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买断后,我把个人档案弄丢了该怎么办?

微笑131599250


我是社保小达人,一名基层社保工作者。



单位买断后,我把个人档案弄丢了该怎么办?

按照规定个人的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这是因为短中存在很多机密信息,虽然个人档案名义上说属于个人的,但是这涉及到很多有关劳动者个人的。切身利益的问题,比如出生年月问题,参加工作问题等等,所以国家规定个人不能保管本人档案。

一般来说,在单位工作时,劳动者的个人档案会存放在单位;如果劳动者离职后,单位会将档案转交对各人各人用,将档案存放至当地的人社局或者新的工作单位。

个人的职工档案都包括哪些组成部分?

一般来说个人的职工档案有三个基本的组成部分,分别为招工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书。

招工表:是劳动者初次就业是单位为个人办理的就业手续。招工表只办一次就是在初次就业的单位办理。后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离职。在新单位就业并不需要办理招工表。

劳动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单位与个人签订的纸质版证明材料。



解除合同证明书:是证明劳动者已经与单位解除了关系,是处于失业状态的一个证明,这需要劳动者和单位的盖章,以及人社局的备案。

一份完整的档案这三个部分是最基本的,缺一不可。

档案丢失了,怎么办?

对于年轻人来说,如果档案丢失,那补办档案还是比较简单的。首先我们知道档案的三个组成部分,然后就从这三个组成部分补起。

招工表,向参保地的人社局就业部门申请补办招工表,一般来说是去人社局就业部门领取。招工登记表并认真填写。一般来说,不办这老公标,需要的手续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劳动合同等。


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证明书:这些都需要从网上下载打印,劳动合同和解除合同证明书,都需要单位的盖章,因为劳动合同的开始时间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都需要单位的认定,所以这不必不可少。

对于岁数较大的劳动者来讲,补办档案的难度有点大,毕竟现在在很多机构的合并变更以其单位信息的改变,很多单位可能已经破产倒闭或者是更名或者是公章已经不存在,那么补办多年前的档案,确实存在难度。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及时向单位取得联系并同事向当地的人社部门申请补办档案,毕竟来说有难度并不是说无法补办,对于确定参加工作的时间,最好是能找到最早缴纳保险的明细,这样才有据可查,有凭证可依。


华北小强


首先要弄清楚个人档案的内容,里面都有哪些重要资料。个人档案是用人单位便于对员工管理所建立的资料存档,单位保管的档案中包括的资料有:劳动合同、招工登记表、通勤路线图、身份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学位复印件、特种作业资格证复印件(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等,其中,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分别是一式两份,单位和个人各保留一份。题主所提到的个人档案丢失问题,涉及的重要资料就是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这两份资料在办理社保相关手续时要用到,并且要求必须是原件。


如果不小心把个人保存的档案丢失了,要与单位的人事部门协商,请他们帮忙补办相关手续,虽然在单位保存的档案里有与个人保存的档案一样的资料(劳动合同、招工登记表),但是,单位不会把档案资料拿给个人使用,因为即使是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单位也要保留人事档案2年的时间。关于劳动合同,可以复制单位保存的劳动合同原件的所有条款,由单位负责人与个人重新补签一份。关于招工登记表,也要由单位出具人事部门保存的招工登记表原件,按照原件的内容,重新制作打印一个表格,由个人填写,贴上照片,单位协助盖章。关键就看单位配不配合了。

个人档案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非常重要,我们一定要妥善保管,在家中存放时,最好放到档案袋里,为了防潮,外面再套上一个塑料文件袋。另外要选好存放地点,切记不要放置到小孩容易看到、够到的地方,为了达到三防(防火、防水、防曝晒),档案应避免放到离火源近的地方、易进水潮湿的地方、太阳晒到的地方。当然,有个档案柜也是不错的选择。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或在评论区留言说说您的看法。感谢您的阅读,谢谢各位!


不忘初心8258


你好!个人档案弄丢了,这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这关系到你能否正常退休的问题,因为档案有你的出生年、月、日的记载,也有你参加工作的起止时间,还有你工种的记载等等。特别是退休年龄的核定,政府有明文规定,一律以档案最先记载的时间为准,你说你没有档案能办得到退休吗?再说,还有一个“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你没有档案怎么给你算?不给你算,你不吃大亏了?所以说必须得有档案。


这边把档案弄丢了,那边又非要挡案不可,怎么办才好呢?记得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办法总比困难多”,我这里跟你提点我个人的想法,你看行不行?

一、跟踪寻找。买断工龄的单位,一般都是改制或倒闭的单位,这些单位在改制后,档案都要集中移送到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档案局,你可以到这两个地方去查找。

二、如果以上两个地方都找不着,你不妨到劳动局去找,因为你进入你单位的时候都会有劳动局开出的招工表、工作介绍信、招工批复,还有你在单位上的历年的调资批复,一般他们都有留底的。你把这些材料都复印一份,加盖劳动局公章。



你拿着这些复印盖好章的资料,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簿,两张照片,办一张银行卡,到社保局去办理退休手续就是了。

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再见!


快乐老叟844


档案为什么在你自己手机里呢?根据国家档案有关规定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档案的转递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或是专人进行转递,所以档案放在自己手机是违反档案有关规定的!档案丢失的后果也要自行承担!



既然档案已经丢了,那就看看有什么补救手段了,先说明一下补档案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任务!你要去各个档案形成单位,跑各个地方,面对各种工作人员,这是其一!另外,有些档案是有编号的,丢了根本就没法补回!有些档案可以补回!


具体来说,一些党团材料,比如入党志愿书是无法补的!报道证要去省人社厅来具遗失证明,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可去原就读高校咨询一下能否补办!工作材料比如考核登记表、工资调整表、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证明等要去原单位协商好补办!总之能不能补齐,取决于主客观各种因素,要尽力补吧!

档案是伴随我们一生的重要记录,影响我们政审,提拔,退休等各种情况,希望你们高度重视!


阳光下的花环41


档案一般是从高中毕业开始记载的,职工如果弄丢了档案首先要跟人才机构沟通,先补办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补办其他档案。

职工档案主要内容是参加工作时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年限,而这些都是有相关途径可以查询和证实的。


建立职工档案包括个人简历,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一般来说有了这些信息,用于办理职工退休是应该没问题。

提醒: (1)档案不可私自拆封,单位依调档函转出档案时会密封并加盖骑缝盖,密封条一定不能私自拆开,否则档案可能不被相关单位接收 (2)档案提出后尽快存放到相关单位,不可个人保存。

以上是我的个人见解,有问题可以提出,大家共同学习。


理性的疯子D


原来的单位也有一定责任,解除合同以后单位的人事部门应该把自己单位所有下岗人员的档案送交人社局或自己单位的主管厅局,而不是简单的把档案交给员工手里,按有关规定员工本人是不能够保管自己的档案的。但员工本身也有错,拿到档案后应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保管,而不能放在家里,可能有人很在意一年100多元钱的档案保管费,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想办法补吧。补办的材料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参加工作时的第一张表,比如入伍登记表或参加工作的调配证明,二是你在原单位的工资证明,最好有当时人事局或劳动局工资晋级的批件,我退休之前看过自己的档案,那里面历次工资晋升和职称晋升都有人事局审批表的,最后一项是自己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起码有这三方面材料才能证明你以前工作的连续性,才能确认你的视同缴费的年限,自己想办法去找吧,否则你就吃大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