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数据库”详解科左后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工作回顾

扶贫攻坚战


确保扶贫资金和扶贫措施落实到位,自筹资金帮助贫困户维修门窗、棚舍,并赠送各类菜苗、种子,在改善居住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庭院经济。

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


积极开展“保卫辽河”专项活动和整治“大棚房”专项活动,针对辽河河道主槽、河道滩地内种植农作物的情况和辖区内的“大棚房”、设施农用地改变用途及未批先建违法用地情况分别向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个重点问题已整改到位,5处Ⅰ类(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大棚房”已完成拆除,127处Ⅲ类(超标准建设附属房)“大棚房”已整改完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妥善处理信访案件255件次,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12人,其中未成年3人,60岁以上老人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0.4万元。

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全年共依法受理各类审查逮捕刑事犯罪268件433人,同比上升26.42%和44.82%,批准逮捕186件276人,同比上15.53%和29.58%,不批准逮捕156人,同比上升85.71%;依法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37件910人,同比上升32.16%和40%,提起公诉563件737人,同比上升24.83%和27.07%,不起诉34人,同比上升41.67%。

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全年共受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43件253人,其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55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案件23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

专项斗争


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突出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贷”等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恶势力团伙犯罪5件17人,不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9件50人,不起诉2人,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已收到回复;向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2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对3起涉恶案件定性、量刑等发表意见。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全年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4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其中1人回归校园并顺利考上大学。一年来,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14人,起诉11件33人。开展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亲情会见2次;提供法律援助12次;召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1次。积极推进“检校共建”机制,检察长担任甘旗卡第二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并带头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4次;认真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主动邀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座谈3次;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在科左后旗民族职业技术学校筹建未成年人关护基地,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挽救工作;组织编写“护航青春、成就未来”未检法治宣传手册,已向全旗各中小学发放1000余册;在全旗各中小学设置“朵兰姐姐信箱”49个,受理发生在校园内及学生身边的侵害与被侵害等违法犯罪问题。

刑事检察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4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7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次。提出抗诉5件,截至目前已改判1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54件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0人。

民事检察


全年共办理50件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受理生效判决监督案件6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并获市院支持,法院已改判1件、调解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1件并已改判;受理当事人执行监督案件8件,依职权办理民事非诉执行案件36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4份并已收到整改回复。

行政检察


全年共办理77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依职权调取行政非诉执行案卷200册进行评查,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6件,均已回复并整改;依职权调取行政执法单位卷宗138册,发出检察建议41份,均已回复整改到位。

公益诉讼检察

依职权发现公益诉讼线索96件,立案59件,发出59份诉前检察建议,均已回复。针对2018年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回头看”,抽查35处涉案的砖场、采石场、砂矿等地,对于回头看中发现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对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未全面依法履职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全部诉讼请求已获法院支持。

司法体制改革


落实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等5个机构,下设司法警察大队;完成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3名检察辅助人员顺利入额;完成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转换,员额检察官择优选升和按期晋升稳步推进。开展了书记员聘用工作,16名书记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

推进“捕诉一体”改革


深入推进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设立了“未成年人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重罪与职务犯罪检察”三个办案组,科学构建了新的办案工作模式,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按照中央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精神,在旗公安局成立了全市首家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指派1名员额检察官到检察室工作,前移监督端口,着力破解监督制约难题,全面增强执法司法公信。

加强与纪委监委配合协作


联合旗纪委监委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近5年已审结的案件逐一排查,深入挖掘“案中案”,确保“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推进。一年来,共办理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件12人,提起公诉5件10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


参加各类培训72人次,1名干警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书鉴定(文件检验)》资质;“未检办案组”被共青团通辽市委员会评为“青少年维权岗”;18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荣誉。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开展“正风肃纪深化年”、“警示教育活动月”等活动为抓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智慧检务建设


对内网机房、视频会议室、大会议室、楼宇监控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强化智慧办案辅助系统应用,使用试听证据审查系统、“朵兰未检”未成年人保护平台、案卡填录系统、公益诉讼辅助办案软件等200余次,以部室为单位开展应用培训9次,大幅提升应用效率。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评议相关案件,

深化检务公开


发布重点检察工作、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司法解释、主要工作成效等信息2000余条,公开发布刑事案件程序性信息949条,重要案件信息27条,网上律师预约监督案件9件,公开法律文书372份,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

01

坚持服务和保障全旗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

02

坚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03

坚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04

坚持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树牢“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尽最大努力把传统业务做优,把新增职能做好,把短板工作补强,重点做好“四大检察”工作。

05

坚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顺应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06

坚持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检察政治思想教育基地作用,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检察干警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