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离婚后,房本上是我和丈夫共有,但是丈夫想要房,我应该怎么做会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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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婚姻法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分享下相关的意见,供参考。

第一、《婚姻法》的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一般认为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可以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能协商处理的,根据协议的意思办;无法协商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分情形处理:

0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0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第二、根据婚姻法规定,结合你的情况,分享具体的法律意见

01、房产的产权确认

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一般来说,视为两人共同所有。

但在实践生活中,也存在例外情况:合伙购房

即双方婚前合伙全款购房,产权也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男方没有出资,资金全是女方出的,这种情况下,证据确实、充分,一般会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既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想要这个房子的话,可以按照协议的价格分割给男方,男方按协议价或市场价补钱给女方即可。

02、双方共有的房产,男方想要,女方该怎么办?

⑴男方想要,女方不要

这种情况下,双方首先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申请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对房产按市场价进行评估,双方都认可评估价以后,按双方认可的产权比例,由男方补偿相应的资金给女方即可。

⑵男、女双方都想要

流程也是一样的,首先双方协议处理,包括协议产权比例和房子价格。

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让双方经竞价取得,谁出价高,谁得房子产权,然后得房的人补钱给没得房的人即可。

因此,离婚分割房子产权,需要首先落实好产权究竟是一个人的,还是两个人的?接下来是协议好各自在房子中占有多大的产权比例?最后再说房子怎么分,怎么补钱?

第三、共有的房子,现在离婚了,男方想要,女方该怎么做更好?

01、如果房子是婚前购置,男方全额出资,女方未出资

这种情况下,虽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但不是合伙购房,而是男方对女方产权赠与的,男方在离婚后想要拥有房子是合情合理的,女方可以适当拿一些补偿更好。

02、如果房子是婚前购置,男方未出资,女方全额出资

这种情况下,上面已经有分析,按上面分析的办更好。

03、如果房子是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参与偿还银行贷款的

男方想要房子,女方可以选择要,也可以选择不要。

⑴双方都有其他房产,女方可以选拿相应的补偿后,将房子给男方。

⑵女方没有其他房产,男方还有其他房产的,建议还是争取房子产权更好些。

⑶女方有其他房产的,男方没有其他房产,这时就算女方最后拿到了房子产权,但男方没有房产,离婚后没有住所,属生活困难。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所,可以视为生活困难,另一方就负有帮助的义务,法律上体现对对方的帮助,就是所有权补偿或房间分一间给对方居住。

也就是说,女方最后拿到了房子,但男方没有房子,需要住处,女方可能还得给产权或房间给男方居住,离婚了,还住在一套房子里,就有些尴尬吧,卖房和出租都受到限制。

⑷双方都没有其他房产的,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种情形下,双方都面临对对方在住房上的帮助义务。

因此,你这个事情是比较复杂的,真要完全假定各种情况,还是能说一大堆的;准确的法律意见还是以实际的证据材料和客观事实为准,细节有时候决定案件的定性和走向,不要忽略细节的作用。


房坛法菜


你和丈夫已经离婚了是吗?

你们离婚时,对房产怎么判决或者约定的,如果有具体内容,那么就按照当时的安排。

如果离婚时对房产没有处置,目前男方想要房子,你也同意,那么去掉你的名字,男方给你补偿房屋折价款。

如果你不同意,你也想要房子,你们可以竞价。谁高给谁。

如果你们都不要房子,那么卖掉分钱。

如果有贷款,去名字,需要咨询银行同不同意。一般去掉不是主贷人的那方比较容易。


上海杨律师


婚前白头偕老的信誓旦旦,终究熬不过婚后琐碎的生活。现代人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而离婚之后,房产的处理、分割一般都会是争议的焦点。

想解决好离婚房产分配问题,需要确定产权、协商分配和析产过户。

很多人会问,应该如何去界定房产产权?有何法律法规?

有人觉得,既然是夫妻财产,那就一定是一人一半。

也有人觉得,老婆婚后都没有参加工作,婚后所有收入都是老公一个人获取的,买房的钱都是老公出的,所以,房子就应该是属于老公的。

事实上房屋产权的确定,并不是你认为是你的,就是你的,你觉得一人一半就是一人一半的。

房产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它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一、确定房屋产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夫妻财产制可分三类,即夫妻法定共有财产制、法定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虽然人民最高法院,要求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时,遵循平等原则。

但是,在不同的夫妻财产制的条件下,离婚时房屋产权的分配是不同的。

1,夫妻法定共有财产。

如果法院判定房产属于夫妻法定的共有财产。离婚时,房产产权平均分配,夫妻一人一半。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指的是夫妻婚后的财产。婚后,其中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夫妻婚后,无论是哪一方出钱买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定个人财产。

房产判定为法定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夫妻中一方可以独占房产全部产权。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中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参与分割的。

3,约定财产。

夫妻在离婚时,可以自由协商,房产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离婚时,按照离婚协议分割房产产权。

二、协商分配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法院已经判决,但是在房产问题上,前夫前妻仍然有很多执行不下去的争议点。

问题中提到,你和你丈夫离婚,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你前夫想要房子,你该如何办?

如果你不要这套房子,就需要让你前夫支付房产当前市价一半的现金给你。

如果你也要这套房子,就只能和前夫协商出让他那一半房屋产权。

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只能出售现有房产,获取资金,一人一半。

离婚判决后,再次协商房产处理问题会更清晰,因为现在已经确定了产权的比例。前妻和前夫都想要房子,就只能出售房产,按产权的比例分配卖房的收益。

三、析产过户

如果房屋产权需要转移到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就必须要做析产过户,否则,房产无法买卖。

析产过户需要夫妻双方证件。如果已经确定好了房产分配问题,就尽早做析产过户。以免时间拖久,对方不配合办理析产过户的手续。

析产过户的手续,在各地房管局都有公示其办理流程,当天去,当天就可以完成。

四、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房改房是福利性政策购买的住房,最初的产权属于单位和集体,个人只是租赁其房产的租赁关系。

随后我国住房改革,个人可以购买部分或全部房屋产权。

婚前一人承租,婚后购买全部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还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人承租,婚后购买部分产权。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房屋产权归夫妻中的承租方和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另外一方现金补偿。

五、法院已经明确判决,但前妻或前夫,仍来骚扰怎么办?

有些事情远比想象中复杂。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法院已经做了明确的房产归属,但是,其中一方仍会不停骚扰另外一方,想获取更多。

首先,做好安全防备。更换门锁,邀请亲戚或者朋友一同居住。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对方可能觉得这个分配不公平或者心有不甘,在初期的时候会有一些情绪不稳定,所以在这个过渡阶段,找一个人陪自己居住,会更好一点。

其次,寻求警察、法院和物业的帮助。如果对方的行为过激,且不断骚扰和恐吓。就应该寻求警察和法院的帮助,同时要求物业不让他进小区。

最后,通过各种努力,对方还是不断骚扰。我觉得还是把这套房子卖掉,重新换一个位置居住会比较好。在一个新的家,开始新的生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小结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为了财产,大动干戈、两败俱伤。为了避免这样的局面出现,我建议一定要确定清楚房产产权,然后进行析产过户。对方不甘心,仍然不断骚扰你,咱就卖掉房产,换个地方住。

夫妻共同财产,对方要房,你也要房。那就卖掉房产分钱,不然这个争议会一直得不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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