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德国海军的组织架构之海军舰队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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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文章《 》一文之中,我们得知1936至1945年,德国国防军海军总司令部共计分为五个部门,而其中最为重要的部门就是负责海上作战和舰艇调配,由海军总司令担任部长的海战指挥部。而今天所要提到的德国海军舰队司令,则是该部门下设立的一个重要职位。

德国国防军海军第一任舰队司令罗尔夫·卡尔斯

和字面上所理解的含义不同,德国海军舰队司令并不实际负责德国海军的作战指挥工作,通常作为德国国防军海军的高阶管理人员,直接供职于德国国防军海军总司令部,隶属于海战指挥部,对海军总司令负责,军衔一般为海军中将或海军上将。而其主要工作则聚焦于汇总和听取各舰种司令的报告并为海军总司令和海军集群指挥官提供建议,实际上该职位更加类似于海军总司令的助理职务。

德国国防军海军第四任舰队司令吕特晏斯,将俾斯麦号战列舰设为旗舰,是唯一死于海战的德国海军舰队司令

较之日、英、美这样的海洋强国,德国的海军建设相对较为落后,体现在组织架构上面,则是职位管辖权的混乱。由于德国的舰队司令的职责更加类似于海军总司令的参谋和助理,因此大多数时间里只享有建议权,而各类舰艇和海军附属设施指挥的权利,则被牢牢把控在舰种司令和海军集群司令手中。因此,德国海军舰队司令与这两个职位一直存在着管辖权上的冲突,处于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当舰队司令较为强势且能力出众的时候,该职位就能分享较多的权利,一旦舰队司令处于弱势地位,该职位不仅地位尴尬,甚至还会成为军事行动失败的替罪羊。譬如从名义上来讲,舰队司令应该是德国潜艇部队的上级指挥官,但是在能力出众邓尼茨的运作之下,德国的潜艇部队几乎完全独立于海军其他部门之外,根本不受德国海军舰队司令的左右。而另一个例子就是德国国防军海军的第二任指挥官赫尔曼·博姆,就因为1939年12月拉普拉塔河口海战的失败,被愤怒的元首撤了职,一直赋闲到1940年4月德国入侵挪威,才最终得到启用。

拉普拉塔河口海战之中,被迫自沉的格拉夫·斯佩海军上将号重型巡洋舰

1943年中期,德国海军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开始试探性的进行改革,将海军舰队司令的职责并入到海军集群司令的职责之中,设立了负责北海地区海军指挥的“北方海军集群和舰队司令”的新职位,当然作为投入大,见效慢的技术性军种,德国海军并没有因为职位的改革而扭转不利的局面,至1944年,德国海军的水面舰艇部队已经对盟军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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