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经营要补税吗?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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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题主所说的“无证经营 ”,应该是指没有取得营业执照,

从事相关的经营业务,从税收征收管理的角度来讲,无证经营与补税之间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理由只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税法规定有些税种的纳税人可以是个人,不必然是个体户或者单位。

举个例子来说,我们看一下税法对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怎么样规定的。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可见增值税的纳税人除了单位以外还有个人。

我统计一下个人可以作为纳税人的,包括了绝大部分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

因此,就算你目前因为各种原因处于无证经营状态,但是你仍然可以个人身份进行纳税申报。

第二,如果你不想用个人身份进行申报,你还可以进行临时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8条第3款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综上所述,尽管你没有取得合规的营业执照,但是你还可以以个人身份直接纳税申报,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登记来进行纳税申报,因此无证经营与补税之间是没有必然的关系。

注意的事项:由于无证经营往往是一些交易比较灵活的个人、团体,税务管理可能相对薄弱,这些个人或团体最好能够树立起依法纳税的意识,如果产生了纳税义务但又不依法纳税,可能会被相关部门查处,给予行政处罚,严重的还可能影响到个人纳税征信情况,更严重的甚至涉及刑事责任。

我是税言家,希望我的答案能够帮助你,欢迎关注我。


税言家


无证经营是否需要纳税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个人理解,你说的无证经营可能包括两种情况:

1、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

2、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准入的行业。我感觉你说的极有可能是这种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基本上都是自然人,比如一些流动商贩。其销售大多数低于增值税的起征点,所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对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十万元的,同样享受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的政策;超过十万的,则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对于第二种情况,属于非法经营。应有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制止并按规定予以处罚,非法经营活动是否需要交税在我国一直没有明确,各地的执法口径也不完全一致。如果非法经营所得已经被相关部门予以没收,个人认为不需要补缴税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金典财税


无证经营一般是指未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办理营业执照但是未获得经营许可。是否产生纳税义务与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是没有关联的。

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并不是判断纳税义务是否发生的前提条件。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

但是,无证经营与是否纳税没有直接关联。判断一个纳税人是否需要缴税,从来不是以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许可作为前提条件。

《税收征管法》就明确: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所以,可以明显看出,想要以无证经营逃避纳税义务是掩耳盗铃。

举例:

一个自然人从事房屋建筑行业,一个月内营业额达到50万元。根据建筑行业有关规定,房屋建筑行业需要一定的资质,自然人不得从事。但是从税法角度来看,只要销售额超过了起征点,就要依法缴纳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不论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

这并不是税务部门失职,而是恰恰是因为部门分工,税法只管税收,不管无证经营,也无权管理无证经营的行为。

建议长期经营的自然人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取得相关许可。

虽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不是税务部门的分内事,但是仍然要建议个人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取得经营许可。为什么?

一、无证经营行为是会受到查处的。

既然个人稳定从事经营行为,想要把生意做得长久,就要按规定取得证照,否则就会被查处。同时,没有合法的字号、许可,在市场上经营中也始终是“游击队”,不会得到认可,很难发展壮大。

二、自然人办理证照,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

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自然人只能在500元起征点范围内免征增值税。这个待遇差距是非常大的。

举例:

某自然人张三,销售一批手工艺品,价值20万元。
如果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5825元(20/1+3%×3%),附加税费699元。
而如果办理营业执照,因为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起征点,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总结:

自然人从事经营,除了特殊规定之外,应该办理证照,纳入管理,不仅是遵章守法的问题,也是有效利用税收政策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