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寧遠水市水庫三名小孩溺水 真相來了

近日,網上一則“三名小孩在水市水庫溺水”的消息和視頻引起了網友的大量關注和轉發,內容時長10秒,疑似溺水事故現場處置的視頻圖像更是讓廣大家長恐慌不已。

网传宁远水市水库三名小孩溺水 真相来了
网传宁远水市水库三名小孩溺水 真相来了

兩個相距400多公里的城市,居然都在轉發同一個視頻!這個在網上瘋轉的消息是真是假,相信各位寧遠網友已經心裡有數了吧。

視頻來源信息雖然失實,但是造成了一定的恐慌,不過謠傳及恐慌的原因卻是眾所周知的,因為夏季來臨,需要時刻警惕兒童溺水事故。寧遠縣教育局也早在今年4月就開始了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除了政府部門抓好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家長同樣也不能疏忽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畢竟,在孩子的成長道路上,家長同樣承擔著教育者的職責。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散佈謠言,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希望廣大群眾增強對各類信息的辨別力,不信謠、不傳謠,不為虛假信息提供生存的空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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