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外買小哥收“過路費”,不合情不合法

3月24日,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外賣小哥反映,該區甘家寨社區居委會要求外賣騎手每月交50元“過路費”後才允許進入小區。對於這種行徑應該引起注意,並加以制止和處理。


一是不合乎常情。疫情防控過程中,可謂外賣小哥作出了很大貢獻,保證了居家隔離的群眾日常消耗,如果沒有快遞員、外賣小哥冒著風險奔忙在一線,可以說多少人會因沒有生產物品而著急,各方本應該善待,卻出現這種雁過拔毛、藉機收費的問題,不符合常理。從服務居民的角度考慮,應該給予支持,不應該找各種理由阻礙。


二是管理粗暴。缺乏對小區的有效管理,“交月費”是一種賴人思想在作怪,存在一收了之、藉機收費、提高門檻的思想,這種行為就是霸王思想,根本要不得,也行不通。


三是不合法理。從法規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無法可依,沒有遵循的,故這種做法就已經構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