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审胜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现在又过了再审的时效,该怎么办?

风清云淡84620301


首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所提及的6个月,并不绝对指代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其核心要看生效的裁判文书及做出是否存在实体或者程序的错误。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实体或者程序错误,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因启动再审程序,可能会改变生效判决,影响司法公信力,所以人民法院对再审的审查是慎重的,这就要求当事人要重点关注证据的问题,需要达到启动再审的标准。

其次,人民法院驳回再审,也还是有救济途径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也就是,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确有错误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查建议或抗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申诉程序。

当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规范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意见》第一条第5项,申诉人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内无正当理由,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案件,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受理。

所以,当事人需要走申诉程序,同样需要注意期限的规定。


徐杨文律师


看谁给法官钱多,所以海南高院副院长有两佰亿的钱


用户8759528051119


二审撤销一审判决,要么就是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要么就是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后直接改判。如果是第一种,发回重审再判决,如果不服还可以上诉。如果是第二种,那就只能申诉,申诉期限一般是6个月,但有时几种情况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后的六个月时间。当然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


a2612803


枪杆子里出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