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初,奉賢區某模具材料廠在作業中,突發氧氣瓶與液化氣罐爆炸事故,當場造成一名工人死亡,被炸飛的氧氣瓶還墜入附近一所幼兒園中。事故帶來了血的教訓,以及讓人後怕的風險,同時也產生了較為激烈的索賠糾紛。最終,奉賢區奉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充分運用“楓橋經驗”和聯合調處方法,成功化解了這起讓人唏噓的事故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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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9年12月4日下午1時許,賈某在某模具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劉某)進行鋼板切割時,氧氣瓶與液化氣罐發生爆炸,賈某當場死亡。賈某之子與公司為相關賠償問題發生糾紛,向奉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此外,由於發生爆炸時廠內氧氣瓶墜入某幼兒園,導致物品損壞。受損幼兒園與企業方為該事宜的賠償問題發生糾紛,也向奉城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經過
奉城司法所立即成立調處工作小組,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第一現場,並會同奉城安監隊、派出所等部門聯合進行調處,群策群力,一方面穩定當事人情緒,另一方面瞭解事件發生過程,並制定化解矛盾的處置方案。
在調處非正常死亡案件過程中,調解員先後組織當事人進行了多次調解,從情、理角度,耐心對死者家屬和企業方做了大量的思想疏導和安慰工作。
在調處損害賠償案件過程中,受損幼兒園與企業方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損失賠償金額出入甚大,一度導致調解無法進行。在雙方對賠償損失的範圍和金額爭執不下的情況下,調解員多次對雙方做思想工作,從情理、法律為切入點,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通過耐心勸說,向他們講解《物權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規定,勸解雙方互諒互讓,儘早解決糾紛。
至此,由一起生產安全事故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損害賠償糾紛在調處工作小組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圓滿解決,避免了矛盾糾紛進一步激化。
記者 | 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