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临西县范庄遗址

范庄遗址因位于今河北省临西县西南部的范庄村而命名。它是今临西县域内发现的存在时间较早、历史链条较为完整、遗存最为丰富的一个遗址区。其上层文化遗址面积约8000平方米左右。

一、范庄遗址的发现

范庄遗址最早发现于2006年。因村民垫宅基取土而发现了几处唐、五代、北宋墓葬和北宋时期的一眼水井、陶瓷器而为人们所知,一时间,文物贩子趋之若鹜,引起了极大地轰动。

后来的机械化作业又增加了挖掘深度,从而暴露出了遗址西北部疑似陶窑的遗址和遗址中的文化层。但,由于遗址区核心部位的土层大部被挖走,致使大量的陶器皿及其残片等物自然流失。现在所能见到的是遗址区的边缘部分。可喜的是,其遗址区中疑似陶窑的部分和遗址的下层文化尚未完全被破坏。

在2009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河北省文物普查队的专家在笔者引领下,到范庄遗址进行考察,意外地发现了一块较为完整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双面粗蔴布纹平瓦,由此引起了一行人的重视,并在此遗址进行了简单的地层调查,在遗址区东北部的调查中,发现了一处较为明显的文化层。就当时已经暴露出来的文化层及出土文物初步判定其为“战、汉遗址”,但其属性未明。

2010年5月,笔者配合群众取土,加强了跟踪调查,耗时近两个月,获益匪浅。经挖掘认定,范庄遗址的文化层有上、下两层文化。其上层文化应为商、周、战、汉时期文化,上层文化下部隔80㎝不等的沙层淤积下是商代以前文化。至此,我们方才认识到,省文物普查专家所调查的文物点属范庄遗址上层文化的东北部边缘部分。总起来看,范庄遗址的文化层如下图:

耕作层

1

淤积层

2

上部文化层

3

淤积层

4

下部文化层

5


范庄遗址文化层示意图

经测定,范庄遗址已暴露出来的文化层面积当在100×80平方米左右。现取土坑的东部为水泥公路和范庄小学占压;取土坑的北部挖掘较浅,特别是西北部,明显地断面文化层尚未完全暴露出来。

综上所述,范庄遗址的最大特点是遗址面积大,文化层堆积厚度大,文化层明显,特别是遗址的西北部,基本上为灰土,烧土和陶片堆积,其文化层最厚处达3米之多。

由于范庄遗址大部为垫宅基时群众用挖土机无序挖掘,所以,很好的文化层皆被人为破坏,大量的出土物被随土拉走或遭遗弃、破坏,这无不给遗址的全面了解和研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尽管如此,范庄遗址的发现和及时抢救,对于临西历史文化的研究和陶器烧造史、人类文明史的研究还都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范庄遗址的上层文化

范庄遗址上部文化层出土物丰富。除遗址西北部明显的陶窑遗址外,还见有陶器、青铜器、铁器、蚌器、石器等类型。

陶器遗存,是范庄遗址的主要遗存。在陶器遗存中又有日用陶器皿和建筑用陶两大类。其中,日用陶器皿又见有生活用陶、陶纺织器、陶窑具和陶明器等。

日用陶器皿

生活用陶,见有陶鬲、高领罐、陶盆、陶钵、陶豆、陶杯、酿酒陶壶等器皿及其残片。其器物年代自商、周至春秋、战国和西汉,跨越年代在1500多年。

陶纺织器,见有陶纺轮等一些极具时代特征的典型器物。

陶窑具,见有制陶鬲的足模等器物。有长期使用磨光的痕迹。

陶明器

,见有战国陶鼎耳、陶豆(也作生活器)等祭祀或随葬用器。

陶生活器,见有陶鬲及其残片等。

建筑用陶

建筑用陶,发现有双面粗蔴布纹平瓦、外部刻划细直线纹(多半截有刻划纹),内模印菱形纹的板瓦、早期陶砖三种类型。

双面粗蔴布纹平瓦所见相对较多。其完整器形呈长方形,长32㎝,宽28㎝,厚2㎝。烧成温度高低不等,有的还达到了烧结的程度。这种平瓦制作考究,双面粗蔴布纹,纹饰规整。其胎质粗陋,胎体厚重,胎体内陶土成分复杂。据省“三普”专家称,此类建筑平瓦为春秋、战国时期遗物,应属国内考古罕见品种。它的出土,为我国建筑史上平瓦的研究提供了实物依据,也填补了古代建筑材料应用上的一个空白。

板瓦,遗址中存量较小。它的外部用尖利的器物刻划有多半截直线纹(以利于流水),内部有模印的菱形纹(以利于沾结牢固)。此类板瓦在与范庄遗址比邻的榆阳古城遗址(今西马鸣堂东南)和万庄遗址中也有发现。说明此两处遗址中使用的板瓦均应为范庄陶窑所烧造。

早期青砖,遗址中偶见。青砖的胎质粗陋,胎体内含杂质较多,孔洞较大,且有稻麦壳之类的填充物,以增加陶坯的拉力。此类青砖做工原始,背面没有汉、唐砖之类的网格纹或粗、细直线纹饰。分析其年代,应为战国或战国以前之遗物。同一类型的陶砖在榆阳古城遗址中也有发现,说明其亦为范庄陶窑所烧造。此类青砖为今临西县域内首次发现,经研究,它应是建筑用陶砖的雏形。

青铜器

青铜器,见有铸造精良,残件呈长方形薄片(残长6㎝,宽4㎝,厚0.15㎝),其中一个侧面有斜直线纹,深峻纤细,十分规矩。与此斜直线纹相协调的一个边上带有规矩的锯齿纹。锯齿纹和斜直线纹互相协调,十分精致,未见使用痕迹。判定为商、周遗物,此遗物发现于上部文化层的下部。

蚌器

蚌器,一是见有原始贝壳,且存量较大,它大小不一,多存在于上部文化层的下半部。分析它的存在,很可能是商代前后作为商品交易中的等价参照物而存在的,如“今之用钱然”。二是贝、蚌、刀、铲类器物,偶见残蚌镰。蚌刀,多用蚌类磨制,即把蚌类的前头磨尖、磨快,用以切割肉类、陶泥等物。蚌镰,是利用大贝壳磨去多余的部分,使之磨成像今人使用的木梳状的大样,然后把刃部磨薄、并磨出锯齿纹,之后再把锯齿的两面小刃磨快,最后,在蚌镰的中间钻孔(双面行钻)1-2个,即完成了蚌镰制作的全过程。在上层文化中,它的存在都是以残件出现的,未见一个完整器,且都是在上层文化的下半部分发现的,多见有使用痕迹。

石器

石器,见有两种类型,一是作砍、砸器而使用者;二是作为磨制器而使用者。磨制石器多使用痕迹明显,其体积不大。

铁器

所见不多的铁器,多锈蚀严重,以致其器形难辨,存在于上层文化层。

除上述遗存外,范庄遗址中还见有大型或小型哺乳动物骨骼及偶见的人骨。这些骨骼多骨质坚硬,个别已近“石化”的程度。此类骨骼遗存多在上部文化层的下部埋藏。除动物骨骼外,在这一文化层中还见有一处粟类种子的埋藏。它成堆出土,已经碳化。动物骨骼和粟类的出土,说明当时范庄遗址上层文化先民的生活已经由狩猎向农耕或采集农业过渡。

三、范庄遗址的下层文化

范庄遗址的下层文化是在上层文化之下隔80㎝不等的沙层下的又一个文化层。此文化层厚度近1米。

范庄遗址的下层文化的存在年代明显地早于上层文化。分析其原因,在下层文化形成之后的某一个时期,此地遭遇到一次洪水,以致把下层文化埋压于下,形成了上、下两个文化层之间80㎝不等的淤积沙层。

范庄遗址的下部文化层面积较小,大致在60m×20m的范围内。此文化层中出土物比较简单,有类型三:一、原始贝壳类,所见不多,所见者也是个体较小、没有较大型的,更没有发现12.5㎝以上的大型贝壳。二、原始陶片类,这类陶片在此文化层中散见,经分析,这种陶片为手工或慢轮拉坯,与上层文化出土陶片相比较薄,陶片颜色红、褐相间,火候不匀,无纹饰,胎质粗陋、松散,烧成温度较低,陶土成分复杂,陶片出土后,内侧均见有不规则的冰裂纹。分析其器型,当为釜、壶之类。把范庄遗址下层文化出土陶片和与其遗址相邻的罗庄遗址“阴沉木”周边出土陶片相比对,其陶土成分、烧成温度、陶片厚薄、冰裂纹的开片方式等,均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说明其存在年代相同或相差不大。三、蚌镰类,在今范庄遗址碑正西走数十米处,笔者在发掘中发现了不到1平方米范围的一处遗存。通过细心发掘,集中出土了三枚较为完整的蚌镰和数件残件。这也许是上帝的特意安排或恩赐,使我有幸与我们的先人制造之器物零距离接触,并亲自体验先人生存的艰辛与苦难……

如上述,蚌镰的制作大致需要五步完成。第一步,磨制大样,即把一个12.5㎝以上的大贝壳通过磨制,使之形成一个类似今人使用的木梳状的大样;第二步,把大样上的刃部磨薄、磨快;第三步,加工锯齿,即在磨薄的刃部进行加工,磨制出间隔一致、大小相同的锯齿;第四步,对刃部的“锯齿”进行磨制加工,使每个锯齿的两个小面都磨薄、磨快。这是极费时、费力且需要耐心的一步;第五步,钻孔,即采用双面行钻的方法在蚌镰的中间部位钻出一个或两个(多为一个)孔径为0.3㎝左右的小孔。通过以上数道工序,一件蚌镰的制作即告结束。

范庄遗址下层文化中出土的数件蚌镰的完整器均长12.5㎝,宽5.5㎝,孔径0.3㎝,规格一致。数件完整器中,有两件为刃部满锯齿纹,一件为半截锯齿纹。细审后者,似应为根据某种需要特意制作,或为尚未制作完成的半成品,不知孰是。

研究蚌镰的器形,类似今人使用的锯子,用其来采割植物、锯制木头,当是较为得心应手的器物。由于怀疑蚌镰的坚韧程度,笔者曾亲自体验着“作”了一件这样的器物。其刃部的开齿,借助于今天的小钢锯来锯制都十分费力。其钻孔,借用木工师傅的木钻都非常费时。一旦制作完成后,用来锯一些木棍之类的东西也可锯得动,由此可见蚌镰的坚韧锋利程度。如此的材质,不知古人是以何等工具制作完成的。

应当说明的是,数件蚌镰集中出土于不到一平方米范围的沙层之内,并且均是未曾使用过的。依此分析,此地应为磨制蚌镰的匠师们将蚌镰磨制完成后存放于此。其制作目的似乎不是为了自用,而是要进行商品交换。

还应当说明的是,在范庄遗址上层文化的下半部分出土的残蚌镰则多是使用器。同一文化层中出土的一件带有斜线纹的青铜镰器,应是蚌镰的改进型器物,其具体用途待考。

四、范庄遗址的遗存上限与遗存下限

判定一个古遗址的年代,一般情况下,一是要看地层与埋深,二是要研究出土器物。

据测量,范庄遗址上层文化层距今地表15米左右,下层文化距今地表18米左右。根据今临西县西南部地域地层的淤积情况,并参照其他遗址的埋深,判定此遗址下层文化的下限应为新石器时代至商代文化。

范庄遗址下层文化出土的蚌镰,其延续使用时间较长。它发端于新石器时代,下终于商代。国家考古发现的“红山文化”和“双墩遗址”均有此类器物遗存,它们均属距今5000年以上的新石器时代遗物。笔者在河南安阳小屯村(商代遗址)与专家座谈认定,蚌镰制作和使用的下限是商代。在小屯村,也出土有不少此类遗物,其文物商店也有类似器物出售,文物商们把它的下限也认定为商代。这就是说,蚌镰制作和使用的历史是新石器时代至商代这样一个较为宽泛的时间段。

根据1975年文物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年代简表》认定:“在商、周时期,黄河上游地区的辛店文化、寺洼文化、沙井文化,长江下游的印纹硬陶文化仍属于新石器时代。”这就是说,新石器时代在个别领域延至商、周时期。

范庄遗址下层文化除蚌镰出土外,还见有非轮制技术的陶片和偶见的磨制石器。如果将这三类出土文物放在一个平台上去考量,则可以认定:范庄遗址的下层文化的上限应是“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存,大约为公元前5000年——公元前2500年之间。目前,在我国境内已发现的属于这一时期的人类文化遗址数量极多,分布范围更广,并形成了具有典型性和共性特征的文化区。如位于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大汶口文化,位于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等。每一个文化区均覆盖了较大面积,有数量不等的遗址。此外,在这些文化区之外还有很多人类遗址分布,也具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特征。在这一时期,陶器制作出现轮制技术,并逐渐从慢轮发展为快轮。器形规整,种类增加,烧制技术进一步完善,陶器质量明显提高。这一时期人类的定居生活更加稳定,聚落的规模更加扩大,防护设施更加完善。”(2006年12月,北京学苑出版社出版《文物讲读历史》)。

范庄遗址上层文化的下半部分出土的陶纺轮、陶鬲、陶鬲足模、以及青铜质面带斜线纹、刃部带锯齿纹的青铜小件,则可以认定是典型的商、周时期的遗存。

范庄遗址上层文化出土物比较丰富,除上述商、周遗存外,还有丰富的战、汉遗存。如大量存在的陶豆(包括深腹、浅腹两种类型),即为战、汉遗物。陶豆,多为祭祀或作为明器使用。其陶鼎(耳),也是战国时作为明器使用的。除陶器烧制品种丰富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值得提出,即范庄遗址所发现的陶器多是未经使用过的(除一件陶釜外),把这一现象同遗址西北部发现的陶窑相比对,即可说明,此遗址的上层文化当为典型的陶器烧造场所,其产品为商品交换之用。

范庄遗址遗存的另一个特点是稀有品种也有烧造。据传,酒,在传说中的尧帝时即已出现。但,对于先民的酿酒方法乃至酿酒器具,人们不得而知。而在范庄遗址的考古调查中则发现了一件完整的酿酒陶壶。它高35㎝、口径14㎝,高领、瘦长腹、稍内凹的“圈足”,上腹部装饰有三组(两条一组)弦纹,近底部有一直径为2㎝的圆形孔洞。器物整体造型美观、实用。经研究,其下部的孔洞当为出酒孔,此物为战、汉时期酿酒器无疑。酿酒陶壶的发现,对于研究我地先民酿酒的历史和酿酒的方法都有着重要意义。

总之,从范庄遗址的出土文物看,到西汉的某一个时期,这样一个遗存年代久远、遗存丰富、烧制陶器千余年的陶窑就神秘地消失了。分析其原因,一是兵灾、二是水患、三是瓷器的发明逐渐取代了陶器。不过,把范庄遗址和其相邻的榆阳古城遗址、万庄遗址、修老官寨遗址对比来看,其毁于西汉某一时期一次兵灾的可能性最大。

五、范庄遗址研究的重要意义

至目前的考古发现为止,范庄陶窑遗址遗存是临西县域较为古老,且出土文物最为丰富的文化遗存。它的发现,既能补史之缺,又能正史之缪。范庄遗址的发现,对于临西文明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范庄遗址的发现把临西有文物可考的历史向前推进了3000年。

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成果认定,商朝始建于公元前1600年,而蚌镰的存在年代,专家们则公认为自新石器时代至商代。而蚌镰出土地则在范庄遗址上层文化之下隔80㎝不等的沙层之下的第二个文化层,足见其存续年代在商代以前。因为陶鬲、陶纺轮等器物是极具时代特征的商代遗物。就之前临西县县域有文字和实物可考的历史,其上限在西汉早年。而范庄遗址则把临西有实物可考的历史推向了公元前5000年——公元前2500年之间。这一研究成果是临西历史文化研究中的一个进步、一个跨越。

2、范庄遗址与周边的其他遗址共同勾勒出古榆阳城的存在时间和大致范围。

据清乾隆《临清直隶州志》、民国《临清县志》等志书记载, 旧临清范围内有榆阳古城(汉昭帝时期为榆阳侯国)存,民国《临清县志》推理曰:榆阳古城当在今临西北部的吕寨一带。但,近年笔者的考古调查则判定,吕寨之说是绝对错误的。诸多出土文物证明,榆阳古城位于今临西县西马鸣堂东南。它北倚淇水,东南距范庄遗址、修老官寨、罗庄遗址、万庄遗址均为1500余米左右。此四处古遗址像榆阳古城南部的四个堡垒(特别是万庄遗址),共同拱卫着榆阳城的安全。南部四遗址中,范庄遗址是一处重要的古陶作坊,是榆阳古城的物资供应地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地。有证据表明,万庄遗址至少是战、汉时期的一处重要的军事基地,还是汉代的一处古战场,榆阳古城的南大门。修老官寨遗址则应是一处重要的乡镇所在地。在古城的范围中,还有古城东南(万庄村东)和古城西北(西马鸣堂村东)两个建于战、汉时期的烽火台。古城北部还有秦代修筑的齐、赵间的古驿道。由此可见,榆阳古城的防御功能是非常完备的。其存在时间,应是自春秋晚期开始,终于汉代。延续存在时间近800余年。而作为榆阳古城主要物资供应地的范庄遗址,早于榆阳古城,并与榆阳古城共同存在了800余年。

3、范庄遗址的发现,改写了临西域内没有古陶窑的历史。

据传,“舜陶于河滨”,而实际上,原始的制陶历史则远在大舜之前。但,在临西历代的考古调查中却始终没有发现过汉代以前的陶窑遗址。这是临西或其周边考古史上的一个缺环。而范庄遗址的发现,则改写了这样的历史,补充了这段曾经缺失的历史链条。范庄遗址陶器烧造时间之长(范庄遗址下层文化即疑有堆土烧陶的作坊)、规模之大、烧造品种之丰富、科技水平之高,应推当时之最。在临西域的考古调查中,曾发现修老官寨隋代(或稍早)砖窑,但像范庄遗址这样如此古老,连续烧造时间如此之长,既生产日用陶器皿,且又生产陶明器和建筑用陶的陶窑遗址却是唯一一处。

4、范庄遗址再现了临西域古代先民的生产、生活和贸易活动。

通过对范庄陶窑遗址的研究,不难发现,我域先民利用双手或借助于木质、石质或蚌质的工具挖来泥土,用石器等工具将泥土捣碎,然后加水调和,用双脚将陶泥踩匀,然后用“泥条盘筑法”运用双手捋制出(后来逐渐发明了“慢轮”、再及快轮修坯)生活和生产所需要的各种陶器。待到陶坯半干时,再用蚌具或青铜器具对陶坯进行修整、正形,继用蚌具或陶模具拍印或刻划出各种各样精美的装饰纹饰,待陶坯晾干后平地堆垒(后来则发展为陶窑),再覆盖上干草和木柴,上面覆土进行烧制,烧制完成后再用水洇,从而完成了陶器烧造的整套工序。经过一定时日后,取出烧制成的各种陶器成品,上供官府或者货卖。

商、周时期,王室和各大宗族都设有主管“百工”的“工正”,而管理陶器制作的“工正”则统一管理这些陶工,指导他们烧造,并负责分配他们的产品。陶工们的陶器烧制完成后,按照“工正”的要求,除去上供官府者外,剩余产品(或残次品)则由男人们挑着担子到附近的榆阳城或其他先民的聚落去进行“贸易交换”,换来生活用品、生产用品或者“货币”(贝)。从范庄遗址出土的大量的、大小不一、未经加工的贝壳来看,商、周或以前的先民,除“以物易物”交换外,很可能还用原始贝壳作为“中介物”,来进行贸易活动。

从范庄遗址出土的战、汉时期陶酿酒壶也可以看出,至少在战国时期及以前,酿酒,即早已进入到了我地先民的生活之中。陶酿酒具的出土,也使今人了解到古代先民的酒类制作方法。他们将“粟”类等谷物蒸煮并加曲充分发酵完成后,即放入酿酒陶壶中,然后加上一定的压力。这样,陶壶下部的孔洞就会流出清香的黄色液体,人们称其为“酒”。当然,这种“酒”是一种低度米酒,与今天的白酒有着本质的区别。酒,是古代先民生产发展、经济进步、生活“提高”的象征。陶酿酒具的出土,为研究我国酒文化的起源、发展和传承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后来,笔者在承德市文物市场上又发现一件类似的陶壶,经判定为东汉遗物,遂重金购得。由此说明,这样的酿酒方法,至少到东汉时期仍在沿袭使用。

总之,就范庄遗址的烧窑历史、烧窑规模、烧窑技术力量和出土文物分析,数千年前,这里就是一处相当繁华陶窑区,是陶制品生产和交换的场所,它更是今天临西人的骄傲。

2011年,在笔者的撮合下,由县文化局牵头,县文保所所长张霞主导,以临西县人民政府和范庄村民委员会的名义,在蚌镰出土地之东数十米、现水泥公路之西的台地上,树立了“范庄遗址”石碑,以期对此遗址进行更好地保护。

古老的临西县范庄遗址

古老的临西县范庄遗址

杨遵义,1946年生,临西县杨庄村人,邢台师范学校毕业。1964年参加工作,初从教,后任临西县农村工作部部长等职。2007年退休,退休后从事临西县历史文化研究工作。为河北省农经学会会员,河北省金石协会会员,邢台市收藏协会会员,临西县经济团体联合会副会长,临西县书画协会理事等,著作有《清渊寻古录》、《榆阳古城》、《万和庄的传说故事》、《万和三圣》、《临西古今人物》(副主编)、《法通圆梦万通寺》、《泥土集》、《秋韵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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