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男子看到口罩市场火热
便想赚快钱
收了客户口罩订货款后
竟拿钱买了台新车用来相亲
最后就出现了大型“翻车”现场
3月28日11时许,事主李女士报案称:今年2月7日在朋友圈看到赖某卖口罩,便订购了8万个口罩,并转账近15万元给对方,但对方迟迟不发货,以各种理由推诿,最后还联系不上,事主察觉被骗,遂报案。
接到报警后,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案件进行侦查,通过跟踪排查,锁定嫌疑人。3月30日12时50分,民警在南海官窑市场附近将正准备开车送“女友”回家的嫌疑人赖某抓获。
经审讯,赖某如实供述了诈骗行为,原来赖某眼见口罩市场非常火热,就
目前
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对于赖某的违法行为
有网友幽默表示这是
“最浪漫的诈骗理由,最打脸的‘翻车’现场”
无论如何
自己想要的东西
应用合法合理的手段努力去争取
警方提醒
疫情期间,市民需要购买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物品时,要选择正规渠道。提到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或者捏造事实骗取公众捐赠款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