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是否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为什么?

陕西薪桥人力


很多人都不清楚在试用期的时候单位应不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其一也是由于对劳动法的规定不够了解,其二可能是因为单位说了试用期不缴纳,所以员工以为试用期不用缴纳社保,那么单位必须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吗?


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吗

必须要缴纳。试用期内的员工同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的一个部分,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能对单位造成的很明显的两种结果,加大企业用工风险。

1.试用期不交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一旦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公司就要付出巨大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成本。

一般情况下,员工辞职只要不追究单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单位规定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合法的。然而有一种情况,员工辞职,不但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而且还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其中,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缴纳社保的就属于此种情况。在单位工作没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满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以此类推,干的工龄越长,补偿越多。

2.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发生工伤,因为社保没有办理,所以社保机构是不进行任何理赔和补助的。这部分损失,将转嫁到企业身上,由企业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伤残赔偿等一系列的赔偿。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之后开始缴纳。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员工享受的所有福利中只有社保是强制性福利。一金不做强制要求,但是五险是必须要缴纳的义务。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约定双方一旦诉诸法律,还是要按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规定执行。

试用期缴纳社会保险作为企业管理者脑海中要有清晰的缴纳概念。

员工和用人单位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者没有清晰的概念。但是不少用人单位还提出,他们并不认为试用期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尤其是实践操作中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协议的现象非常普遍。其实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不管你与员工签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会被认定你们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第21条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应当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所以说随即推翻了试用期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

单位认为人员流动比较大,交社保增减会比较麻烦,所以不予缴纳。

公司一方面是要节约成本,因为试用期员工的流失率比较高。一方面也是图方便,万一员工试用期就走了,这没几个月社保账户开了又停,操作上麻烦。其实事实是好多单位利用员工的试用期大做文章。对于那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岗位,走就走吧,我继续换,单位永远用的是试用期的廉价劳动力。

单位认为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社保的想法是错误的。

在某种程度上试用期的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的存在,试用期限将会被认定为那段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可见,试用期不签合同、不交社保连同签试用期协议都是违法的,对单位都是不利的。对此,《劳动合同法》惩罚力度更大。单位在和员工合作期间,不签合同需要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不交社保一旦员工起诉都会承担补缴或是经济补偿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单位是否应该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的相关回答,如上文所说,是必须缴纳的,如果没有缴纳,员工可以在辞职时要求单位赔偿,赔偿金额视该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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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问题就知道,我和你一样,其实只要进入公司,你就是公司的员工,社保是必须交的,但是好多公司,对于新职工,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不给交,我现在也是,进公司时,人家明确就说了,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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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社系统原工作人员,很高兴为您解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是违法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用人单位不给试用期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违法情形,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企业来说,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万一员工发生工伤、生育等情形,社保经办机构是不会给予理赔的。用人单位将承担员工所有的工伤、生育等待遇。此外,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对欠缴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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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公司可以不缴纳社保吗?

1、开宗明义:不可以!

2、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①员工入职,用人单位即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内。

②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综上,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在现实生活中,涉及“试用期”和“社会保险”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转正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但不补缴试用期的“社会保险”。

①这种情况是最常见的。

②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肯定是违法的。

③如果员工转正后,签订了《劳动合同》,也缴纳“社会保险”,愿意在单位工作,那就好好干。

④如果没有通过试用期,或不想在这家单位工作,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两倍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缴或赔偿)。

(2)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或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缴纳“社会保险”);转正后,“补签”《劳动合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并补缴试用期“社会保险”。

①一些“比较正规”的单位都是这种“操作”。

②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有比较大的“空间”,如果面对赔偿,损失也不大。

③员工的选择同之前的一样,也可以要求相关赔偿。

另外,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以及始终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就都不再赘述了。

4、总而言之,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是违法行为。

员工可以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要付出时间、精力等,这也是很多人“得过且过”的原因,但越是这样,用人单位就越“肆无忌惮”。

还是应该学会用法律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让用人单位再不敢“胡作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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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违法,要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单位必须为已经签订劳工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保,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很多公司试用期内,为降低劳动成本,违法操作。不给员工购买社保,这些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一定要举报,制止!

一般20号之前入职,当月就必须缴纳五险一金,20号之后入职,下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要履行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

社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共同承担,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具有广覆盖,保基础的基本特点,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作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给自己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享受国家福利政策。非常划算,所以一定要买,买到就是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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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小容的职场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中没有规定社会保险一项,原因在于:社会保险在全社会范围内依法执行,并不是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所能协商解决的。

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因此不管有没有试用期,也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内,只要入职,一个月内是需要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不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没有给办理社会保险,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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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1、试用期也属于公司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为:社会保险。

2、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3、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对公司也是有利的。试用期员工一旦发生工伤,若未缴交社保,所有费用由企业承担。对企业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是游家红斗鱼,欢迎关注,共同探讨职场那些事。


游家红斗鱼


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试用期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

不少公司在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可实际上,《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员工在公司上班的第一天起,单位就必须在30日内为其缴纳社保。

建议您在协商未果的前提下,申请劳动仲裁,只要材料充足,会成功的~


51社保


楼主你好,试用期公司是否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呢?为什么?试用期间实际上也是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既然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就需要正常的来缴纳社保代理,所以说试用期内作为公司来讲,那么正常的履行交纳社保的义务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实际中实际上还是确确实实有很多单位没有给自己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保待遇,那么这样的问题实际上是很容易理解的,为什么呢?因为试用期的员工相对来说是不稳定的,他离职的风险是很高的,再加上在试用期间的员工,他也不一定能够胜任工作单位的岗位,所以说这是一个工作单位选择员工的过程,那么既然是选择的过程,所以说索性就不给员工来缴纳社保了。

只有当员工正常的过了试用期,经考试或者说考核合格之后,那么符合工作单位的用工条件,那么这个情况下,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才会正常的建立自己的社保待遇。所以这样的情形确实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我们自身也应该提出要求,要求试用期内来给我们自己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样的话对于我们自己来讲也是很有必要的事情。


社保小达人


普及一下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合同,缴纳社会统筹!

何为用工之日?

就是你上班的第一天!

所以自上班开始就应该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所以,不要管是不是试用期,企业都应该为你缴纳保险!

希望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