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斩首为啥都要午时三刻秋后问斩,有什么讲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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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刻是古代一种用途较大的计时器,它不受夜晚和天气因素的影响,我国现存最完整的是公元1316年的元代计时刻漏,由日、月、星、受水壶四个漏壶,从上到下依次安放在阶梯式的座架上。水从日、月、星壶下部的滴水龙头中,依次下滴。受水壶盖中央,插着一把固定铜尺,自上而下刻有十二时辰,从子时到亥时,其间一木质浮箭,固定在小浮舟上,紧靠铜尺,指向时辰刻刻度,一昼夜被分为一百刻,每刻相当于现在的14.4分钟。

中午11点到1点为午时,午时三刻就是11:44左右。此时日正当空,是地上阴影最短的时候,也就是古人常说的阳气最盛之时。古人认为人有魂魄,杀人后怕死者的魂魄会来纠缠。所以会选在午时三刻行刑,用至阳压制阴魂。还有种说法是午时三刻,人的精神最萎靡,往往昏昏欲睡,这样犯人临死前的痛楚就会不敏感一些,在此时处决犯人,也体现了古代严酷法治下的一丝温情。

但并不是所有古代律法都规定行刑必须午时三刻。唐宋时期就规定,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9月,大祭祀日,大斋戒日,24节气,每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都不得执行死刑,还要避开“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有好事者计算过,唐朝一年里能够执行死刑的日子,不到80天,而在唐朝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行刑在未时到申时这段时间,并不是午时,明清的律法也跟唐代的差不多,并没有对行刑时刻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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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杀人为什么要学午时三刻问斩?这里边可是有讲究的。

简单来说大概有两层含义吧。

第一之前的答主也都提到了这里再重复一下。午时三刻按现在24小时制来看是几点呢?有几种说法?第一种是差15分钟到正午,也就是在11点45到12点时间。另外也有说是12点45分的。当然无论哪一种说法,都是在正午时分。中午时分是太阳最烈的时候也是地面上的影子,最短的时候。在阴阳家的眼里,这个时候是人和万事万物,在一天之中阳气最盛的时候。

杀人可不是什么好事,在阴阳家眼里杀人是被称作是“阴事”,也就是说无论被杀的那个人是不是罪有应得,是不是该死但是判处他死刑的官员,监斩的官员,还有负责行刑的人都是直接造成他死的人。在被杀的人死后变成鬼之后一定会回来骚扰这些与他的死有关联的人。所以在午时三刻阳,也就是气最盛的时候问斩,在一定的层面上可以压制鬼魂出现来找麻烦。

第二点是比较好玩的一个原因。好多人有睡午觉的习惯,人在中午经常会感到劳累,午时三刻恰好是人的精力不集中的时候,此时昏昏欲睡,在这个时刻处斩犯人,犯人的脑子也是懵懵的,正晕晕乎乎的时候,咔嚓一刀,脑袋落地,也减轻了痛苦,也算是为犯人着想了。


您觉得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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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午时三刻″行刑并不是古代的法律规定。唐宋时期的法律只规定了不得执行死刑的时间,即每月的禁杀日为(每逄初一、初八、初十、十四、十五、十八、廿三、廿四、廿八、廿九、三十)都不得执行死刑。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斋戒日、大祭祀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也不得执行死刑。甚至还有"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的规定。那么古代在什么时间段执行死刑呢?事实上古代行刑的时间段并不象戏里演的书上写的"午时三刻″,而是定在可以行刑日子里的未时至申时这段时间内(13点一一17点之间)行刑。明清时期的法律也只是规定了行刑的日期,并没有明确规定行刑的时刻。所以本人认为"午时三刻″行刑与迷信有关。古时候的人认为,杀人是"阴事",不论被杀的人是否有罪,他的鬼魂都会来纠缠判官、监斩官、行刑的刽子手和其它有关联的人员。所以只有选择"午时三刻"阳气最盛的时侯行刑,可以压抑阴魂,使死刑犯的鬼魂不敢出来纠缠。这也就是古代"午时三刻″开刀问斩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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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前些年成看过一本英文著作,作者是一位英国传教士,在1879年-1900年间,曾游历京津、直隶、山东、河南、山西等地,将自己所见所闻编绘成册,在英国等地发行。此书于民国时期刊行过中文版,名《论清末中国社会》。

本书之中,记载了大量有关行刑的场面,其中讲述最多的便是斩首,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杀头”。刽子手将犯人斩首之后,只需要家属拿走尸腔,而不能拿走头颅,刽子手会将斩下的头颅系住发辫吊在树上或高杆上,用意当然是“悬首示众”。不需几日,因头皮腐烂,头颅便会与发辫分离而落地,这个时候官府才允许犯人家属将头拿走与尸体合葬。

举凡看古装剧,常听到有“午时三刻将犯人斩首”的台词,很多人不明白,为何犯人要午时三刻才斩首呢?

事实上只有明清两朝才是有这个规则,在此之前根本没有“午时三刻斩首”一说。有些历史剧不严谨,也不管朝代,张口就是午时三刻,实则这是不对的。明代之时斩首的执行日期有两种,一种叫做“立决”,也就是立即执行。一种叫做“秋后决”,也就是秋天后执行。

清代称前者为“斩立决”,后者为“斩监候”。一般来说,被判处“斩立决”的犯人多是重刑犯,所犯罪行都是罪大恶极或被认为是罪大恶极的,比如谋反、谋判、谋逆等等,只有重犯才会被判立决,其他犯人都是等待秋天后才杀头。

为何要选择秋天后才执行?依照史栽比较可信的说法是,明朝天顺二年,朝廷镇压叛乱,将士为邀功而随意杀生,许多流民和乞丐被无辜斩杀,百姓未经审批就成了刀下之鬼,而头颅则被拿走邀功领赏。为了减少无辜枉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林聪上奏明英宗,提出“秋后决”的观点,建议对死刑犯春判、秋绝,便于死刑复核,减少冤假错案,减少无辜死亡。明英宗采纳其建议,天顺三年下诏书执行这一律法制度。

清代延续明制,“大逆”“大盗”一类重犯,多被判“斩立决”,需由刑部覆批,然后斩首。其他死刑犯若被判“斩监候”,一律延缓至次年秋天,将所有卷宗交由三司秋审或朝审。

待断定无错假冤案之后,名单交由皇帝勾决,于霜降至冬至期间行刑斩首。斩首的时间原则上都在午时,大致实在中午十一点到下午一点之间。但按照古老的习俗,一般都是在午时三刻执行,也就是十一点四十四分到十二点之间。之所以卡在这个时间段上,有一说法是“避免鬼魂报复”。

古人认为杀人是“阴事”,无论被杀之人是否罪有应得,但执行者仍怕他们的鬼魂纠缠自己。而午时三刻太阳当空,为阳气最旺盛的时候,能震慑鬼魂,让这些罪恶之人连鬼都做不成。

当然,这些都被现代人认为是迷信观点,然而古人是非常讲求这些条条框框的。到了清代中后期,午时三刻之说并不被所有人遵行,而多改为清晨。天亮之后,就可以执行,比如著名的戊戌六君子,就是清晨被处决的。如果赶上凌迟这种极刑,大致从凌迟七点就要忙活,到上午九点之时,就已经全部准备利落,只等监斩官一声令下,就可以施刑。中间还要吃饭和休息过程,很是有模有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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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斩首之刑"就是刽子手用刀或斧砍下犯人的脑袋,让犯人身、首分离。这种处刑方式是谁发明的,无法考证。不过从史料来看,似乎是黄帝首创。远古时代,蚩尤北犯,黄帝在河北琢州与之决战,生擒蚩尤。最后黄帝命人砍下蚩尤的脑袋,挂在军门之上,以威示天下。

秦代将"斩首"正式列入法典,隋代以后直至明与清朝,皆有"斩首之刑",与"斩首"略同的就是"枭首",就是把人斩首,然后将头颅挂在木杆上示众,起到恐吓作用。 此刑隋唐宋曾经废除,但明清时又拿来处死强盗、杀人之类的重犯。"枭首"之名从何而来?有此一说是,远望时,悬挂的人头像是夜枭。



菜市口在当时是一个地处闹市的倒丁字路口,百姓来往十分频繁,因此成了斩首示众的绝佳地点。菜市口杀人最多的一次发生于清光绪初年,有七十多名土匪因为集体盗皇陵而被判处秋后斩首。当时防止劫囚与维持行场秩序的兵勇就出动数百人,拉盖尸席的马车就有七八辆。因为斩首的是土匪,怕余党劫法场,据说连街道两旁的送魂酒都免了。

时辰一到,监斩官手握朱笔,连连勾画,刽子手各就各位,依顺序砍头。因犯人实在太多,刽子手又少,砍了一轮之后,刽子手也气虚手软。眼看一颗又一颗的人头落地,跪在后方等着行刑的犯人早就吓得昏死过去。



北京有著名的刑场菜市口,清末,台湾也有自己的刑场,就在现今高雄县的凤山古城,具体位置就在古城澄澜炮台外侧。刽子手将犯人斩首之后,便会将斩下的头颅绑在炮台附近的芒果树上,用意当然就是"悬首示众"。之后,因为头皮腐烂,头颅就会与发辫分离而落地,这时官府才准家属拾走头颅与尸体合葬。日治时期,台湾此处刑场才作废。另外,古城的南门及东门也曾设置类似的刑场。

斩首的时间。说完刑场,接下来在谈斩首的日期与时间。明清时期,斩首的执行日期有两种形式,分为 ​​"立决"也就是立即执行,和"秋后决"就是秋天后执行。清律称前者为"斩立决",后者为"斩监候"。 一般来说被判"斩立决"的犯人,都算是重刑犯,所犯的罪几乎都是谋反、大逆、谋叛、杀人与强盗罪等等。这些罪皆是重罪,所以才会判"立决",其他的犯人都是等待秋天后才砍头。



为何要等秋天后才执行?为何要选在午时三刻?比较可信的说法是,明朝天顺二年(1458年),朝廷镇压叛乱,结果演变成将士为了邀功而随意杀生,有的兵将还割下乞丐的头要求奖赏。许多百姓都未经审判,就成了刀下亡魂,百姓出门都得提心吊胆。 历史上,除了秦时一年四季都可以执行死刑之外,其他各朝代处决犯人几乎都在入秋以后。斩首的运行时间原则上都是在午时,应该就是中午11点到下午1点之间,但是按照古老的习俗,一般都在午时三刻执行,也就是11点44分到12点整。之所以会在午时三刻斩首,有此一说是,避免鬼魂的报复!

中国古代一直认为杀人处刑是"阴事",无论被杀之人是否罪有应得,就怕受刑者的鬼魂会来纠缠执行处刑的人,譬如监斩官与刽子手等等。 因此,午时三刻太阳当空,是阳气最为旺盛的时候,能震慑鬼魂,还能让罪大恶极的罪犯连鬼都做不成!还有一种说法是,午时三刻是人的精神最为萎靡的时候,往往呈现昏昏欲睡的状态,所以此刻处决犯人,在被砍头的瞬间,犯人也许痛苦会减少很多。


云说经济


为何古代斩首选在午时三刻?很大一个原因是古人相信鬼神之说,古人既然相信鬼神,那么犯人砍头后就会有鬼魂出来。为了防止一些恶人的鬼魂不肯下地府转世,在阳间为非作歹,只好选用一天之中阳气最重的时候,希望能将鬼魂的阴气镇住。

午时三刻就是一天之中阳气最重的时候,因此古人经常选在午时三刻对犯人行刑



锤吻镜


因为杀人嘛,死刑犯怨气都重,煞气也重。

而传统认为,午时三刻是阳气最重的时候,因此在午时三刻处决死刑犯,这样,在阳气的震慑下,阴魂不敢做乱,一旦阴魂造次,这天赐的阳气,也足以让阴魂化作飞灰。


辰州观海



流浪在陆地的鱼


午时三刻为阳极阴生之时,这时斩首之人,其阴魂(也可简单的鬼)不敢乱跑,危害阳间秩序。同时,一阴初生,不至于鬼魂刚脱离肉体而消散,无法去阴间投胎。


儒道鸿业传承术艺


小说误人!实际上古代法律有规定是秋后,但没有规定必须是午时三刻。



那为什么是秋后问斩呢?

《淮南子·本经训》有云:“四时者,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取予有节,出入有时,开阖张歙,不失其叙;喜怒刚柔,不离其礼。”春夏正是万物生长之时,秋收,树叶飘落,主杀。

而且古时候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秋收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时刻,避免天地间怨念太多,影响秋收,所以秋后问斩。



唐宋时的法律更是明确规定:每年从立春到秋分,以及正月、五月、九月、大祭祀日、大斋戒日、二十四节气日、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每月的禁杀日皆不得执行死刑。而且在“雨未晴,夜未明”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



行刑的时间也并不是午时三刻。

明史上有“申酉(下午三点到七点)行刑”的说法。

唐代则是规定未时到申时(下午一点到五点)行刑。

清朝小说《醒明花》中有说:

是日双流县知县高捷,接得圣旨到来,开读过了,即把处决有名的几个斩犯,到了五更时分,绑到十一街坊行刑。

五更时分,也不是午时三刻。所以午时三刻是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