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期,某公司高管性侵養女一案在網上引起了熱議,甚至到了不“閹割”不足以平民憤的地步。那麼今天我們就來談談什麼是強姦罪、強姦罪的既遂標準、強姦罪的量刑幅度等相關問題。
第一,強姦罪保護的法益是什麼
學過刑法的都知道,根據張明楷教授的理論,犯罪的本質是對法益的侵犯。具體到強姦罪而言,強姦罪所需要保護的法益是女性對性的自主權,所以強姦罪的本質是違背女性性自主權強行發生性關係。
第二,什麼是強姦罪
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強姦罪的表現形式主要包括2種:第一,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婦女在不知、不能、不敢反抗的狀態下實施姦淫行為強行發生性關係。
就高管性侵養女案而言,高管雖然沒有使用暴力,但其行為同樣使得養女不敢反抗,因此高管的行為很可能構成強姦罪,最起碼也已經構成了強制猥褻罪。我們假設養女是自願的,那麼如果養女是不滿14週歲的,高管同樣構成強姦罪。
第三、強姦罪的既遂標準
強姦罪屬於故意犯罪,那麼就存在犯罪的未遂、中止、既遂等犯罪形態。既遂就是得逞,簡單來說就是完成了強姦,那麼什麼是強姦罪的既遂呢?
在學術界,不同人有不同的觀點,甚至已經爭論多年,包括有“接觸說”、“插入說”、“射精說”等等。第一,“接觸說”就是說一旦性器官接觸就認為是強姦罪既遂。
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往往認為強姦罪是屬於暴力的性犯罪,其既遂標準應該包括2種。第一,為了強姦使用暴力造成了受害人嚴重傷害的損害結果;即為了強姦將受害人打成重傷後又不強姦了同樣構成強姦罪。第二,行為人與受害人強行發生了性關係,大部分情況下是採取“接觸說”。
第四、強姦罪的量刑幅度
強姦罪屬於暴力性犯罪,是國家刑法中的重罪,其量刑幅度有2
擋。第一檔是強姦罪的一般情節量,刑幅度為3-10年;第二檔
結語
人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刑法的目的是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我們應該自愛,更應該尊重他人的權利,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