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國家要像個國家

梁任公曾有詩云:“十年以後當思我,舉國猶狂欲語誰”。然而,這種“舉國欲狂”持續了數十年、乃至差不多要到“百年之後方思公”。


梁啟超幾乎可以說是上一個世紀之交對中國社會思想觀念影響最大的人,他影響了整整一個時代 。


而當他在1929年初去世時,思想啟蒙和政治改革的時代已經結束,全方位的社會動員的時代,革命且不斷革命的時代已在大規模展開。


梁啟超

梁啟超(1873-1929),字卓如,號任公,又號飲冰室主人、飲冰子、哀時客、中國之新民、自由齋主人等。1873年2月23日生於廣東新會。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活動家、啟蒙思想家、資產階級宣傳家、教育家、史學家和文學家。戊戌維新運動領袖之一。


蒙時代的主將

且不說與他去世後數十年裡籠罩性地影響人們思想觀念的政治家如毛澤東、思想家如魯迅等相當不同,即便是和與他同時的啟蒙思想家如康有為相比較,梁啟超也和他們有諸多差別。


比如說,他沒有康有為的那種“取其所挾持之數百年無用舊學更端駁詰,悉舉而摧陷廓清之”的否定精神和氣概,也沒有那種嚮往“大同社會”的政治完美主義,或者說即便在一個短時間裡服膺,但他的一生,尤其三十歲以後,更多地還是考慮現實政治的弊病和改善。他渴望新知,可能容易比較輕信新的觀點,但也比較虛心,能夠不斷反省、坦白和批判自己的“先見”和“成見”。


然而,儘管可被視作早期也是真正啟蒙時代的主將,但如果不是從上世紀前半葉,而是從上世紀後半葉觀察,梁啟超的身影是被遮蔽的,甚至是相當另類的。


後來的普通人往往知有魯迅、郭沫若,而不知有梁啟超和胡適。甚至迄今許多大陸知識分子社會批判的思想資源也主要是來自魯迅。而我發現梁啟超其實是早期啟蒙的思想正宗,而啟蒙在中國近代史的早期才是主流,後來則在洶湧的革命浪潮衝擊之下變為支流。



梁啟超在早期啟蒙鉅子中尤顯特別的地方,在於他既堅持啟蒙和思想解放,又具有一種自我反省、修正、寬容和建設性的精神。梁啟超自己明白和認識到了的東西也要努力讓別人與社會明白,那怕是先讓一部分人明白起來,認為知識者負有言責,尤其如果自己還擁有某種表達的所長的話。他對外界批評的態度是相當開放的,也隨時準備修正自己的錯誤,隨時準備“啟”自身之“蒙”,經常“不惜以今日之我,難昔日之我。”


可能有人會覺得梁啟超的思想比較“淺”,甚至梁啟超也自認如此。但這種“淺”可能更多地是屬於語言文字表達的形式比較“通俗”,而即便就是內容也“淺”,正如羅爾斯所言,衡量一個思想體系的最重要標準是“對不對”的問題,而不是“深不深”的問題。有一些思想可能看起來“很深”但也“很錯”,而另一些思想看起來“很淺”但卻“很對”。


如果說1968年法國學潮中許多大學生“寧願跟著薩特錯,也不跟著阿隆對”,對於一個根底還是穩固的社會並無大礙,甚至是一種必要的刺激的話,那麼,一種錯誤的政治思想佔據主導對於一個轉型期的社會卻可能是相當危險的。政治思想也不必是那樣深奧和玄乎,尤其是現代民主政治的思想,應該是匹夫匹婦、引車賣漿者都能懂、也都能發言的道理。



我們還可以從梁啟超對實際政治的判斷及預見,看到其政治思想其實是相當清明和有遠見的,例如他在辛亥前對如果清廷不抓緊真正實行和儘快落實憲政,不在“宣統四、五年以前”召開國會,就將出現“全國之兵變”與“民變”,“國必亂,以至於亡”的預見;還有他對袁世凱稱帝和張勳復辟不僅認為不對,而且必敗的預見;以及在20年代中期對中國將進入持久革命、反覆革命的時期,無業階級而非無產階級將佔據主導、戰勝有業階級的預見


當一些看來“很完美很深刻”的政治思想即使憑藉極大的權力和暴力推動也完全“落空”的時候,他作為一介書生對實際政治的判斷和預見卻得到了證實。


總之,至少在政治思想的領域內,重要的不是求其“艱深”,而是求其“不錯”,因為政治是影響幹百萬人生活的領域,如果錯誤的觀念發生效力,甚至佔據主導,就將傷害千百萬人。


家是什麼

國家要履行它的功能必須要有權力,但對這些權力必須加以嚴格的限制。而憲政就是一種根本的限權,即把權力關進法律的籠子。



國家思想在梁啟超那裡一直是牢固的,類似無政府主義的思想幾乎沒有在他那裡被真正重視過。這和當時西方列強壓迫下的救國保國有關,也和梁啟超一度介入的保皇(光緒帝)的政治實踐有關,但又決不僅此,更深刻的原因還是梁啟超對人性和社會的認識,即他認為人類必然是合群的動物,或者說社會政治的動物。


人類必須要結成政治社會,組成國家。而他痛感在一個主權民族國家林立的世界,中國的傳統政治思想與制度還不足以爭強乃至圖存,受傳統影響的中國人還相當缺乏現代國家的觀念和政治能力,故而必須強調國家思想和國民訓練。


梁啟超對“國家”的理解和韋伯的定義相去不遠,他認為國家即是在一定地域裡用權力組織起來的人民之團體。


而“國家思想者何?一曰對於一身而知有國家。二曰對於朝廷而知有國家。三日對於外族而知有國家。四曰對於世界而知有國家。”(《新民說》)這裡需要處理的是國家與個人、國家與政府、此國家與其他國家、此國家與世界或整個國際社會的關係。前兩種關係或可說是這個政治社會的內部關係,後兩種關係是這個政治社會的外部關係。


而在這四種關係中,比較特殊的是國家與政府的關係。國家是要以政府的形式出現,由一個政府來代表它的。但國家與朝廷或政府又不等同。國家與政府的糾結從根本上說又和國家與個人的關係相關,甚至由這種關係來決定,即這個政府是否能真正代表國家,要由它如何處理政府與這個政治社會的成員的關係來決定。


家要像個國家

無論如何,“國家要像個國家”看來是第一步,所以梁啟超決不輕言打碎國家機器,甚至要努力防止國家崩潰――如果一個政府的倒臺或一種政制的結束將意味著天下大亂、國家崩潰的話。



“國家要像個國家”這是一個起點,就像在制憲會議上的美國聯邦黨人那裡一樣。或者說,需要維持國家或基本的政治秩序是一個前提,包括是憲政的前提,憲法是握有強力的國家的憲法,而不是別的什麼自願共同體的規章。


所以梁啟超說:“欲知憲政,必先知國家。”


梁啟超可以說從來就沒有信過無政府主義,從來就堅持一種國家思想。這和20世紀前二十年不少知識分子一度相信無政府主義很不一樣。無政府主義在某種意義上說正是後來的激進主義、新專制主義的先導或鋪墊,因為兩者有一條相通的路徑:都相信一種政治完美主義乃至“人間天堂論”。只是前者(比較天真單純的無政府主義者)可能希望那種沒有政府的大同社會速速到來,且不希望採取強迫和暴力的手段;後者則將這一理想推為遠景,併為此準備採取一切手段。


梁啟超的國家思想的後面可以說是一種保存生命的原則,即不願由於國家的崩潰而導致生靈塗炭甚至“噍類盡矣”。另外,他的國家思想還難說是國家主義,更非唯國家主義。


我們可以從他同時對憲政的一貫強調看清這一點。國家要履行它的功能必須要有權力,但對這些權力必須加以嚴格的限制。而憲政就是一種根本的限權,即把權力關進法律的籠子。他在“立憲法議”中說:“立憲政體,亦名為有限權之政體;專制政體,亦名為無限權之政體。有限權雲者,君有君之權,權有限;官有官之權,權有限;民有民之權,權有限。”


天下未有無人民而可稱之為國家者,亦未有無政府而可稱之為國家者,政府與人民,皆構造國家之要具也。重視人民者,謂國家不過人民之結集體,國家之主權即在個人(謂一個人也)。其說之極端,使人民之權無限,其弊也,陷於無政府黨,率國民而復歸於野蠻。重視政府者,謂政府者國家之代表也,活用國家之意志而使現諸實者也,故國家之主權,即在政府。其說之極端,使政府之權無限,其弊也,陷於專制主義,困國民永不得進於文明。故構成一完全至善之國家,必以明政府與人民之權限為第一義。”

——《論政府與人民之權限》


故而他如此界定憲政:“立憲者,以憲法規定國家之組織,即各機關之權限,與夫人民之權利義務,而全國上下共守之以為治者。”(《歐遊心影錄》)並認為:“今日之世界,實專制、立憲兩政體新陳嬗代之時也。”“故地球各國,必一切同歸於立憲而後已,此理勢所必至也。”


然而,梁啟超又並不迷信單純的法律,不相信僅憑一紙憲法就能實現憲政,而是還需要責任內閣、國會、自由輿論、公民團體等一系列制衡制度和組織,他還特別重視個人,重視人的道德。他在1910發表的“立憲政體與政治道德”一文中,認為“立憲政體之最可貴者,在其權限之嚴明”。但“徒法無人,並法亦不能自存。”他談到憲政的困難,別人所憂多在人民的教育程度,而他更憂與民共通的官員的程度;別人所憂多在知識的問題,而他更憂道德的問題,他一直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