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山:政治指導制度促進政治建設與檢察業務深度融合

政治指導為辦案指明正確方向



“你現在辦理的這起涉嫌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案,因為系一房多賣,涉案被害人較多,屬於重大風險等級案件。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間,一定要把好證據關、事實關,案件處理要達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日前,河南省羅山縣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張旭以政治指導員的身份,通過視頻系統對辦案檢察官進行政治指導。


像這樣對辦案進行案前政治評估、案中政治監督、案後政治檢視,在羅山縣檢察院已經成為新常態。


羅山縣與湖北省大悟縣接鄰,武漢返鄉人員較多,抗疫任務十分繁重。疫情防控期間,如何增強辦案檢察官的政治意識和擔當意識,防止因機械辦案、就案論案引起不良影響?羅山縣檢察院注重運用政治指導制度,把政治指導融入辦案的每個環節之中,要求政治指導員發揮好政治指導事前評估、事中監督、事後檢視的作用,確保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據介紹,事前政治評估要求辦案檢察官在受理案件後以及在辦案過程中,對案件的風險進行政治評估,根據評估出的風險高低不同,將案件劃分為無風險案件、一般風險案件、較大風險案件、重大風險案件四個等級。明確部門負責人為政治指導員,事中政治監督則要求政治指導員、分管院領導、檢察長或檢委會分等級對一般風險以上的案件進行政治指導,過濾風險,提前化解。事後政治檢視,指政治指導領導小組定期聽取統計分析報告,並對已辦結但通過其他途徑發現依然存在風險的案件進行分析。


“每次的政治指導,都會讓我們辦案有正確的方向!”辦案檢察官小楊深有感觸地說。在審查起訴一起民營企業負責人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中,小楊體會到了政治指導制度的重要作用。


這位民營企業負責人在沒有實際貨物交易的情況下,讓他人為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當年部分應繳稅款。案發後,警方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將其移送羅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當前正是企業復工復產的重要時期,我們更要慎之又慎,精準辦案。”在案件審查過程中,小楊根據政治指導員的案中政治監督要求,對該民營企業負責人犯罪社會危險性進行全面評估。


小楊通過走訪調查發現,該企業主要是為當地農村留守婦女提供就近就業機會,為當地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提供了有益幫助。同時,審查發現該民營企業負責人系初次犯案,案發後能主動投案,積極補繳稅款,自願認罪認罰。


最終,該院檢委會在綜合全案情況後,對該民營企業負責人作出不起訴決定,並於當天下午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向該民營企業負責人宣告送達不起訴決定。


“在這個特殊時期,我們更要把好政治這一關,要求辦案人員必須始終堅守法治底線,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在堅持合法性的同時,統籌兼顧、綜合考量政治性和政策性,確保案件辦理不引起信訪,不引發輿情,不干擾抗疫大局。”羅山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鄒順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