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weihang88
首先根據我國《民法總則》以及《合同法》的規定,涉及到免租的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但要使用不可抗力作為減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相對的,是需要有條件的。1、租賃房屋用於經營且已有明確行政管控政策導致無法實現使用目的,則應當免除。2、承租人繼續使用用於經營,但受疫情影響導致收益明顯減少的,可請求減免部分租金。3、承租人繼續經營,且並未有明顯收益減少,不可請求減免。4、承租人用於居住功能的,不可減免。5、因疫情無法居住的,可減免部分租金。但不管是否可減免,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到雙方的難處,兩者可協商減免措施。
小橘子談影視
這種事情只能協商處理親,國家也沒有強制性規定一定要減免房租,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協商就好了。
在《合同法》中第117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比如說在租賃合同中,支付租金就是租戶的責任,那麼能否免除責任,就是看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的執行。
根據疫情期間員工帶薪隔離的相關規定,這段時間即使勞動者因不可抗力無法上班,但實際上卻是有工資的,因此並不影響其收入,那麼該不可抗力實際上對房屋租賃合同的執行,影響是不大的。個人房屋租戶是無權因本人該月未入住就要求或強制房東減免房租。
所以如果只能協商了
諸葛找房菏澤站
怎麼說呢,租戶和房東之間,跟商戶和物業不一樣,畢竟後者是商業的,疫情期間免租是國家對於商戶的扶持,避免過後造成更多人的失業以及GDP的急速下降,而房東和租戶之間,直白的說,房東願意免租,那是人家夠義氣,不免租也不能道德綁架,畢竟要是換成平時過年,回家個7-10天的,難道也要房東免租?我覺得免租這個不太現實,只能說大家協商下,看如果實在困難的,租金打個折或者延期交,畢竟房東也是人,工作也受影響,有些也是靠租金還個貸款之類的,我們公司的兩個宿舍空了兩個月了,也沒找房東談租金的事,因為我們租了,住不住人是我們的問題,只是因為這次特殊情況時間長了點,但是辦公樓這邊會跟物業去談租金物業之類的問題。
喵星球的鏟屎官
剛好我也遇見同樣的的情況,我自己也正在租房子,同時也有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我也面臨了,租戶要求減免房租的提議,同時我也跟我的房東申請,希望能減免一個月的租金。
結果是,我的房東沒有給我減免,我出於同情,給我的租戶減免了一個月的租金。
那麼到底該不該減免租金呢?什麼情況下應該減免?減免多少呢?
第一步先看合同 合同中對爭議有明確約定的 可以直接按合同履行
如果《租賃合同》已經就能否減免租金、減免多少、減免條件等進行了明確具體的約定,那麼按照合同優先的原則,應當遵循該合同約定,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則屬於違約行為。
第二步 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 需要分類說明
一般情況下,我們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對不可抗力都是如下約定的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此時我們需要把出租房屋屬性分下類,商鋪、寫字樓和住宅,然後分別討論。
【1】如果租賃房屋是商鋪,或者寫字樓的,因疫情防控原因,可能導致無法開門營業,甚至無法正常進入,那麼這種情況,基本可以判定為不可抗力因素,是可以申請減免租金的。業主方應酌情予以減免。
【2】如果租賃房屋屬於住宅的,這個就稍微複雜一點,我們還是再次詳細分情況來說。
1、租戶租用房屋為住宅,實際使用用途為居住,且疫情期間正在正常使用租賃房屋的,理論上講不應該申請房租減免,因為疫情並未影響正常使用,影響的只是租戶個人的工資收入,這個風險應該由租戶個人承擔。
2、租戶租用房屋為住宅,實際使用用途為居住,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導致租賃房屋被勒令關閉、被斷水斷電、被限期使用等情形,導致房屋無法正常使用,確實屬於上述“不能履行合同”的情況,則可以根據不可抗力對租賃合同“不能履行”方面的影響力,綜合判斷減免租金的具體數額。
3、租戶租用房屋為住宅,實際使用用途為居住,疫情期間,房屋可以正常使用,但是由於防控原因,租戶未能使用,這種情況,不適用租賃合同中所謂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不能履行。此時租戶可以向業主申請減免租金,業主方根據自身情況,也有權不予減免。
第三步 無論以上哪一種情況,都需要租賃雙方坦誠相待,以商量的姿態溝通
疫情確實屬於突發情況,雙方都無法提前預知預測,所以不應帶著敵意來談判,坦誠溝通或許效果會更好。如果業主方出於同情,給與減免,也應該從心裡感謝,如果業主未能給與任何減免,也屬於正常情況。
如果業主同意減免的,租金減免的具體數額,減免方式,還是需要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並補充到合同裡,確保後期沒有更多的糾紛。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始終無法達成一致,那麼最後只能訴諸法院或仲裁,大家都耽誤時間和精力。
北京安家網
疫情期間,很多房東好心減免了房租,當然,租客也可以跟房東商量減免租金。
其實,倡議書只是鼓勵房東給困難租戶減免房租,最終決定取決於房東。如果房東願意給租戶減免房租,那麼就皆大歡喜了;如果房東不願意減免房租,但同意租戶延期支付房租,那麼租戶也不能強制要求房東減免房租。
總而言之,租戶需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與房東達成協議,下一個中國好房東、好租戶或許就是你!
下面百思特小編要跟大家說的是房租減免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此次疫情是因為不可抗力,導致部分人員不能正常上班,開工,這種情況是不可提前預測,不可強制控制,不可避免的,這就是不可抗力依據的前提條件,因此,租客是可以要求減免租金的!
此次疫情有些地區並沒有規定娛樂設施場所必須強制關停,有的租客就會繼續經營,而在經營過程中發現此次疫情對所經營場所有明顯不利因素,租客想暫時關門,這種情況也是可以要求減免房租的!
在疫情中,所有房租都可以減免嗎?
疫情的不可抗力因素是絕對的,但是想要在法律關係中採用不可抗力依據作為減免租金的法律依據,我認為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大致分為以下五種情況:
1.對於租賃房屋或場地有經營性質的,但已有國家部門的行政管控,不可使用或經營,則應當免除佣金!
2.租客仍繼續使用有經營性質的場所,但在經營過程中受疫情影響不利於繼續經營的,可以要求減少部分租金!
3.租客仍繼續使用有經營性質的場所,但在經營過程中沒有出現虧損且正常經營的,不可要求減免租金!
4.租客在疫情期間使用用於居住功能的房屋,不可以主張減免租金(建議可以和租客商量看)
5.租客在疫情期間無法使用用於居住功能的房屋,可以主張減免租金!(建議可以和租客商量看)
水落石出服務工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房東沒有減免房租的義務。
一般來說,我們要求在辦理案件時要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達到法理和情理的相結合,但是我們不能用道德手段要求別人減免房租。
如果在疫情期間房租減免房租了那房東真的是個大好人,一定要感謝人家。如果沒有減免也不用覺得難受,誰都不容易,也許人家收租房的錢就是用來還房貸的,銀行也不會減免房貸。希望租客不要強硬的要求房東減免房租,友好協商,有困難要和房東及時商量,能互相理解更好,不能的話就努力掙錢,再也不租房住了。
我也是一名租戶,我並不要求我的房東要減免一個月的房租,我只想晚交一兩個月,或者先交一個月,我們是押一付三的,因為這段時間確實沒工作沒掙錢,再加上外債,確實一次交三個月的房租有點困難,所以我就想和房東商量能不能先少交,房東就給了兩天寬限期,為了不讓房東轟出去,我只好借錢把房租交上了。
在此,我只想說,如果租客交房租確實困難,真心希望房東理解下,像那些已經住了幾年沒欠過租金的給與寬限期或者下個月再交,租客會很感激。
常小律
先說答案,於法於理房東沒有義務減免,於情房東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和租客情況酌情減免!
首先按照合同辦事的話,房東是沒義務給租客減免房租的。這個我們一定要認識到,不能道德綁架房東給租客減免租金。
不過中國是個人情社會,於情,你可以瞭解下租客的實際情況,如果租客家裡出現變故或者因為延遲上班出現經濟困難,你自身手頭也比較寬裕的話,你自己可以決定適當減免一點房租,就當做件好事。當然如果你自己也很困難,那也可以不減免的。
總之,再雙方都簽訂了租房合同的前提下,房東是沒有義務給租客減免房租的,但是於情房東可以根據自己情況和租客經濟情況酌情減免一些租金。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易曉財經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疫情期間很多人無法正常上班,或多或少都會影響個人收入,能提出來的應該都是遇到一些經濟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因情況而定。
如果只是一部分租戶要免一個月租金,先要了解清楚情況,如果確實經濟遇到困難,可以根據個人承受適當減免一些或推遲一些交租金。
如果直接減免一個月租金對個人承受及其他的租客也有些不好交代。大家都不容易一起商量解決。
如果條件允許在自己所承受範圍內,主動給所有的租戶一些優惠才最好的。往往關鍵的時候才能體現人間真情溫暖。大家相識都是緣分。
回答完畢,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深圳嗯林生活領域vlog
我覺得這種應該算是道德綁架的一種吧。誰說租戶就一定沒有房東富裕?就算房東富裕一些,那房東身後也許會有很多貸款,這誰又知道呢?各有各的難吧,如果租戶真的很難,而且你做的工作是能體現你弱的一面,那你可以上報政府,讓國家來安排,我們國家政策還是很好的,比如今年農業有關的貸款,應該在利息方面都是政策很寬的,直接讓老百姓受益,而且一些國有的房租金可能確實會免租的,個人房租金,我覺得如果房東有這個實力給你免租,你可以感謝,但如果房東不免這個租,也不應該說人家黑心吧,畢竟不是國家硬性要求的!
米唐糖
不是所有房東都是有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