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區萬作福、田祥輝、楊畢成詐騙案一審判決

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萬作福、田祥輝、楊畢成詐騙案,日前,經青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萬作福、田祥輝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楊畢成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萬作福、田祥輝、楊畢成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巨大,其三人行為均已構成合同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