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網上盜竊虛擬貨幣 5人均獲刑8年以上

近日,邵東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虛擬貨幣盜竊案,張某潘、何某躍、曹某龍、何某華、林某源 5 人因犯盜竊罪,被分別判處 8 年至 10 年 6 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 1 萬元至 2 萬元不等的罰金。

2019 年 3 月份,張某潘、曹某龍、何某華意外發現一款 VDS APP 軟件中的虛擬貨幣漏洞可以套取現金,遂萌生了犯罪念頭,後又拉攏何某躍、林某源、黃某馬 ( 在逃 ) 陸續加入。6 人經商量後分工協作,何某華、曹某龍負責全盤事務,何某躍負責製作虛假 APP,張某潘負責組建微信群和拉人進群,林某源、黃某馬負責在群內發佈虛假 APP 下載鏈接,當用戶進群后只要點擊他們發佈的下載鏈接,木馬程序就會被馬上激活,隨之用戶的 VDS APP 賬號和密碼立即被洩露,張某潘等 6 人則利用被洩露的賬號和密碼登錄 VDS APP,套現賬戶內的 VDS 虛擬幣。

2019 年 5 月,張某潘等 6 人通過分工協作,建群散佈虛假 APP 鏈接,利用他人賬戶和密碼,瘋狂盜取財物。不足十天,就非法盜取他人 VDS APP 賬戶中虛擬幣 1.3 萬餘枚,價值 75.6 萬元。隨後 6 人按比分配了贓款。同年 7 月,除黃某馬 ( 在逃)外,其餘 5 人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後被檢察機關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潘等 5 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製作和發佈虛假 APP,利用他人 VDS 賬號和密碼,竊取他人虛擬貨幣並兌換成人民幣,盜竊錢財意圖明顯且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盜竊罪,系共同犯罪。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李青梅、侯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