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微风轻
法海一粟认为,律师对于在手案件的处理方法,以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为导向。
1、律师受理案件不得承诺胜诉结果,就是不能“包打官司”。律师的办案能力,对于案件的胜败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一个案件能否最终胜诉,并不以律师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律师受理案件时,不能承诺案件胜诉结果——律师执业纪律也不允许律师作出这样的承诺。
2、律师受理案件不以案件能否胜诉为前提。在上述前提下,律师在受理案件前会对案件的利弊作出自己的分析与判断,这样的分析与判断,供当事人在决定是否委托时作为参考。
当事人在决定是否委托律师时,一般会基于自己的诉讼目的:
(1)以胜诉为目的。这是大多数当事人在大多数案件中的目的。
(2)以减少损失为目的。这也大多数当事人在大多数案件中的目的。
(3)以查明事实或分清责任为目的。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会其他案件产生影响,因此,该类案件的诉讼目的,不在于胜败,而在于是否查明相关事实,分清相互责任。
(4)其他目的。这类案件,或者是当事人没有时间而委托律师的,或者是为了利用法律规定拖延时间,或者是为了宣传等。其中有些目的是合法,也些目的可能是非法的。
3、律师的处理手法。尽管当事人的诉讼目的各不相同,但是,律师处理案件的手法或方法,总是以法律为依据。不过,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会决定律师处理案件的具体方法。在此需要提出的是,如果律师以非法的手法处理案件,律师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会给予处罚的。
——这样的律师尽管有,但只是少数。没办法,各行各业,总会有害群之马。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处理结果无非就是接或者不接。
接的话做好风险告知,不接,直接拒接就好,理由千奇百怪。
我补充一点因素,人。
绝大多数律师,并不是什么案子都接,什么人的案子都(敢)接。
尤其是风险较大的案件,从律师角度出发,如果当事人很较真(体现在非常多的细节上,老律师都门儿清),对结果极度看重,不如不接。
只说我自己的情况:很多案件结果还是比较容易预测的,并且有很多前提条件,但也至少能看到风险在哪里,主流的裁判倾向,收费高的案件(一般是只有委托后才可能做这一步工作)还会做具体地域甚至法院、法官同类案件的裁判观点整理,更精准把握诉讼风险。
做过这些工作后,风险在哪里,具体有多大风险,原被告双方各有哪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观点,一目了然。
和客户交代清楚诉讼风险,依旧信任律师一试的,即便很难胜诉,这样的案子也还是可以接的。
当然了,我不赞成,明知案件把握极小甚至必败,还忽悠客户一试的,这和诉讼风险不是一回事。这种情况下,比较建议鼓励客户与对方调解解决,或者说清楚了,诉讼目的仅仅是为了拖延,也算是诉讼目的达成了,也没问题。
当然,案件必败和必胜一样难以预测,因为律师能力问题把本来有机会的案件劝客户撤了诉或者调解了,原则上没办法追究律师的责任,这就看当事人自己把握了。
所以总结一下:仔细评估案件风险,也还要看当事人脾气是否相合,再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陆骏秋律师
当然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合法的范围内尽量提高案件胜诉的可能。律师做的不是一锤子的买卖,接下案子收下了当事人的律师费,必须要竭尽全力吃透案情,读透法律,同时尽可能地寻找到类似的胜诉案例。
哪怕最终只有很低的胜诉可能,作为一名负责任的律师,都会尽可能地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并把当事人的损失降到最低;当然,当律师把所能做的工作都做完以后,剩下的,也只能是等待法官最终的判决了。
谢律师的笔触
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不同,如果是疑难案件,可以接受挑战,如果是根本不可能胜诉的案件,选择拒绝。
隋笔律言
当事人态度不真诚的话,风险较大的案子,一般的律师都会拒绝代理。败诉的风险太高了,遇到那些比较赖皮的,要么找律师退费,要么就到司法局投诉律师,出力不讨好。
云南王国栋
收取咨询费后,把自己真实的看法告诉当事人:律师认为的风险在哪;最好的结果可能是什么,最差的结果可能是什么;告诉当事人,律师不是法律人,仅仅是讼师,无权决定判决结果;诉讼中对方也可能出臭招。
局部天晴
律师接案不接案?与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有关。
默认主人
甩锅
兀可5201314
首先要明白一点,律师接案子是为了赚钱。以后的我就不说了,你也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