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之后对方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后不打算垫付了,而且后来对方说话比较难听,我该怎么办?

侯崇飞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是受伤的一方。


首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有人受伤的事故中,一定要报警处理,由交警来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察,如果受伤比较严重,尽快去医院治疗。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痕迹,双方叙述,调看电子录像等技术手段认定事故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根据违法事实分为主责,同等责任,次责。

3,关于垫付医疗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法规中没有规定一方为另一方垫付医疗费的规定。至于你的这个事故中,对方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后,不再继续垫付医疗费,也没有错,这是他的权利。

你继续医疗的费用可以由自己先垫付,最后再处理。

4,关于你想了解这起交通事故后续怎么处理,以下是流程。

你先安心在医院治疗,毕竟任何情况,都没有身体健康更重要。在医院治疗结束后,带上医院所有发票,病历本,用药明细等,与对方约定时间一起去交警队,等待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中责任划分。然后事故双方可以申请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有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有物品损坏。还可以要求修复费用。调解成功,责任方当场交付赔偿金。

任何一方不接受调解或是不同意调解,可以终止调解,去人民法院起诉。

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凡尘漫记


首先明确一点,车祸以后肇事方没有垫付医药费的义务,你也没有要求肇事方垫付医药费的权利。所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垫付一部分已经仁至义尽了。你要求他全额垫付本来就不合理,所以别怪别人说话难听。

其次住完院以后再根据责任划分索赔,可以交警队协商解决,不满意可以走法律程序都可以,只要他车子是全险你就不用担心,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你的,你放一万个心!

最后注意几点,一,如果能协商最好不要走法律诉讼途径,真的费时费力。第二,法律不支持精神损失,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非正常医疗费(比如拒不出院产生的费用)。第三,赔付是按责任划分比例赔付的,这也是不愿意垫付医药费的最根本原因,一旦垫付,后期多出的钱大多数肇事方根本要不回,伤者出院后各种不配合理赔工作的流程,所以现在除非是100%不及时治疗会致人死亡的肇事全责,不然都不会垫付,最多垫付急诊当天的费用。


一叶知邱8


车祸之后对方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后不打算垫付了,而且后来对方说话比较难听,这个问题可以从多方面回答!

第一,交警部门一般是在进行现场调查的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是需要经行检验鉴定的。则是在检验或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制作事故认定。

第二,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则是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关于赔偿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了的话,可以直接起诉,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双方过错情况进行划分!

总之,具体情况还要具体解决,是协商解决还是走法律程序,还要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