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轉業士官工勤人員怎麼辦?

國產雷歐

現在國家正在進行事業單位體制改革,這是大勢所趨。在事業單位中,有很多歷年來,按國家政策安置進來的轉業士官工勤人員,這波改革無疑是會涉及到他們,我將從事業單位改制後的身份、待遇兩方面,說說我的理解:

待遇:轉為行政工勤每個月多伍佰元車補,職數晉升不受限制;轉為國企職工的,待遇可能更好,因為突破事業單位收入,待遇可能會更高!

希望以上分析對轉業的士官戰友有所幫助!

歡迎大家留言,交流不同的想法和意見!我一定會認真回覆!本人陸軍31軍86師退伍士兵,歡迎大家關注我!


宸的爸爸



一、退役安置制度實施改革以來和軍隊改革的不斷深入,加上地方政府確實重視了轉業士官的安置,近幾年來地方事業單位接收了不少12年以上軍齡的士官。事業單位改革全員聘任制由過去的身份管理轉變為崗位管理,薪隨崗變。轉業士官的身份是工人這個毋庸置疑,就是體制內俗稱的工勤人員,目前可能存在這三種情形一類是在工勤崗位的工人,二類轉崗競聘在管理崗位上的工人,三類競聘在專技崗位上的工人,三類崗位不受身份限制可以相互轉換。人社部已經啟動事業單位職員制試點工作,將進一步暢通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的晉升通道,解決基層管理人員待遇偏低問題,這對於轉崗到管理崗的轉業士官是利好政策。



現在從單位性質來分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這類比如規劃局、體育局等,這類單位的工作人員幾乎是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士官只能安置在機關工勤崗位例如司機,隨著公車改革和機關工勤崗位社會化,這類編制逐漸取消,所以在這類單位的工勤人員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是必然的。

二、這裡主要分析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大多士官都安置在這一類事業單位, 這類事業單位一般為行政機關或者鄉鎮、街道全額撥款的二級事業機構。比如為行政機關提供技術服務支撐和行政機關委託的執法類事業單位,如城管執法大隊、鄉鎮街道某服務中心、站、所等,在這類事業單位中工人身份的士官是不受改革影響的反而有發展空間,單位有崗位空缺符合轉崗條件的士官一樣可以競聘管理崗和專技崗,具體政策各省有差異可以查詢所在省市的相關轉崗政策,建議在技術崗位為主的事業單位士官,且有專長有能力有職稱資格的士官走專技崗位提升工資待遇,走工勤崗位也不會差,積極提升技能等級來提升工資待遇。

三、最尷尬的就是安置在執法類事業單位聘任在管理崗位上的轉業士官,執法類事業單位改為行政機構是趨勢,人員參公是改革的重點,人員劃轉更是棘手,按照《公務員法》逢進必考和幹部身份的要求,士官不符合直接登記條件。參公事業單位審批各地基本上已經停止,該參的也都參了。當前明確即將參公的也只有執法類事業單位了,比如城管執法機構、文化市場執法機構。該類事業單位機構將面臨參公管理和人員過渡,聘在管理和專技崗位上的工人有機會參公登記的,溫馨提示聘在工勤崗位的工人肯定沒有任何機會進行參公登記。從各省市事業單位參公政策還是有差異的,對於《公務員》法中“工勤人員”內涵解讀不一致,有的省給符合條件工人身份人員考試機會參加公開考試合格後登記,有的省市一律禁止工人身份過渡。 文件依據:參公答覆意見(組廳字[2010]22號)1.對原來沒有參(依)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管理,實施公務員法後,經批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以下簡稱“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的聘用制幹部是否予以登記? 答: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在《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幹部人事工作紀律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200l〕88 號)下發之前(此前已停止“聘幹”的省區市,以各地發文確定的時間為準),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聘用制於部管理暫行規定》(人法發〔1991〕5號)或省級人民政府關於聘用制幹部的有關規定,從工人身份人員中聘用到幹部崗位上任職,目前仍在聘期內且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中,達到調任規定職務層次要求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其他人員經考試並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2.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的聘用人員是否予以登記? 答:新批准參照管理單位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精神,在編制限額內聘用在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上,目前仍在聘期內且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中,達到調任規定職務層次要求的人員經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其他人員經考試並考核合格後予以登記。 答覆文件已經很明確了。

五、過去工勤人員指廚師、司機、打字員等後勤服務人員,改革後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大多以政府購買服務、勞務派遣等用工方式來實現。事業單位也是逢進必考,考進來的就是幹部身份,唯獨轉業士官特殊,將來這類特殊的工人將長期存在,雖然士官不是官但是與幹部一樣從事公共事務管理工作和公益事業服務工作,特別是基層街辦鄉鎮某中心、站、所和一線執法機構的工作人員很辛苦,對於那些想幹事有作為,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優秀轉業士官不要用身份的壁壘束縛他們,在提拔、調任、公推公選幹部時,應當納入範圍,這才符合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理念,同時也希望安置在事業單位和國企的轉業士官們要珍惜崗位,為百姓多做實事,要不斷的加強學習,特別是要提高辦文、辦事、辦會的能力,低調謙虛謹慎,當遇有不公和委屈時候要有我是工人我驕傲的心態,用工作業績來回擊異樣的目光!歡迎同仁一起探討。


日知小公

本人在體制內,說說我在體制內的一些軍轉幹的人員他們的情況吧。我們單位軍轉幹有幾種情況,一種是在軍隊在一定級別,直接轉變為公務員身份,而且是行政編制。另一種是以前的歷史遺留編制,就是行政編制中的工人編制,我們單位的一個師傅就是,他現在主要是幫忙開車。還有一種就是事業單位中的工勤編制。這種編制我們單位很少有,一般是機關事務局中的司機比較多,因為公車改革,好多司機被機關事務局統一調配。這些司機主要是軍轉幹,但是部隊沒有相關級別,轉崗的事業單位中的工勤編,他們的工資比公務員工資要低。他們和第二種行政編制中的工人編比起來也低很多,因為行政編制中的工勤編基本上和公務員一樣的工資待遇。但是如果改制以我的見解也不會對他們進行裁員 畢竟編制本有他們的名字,辭退有編制的是非常困難的,要過幾個會。雖然是工勤編,但是也是編制的一種,一般沒有什麼錯誤可以一直幹下去。


綜合百家

如果你轉業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照公務員法幹部身份的硬性規定,你不能轉為公務員,不能參公處理,公務員隊伍工勤本來就極少崗位,一般會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的工勤崗位;如果你轉業在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例如政府的印刷廠、雜誌社等,直接轉為企業人員,以後按照勞動合同法管理,取消事業編制身份;如果你轉業在公益性事業單位,例如環境市容管理中心、園林管理處、物業管理中心、供熱辦、就業服務中心等等事業單位,可以基本不受影響,但是一種情況下會不同:如果這個事業單位實行社會化即ppp模式管理,把簡單作業和勞動服務通過市場資源配置,通常會將工勤崗位人員打包給市場資源的企業,但是保留事業身份,繳納社保比例不變,開基本工資,退休仍然按照事業單位待遇,就是日常工作在企業,由企業管理,開另一部分工資,多勞多得,兩部分工資合併計算,一般比事業單位稍高,例如環衛和園林等單位。


園林之友

事業單位改革,轉業士官工勤人員我看大部分要轉到企業。不管採取那種方式都不佔優勢,第一種看似比較公平考試,競爭上崗、擇優錄取。轉業士官你想過了沒有,你們在部隊時間長,有些考試的文化知識早就忘了,加上在部隊要訓練又要站崗執勤,還要學習專業技術也耽誤了學習,要想通過看似公平的考試勝算機率也不大。第二種是領導考核,這裡面的學問也太大了,事業單位裡面的人,有小一部分是人際關係好的,轉業士官這一點你們是做不到的,你們到單位時間短,要錄用有難度。下面是我的一點建議:1、轉業士官你們要求事業單位要分類,分清哪些是編制內職工,哪些是編制外職工。2、分清編制後,要求單位先改編制外的職工,編制外職工按《勞動法》改革。3、再按事業單位改革你的單位。祝你好運!順利錄取事業編制!以上回到不知你是否滿意,要想滿意加關注,我要來給你分析具體情況,再給你回答,一個1984年退伍的老兵。


江家應

題主應該是提到了轉業士官跟單位工勤人員兩類吧。

那麼如題主所述的情況,轉業士官一般都是佔編制安排分配的,而工勤人員可就不一定了,也可以說工勤人員基本都是不佔編制的合同工或者勞務派遣工。那麼在改革中這兩者的流動分配就截然不同了。

先說轉業士官。因為有編制,是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一般情況下無論怎麼改革,即便是把原單位撤銷了,但是也是會安排新的工作崗位的,只不過這個新崗位對於自己來說只有滿意與不滿意之分。

再說工勤人員。工勤人員不佔編制,多是單位自己招聘的合同人員或者人力資源機構代理招聘分配的派遣人員。所以在改革的過程中最容易失去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機會,當然補償肯定是有的。但是隨著改革、合併、裁撤等措施的實行,一般情況下很難再在原單位工作。

大概就是這樣,謝謝。


小二攀看生活

而且從目前來看工勤人員逐步轉為管理人員應該是趨勢,因為工勤人員佔比最大的機關駕駛員(大部分部隊轉業),在目前已經完成的機關公車改革中涉及駕駛人員的,我瞭解的這些駕駛員在公車改革時可以選擇留在原單位轉崗,或者去公交公司等企業。


熊人XM

公勤人員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合同編制的,這類人員可能會面臨下崗,或者待業分流的問題,一類是就是有編制的事業編,這類人員不用擔心,不管單位如何改革,因為有編制,不會沒有飯吃的,但也有可能會分流到不理想的單位。

建議還是要早作打算,為自己多設計幾條路線,不至於關鍵時刻手足無措,要一顆紅心,兩手準備。


小彈殼001

事業編分管理崗,技術崗和工勤崗。可以通過考初級中級技術職稱(人事考試中心全國統考那種)等方式聘到技術崗。務必找人事局的朋友瞭解當地政策。否永遠是工勤崗。想想上個電大也能安排事業單位的人,大家都函授本科,憑什麼他們技術崗,我們退伍軍人就工勤?我們退伍軍人叫依法安置,那些中專大專生是可以招錄。這幾年事業單位也公開考試了,個個本科。後招的我真覺得才是國家有用之才。


好想好了卻不是

作為我們士官工勤人員來講,我認為一顆紅心兩手準備吧,一是準備提高自己的能力素質和本崗位的業務技能,二是能有買斷條件的情況,要求買斷,我們不怕吃苦受累,我們怕的是我們的付出與收穫不成正比,作為轉業士官,部隊的經歷加上事業單位的經歷,我們也可以從體制內出去,很好的乾點事情,至少養家活口是沒問題的,所以說,不要傷悲我的戰友,軍人的字典裡沒有退縮,只有一往無前,我們一起加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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