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印度的種姓製度和貧富差距?

arthur中外古今

2016年印度總人口13.24億,83%也就是11億人信仰印度教。其中4%的婆羅門約4500萬佔社會總財富近50%,全國70%行政司法職務,50%的議員總量。可見印度財富集中程度。

第二第三等級約26%,人口2.8億,約佔20%社會財富。第四等級約50%,賤民約20%,及2億非印度教徒合起來是9.9億人,只佔不到30%的社會財富。

近年,隨著社會經濟,信息產業發展,在大量聚集人口的城市中,低種姓者有了些進展。法律也強制規定,大學和公共職務給第四第五等級保留若干份額。但這些進展是微小的,甚至可以忽略的。

形成如此局面是種姓制度3500年來對印度人深入骨髓的滲透,是選舉無法改變的。

比如一個村莊有2000成年人。其中一半人給一戶婆羅門做工做佃。選舉時,婆羅門說,把選票領來全交給老爺。婆羅門老爺說話可比法律有效,如此他就掌握了1001票,當然會投給相同身份的婆羅門競選者。過後不過最多給每人分兩斤大米而已。

同時,印度教禁止女子低嫁卻允許二三等級女子上嫁並提高該女子及子女的種姓,當然那得攜帶大量嫁妝才行。而軍政貴族的剎帝利,工商企業主的吠舍怎麼經得起這個誘惑?

財富就是如此運轉,二三等級剝削掠奪來了之後再奉獻到婆羅門手上。反正嫁給同種姓也要給嫁妝的。

最後說的是教育。

能接受高等教育大多是前三種姓的白人,而且能夠使用英語。第四第五等級就算受了高等教育也依舊自卑,面對高種姓難以平等交流,更談不上競爭,自身也沒有什麼人脈與財力繼續發展。即便少數人能夠獲得些財富,但於總量來說,連點綴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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