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说,试用期两个月,不缴纳五险一金,可以接受吗?

拾壹说社保


劳动保险包括"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按规定是入职之日起就该为员工缴纳,但"一金"即住房公积金在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现在用人单位提出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不办五险一金。这事从公司角度看应该是针对试用期不合格的淘汰人员,对试用合格正式录用的人员应该予以补缴才合理。您可与用人单位交涉一下。


长金老者


你看今天早新闻播出的广西沿海的集装箱码头,通往西南边境外国家的公路建设,广东每个城市高速铁路的连接建设等等,都以高速度态势向前发展。因此,在这大环境下,公司企业的招聘用工制度也各显活跃,值得注意的是招聘录用后的员工,公司均要按劳动相关法则法规正确使用新人。

分析认为,公司对新人录用安排当然首先是双方簽订劳动合同,现在签订的又多是合同制员工,双方都有选择权。其中当然也有试用期合同,如双方认为可以的话,还应簽订正式合同,也有因用人单位对你的技艺熟悉情况下直接就签订正式合同。

但无论是用何种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自新人进公司那天起或当月,公司就应为新人缴纳社保金,既便那人是试用期合同工,但他也应有工资,自缴社保部分公司也应扣除,只不过相应低些。试用期二个月只不过是公司用人的一种手段,正式工合同也有5年和1O年或更多之分,公司理应给予试用期新人缴纳社保金。退一步说,有许多公司因工作急需,请临时工,公司还要为其购买商业保险呢?

以上简述,招聘人员的所谓说法应予以纠正,按劳动法规定办事,更何况公司也不缺这些钱!


绿水青山1390


【如风观点】招聘人员的说法显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至于能不能接受,要看你对这份工作的需求程度。

严格的说只要员工在一个自然月内上过一天班,该月就要缴纳社保金,离职时也是一样。但是现在有些民营企业员工试用期离职率较大,公司就不成文的规定员工转正以后缴纳,这种现象较为常见。

1、民营企业中,一种常见的现象

我从外企离职后赚到民营企业做管理部长,总经理明确要求招聘新员工时等到转正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而且社保的缴纳基数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并非按照员工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我给你老板普及了《劳动法》的基本常识,不得不说老板是不在意这些的,他们能做到上百人的民营企业,背后有非常强大的关系网。老板答应我不要把这样的条文写到规制制度中,但是对于入职的新员工必须口头通知,如果他们接受就可以来上班,接受不了可以选择不来。

这样的事情,在外企和国企里头你可以找人说理去,但是在民企是行不通的。

2、从就业环境上来看,建议题主入职。

国企的招聘是非常严格的,一般人进不去。外企这两年来一直在收缩成本,精减人员,进外企也变得越来越困难。很多人是没有太多选择的,面对要生活、要挣钱、要工作,尤其今年的疫情之下,多少人在喊能找到一份工作就不错了。

所以,在你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你还会对两个月是否给缴纳社保而考虑去不去一家公司吗?

说个栗子,我最好的朋友,她老公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做针织的民营企业。据他说,他们单位的女同事只要怀孕了,基本都是自动离职,这就是这个企业的文化。

我当时十分不理解,我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他们不怕仲裁吗?”后来,等我去了民营企业,越来越多的现象出现我的眼前时,才真真切切体会到这不是童话世界。

3、到底要不要去,要自我衡量需求和企业的发展

每个人都想找到喜欢的工作、待遇好福利全、离家近、能让自己发挥优势的地方。但从我个人做HR以及做职业规划的经历来看,没有一份工作是能够完全符合自己所有需求的。

你需要厘清自己最主要的需求是什么,比如说:挣钱?工作地点离家近?工作时间自由?工作轻松?等等,找到符合自己职业价值观的需求,衡量下这份工资是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

此外,我们除了衡量自身以外,当然还必须对企业的整体做一个综合的评估。这家单位时真的只有试用期不给缴纳吗?转正后的福利待遇、管理、企业的发展怎么样?等等,对于企业的评估还是要做的。

综上所述:我们要正确的认知这个现象,并且根据自己的当前情况和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实际作出综合的评估,再决定要不要接受,而不是仅仅考虑着两个月的社保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