度,比如说尤利西斯·格兰特、西奥多·罗斯福等等,但真正连任超过两任的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在正是因为他的四届总统的任期,甚至在最后一个任期死在任上,这大大破坏了不能连任超过两任的这一惯例。所以1947年美国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1951年这一修正案生效。该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能连任超过两任(当然,作为副总统因总统被弹劾或者死亡继任的话,如果总统任期已过半,可以谋求连任两任,也就是说,可以最多担任不超过十年的总统)。这一修正案生效后,任何人都不能担任超过两任的总统了,奥巴马也不例外。

当然,有没有办法在美国现行体制下,让奥巴马再竞选总统呢?办法是有的,就是推动新宪法修正案通过,废除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这在美国历史上是有先例的,就是废除禁酒令(第十八条)的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一条。

当然这只是假设,毕竟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总统任期不超过两任在美国非常深入人心,被认为是美国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想要废除这一条,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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