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結束的西決g4,最後時間剩餘0.5秒,保羅執行兩次罰球,最好的選擇就是兩罰全中,領先4分,妥妥的拿下比賽。可惜第一罰不中,很多人都認為保羅第二罰也會故意不中。但是,最後時刻都0.5秒,在NBA賽場上可以做很多事情。假如保羅故意不中,很大概率勇士會搶下進攻籃板並且馬上暫停,時間大概可用0.2秒,也就是剩餘0.3秒,這時候火箭領先2分。勇士佈置戰術可佈置3分戰術,亦可以佈置2分。一但勇士命中3分,火箭本場就交代了,命中2分,拖入加時。0.3秒可以做很多事情,NBA也有很多這樣時間絕殺的事例。
例如有一場國王vs灰熊比賽,國王隊最後時刻失誤連連,罰球不中,最後0.3秒花樣作死底線漏防。老卡特發邊線球考特尼李竟然無人盯防溜到籃下接球,空接上反籃壓哨命中。例如一場太陽vs灰熊的比賽,終場前0.2秒小加索爾去幹擾發球而灰熊籃下沒了高度,球高高吊到籃下錢德勒一笑高高躍起一記空接隔扣絕殺霸氣十足,絕殺灰熊。保羅命中最後一罰,火箭領先3分,時間剩餘0.5秒,勇士佈置戰術必須是3分,火箭佈防也同樣是防3分放2分。這樣更具針對性,最後的結果不論怎樣都對火箭是比較有利的。作為保羅這麼高球商的人來說,最後的罰球是最明智的選擇,我不明白為何有這麼多人質疑這一個罰球。
我也覺得保羅這樣做沒毛病!他只是沒想到第一罰沒進。如果第二罰不進的話,首先就是很難確保一定砸到框上,如果三不沾直接違例的話,勇士還是可以叫暫停,而且還有0.5秒的時間。就算是砸框了,總是還是有至少0.2秒的時間佈置最後一個戰術,而且這個戰術是可兩分可三分的,拖入加時火箭可就不好說了。這樣保羅第二罰罰進,勇士只能佈置三分戰術,拖入加時難度就大了,火箭只防住三分就好,這樣火箭贏球的幾率就會大很多!所以保羅最後處理球的方式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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