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赵志刚在其个人微博上转发文章《深扒一下引发饭圈大事件之同人作品《下坠》的法律问题》?

简华义


因为《庆余年》才知道有肖战这么个艺人(没看过《陈情令》),没好感也不反感,属于平淡的路人。


居家防疫期间,有关227、肖战、AO3等一直刷屏,想不看都难。娱乐圈从来不缺乏粉丝把自己爱豆拉下水的案例,本以为闹一闹也就罢了,毕竟防疫抗疫事大。

检查日报的直接“介入”,227事件就变得有趣又催人深思了。毕竟,从饭圈事故演变成法律层面争辩,罕见啊。

特地围观了赵志刚社长的《深扒一下引发饭圈大事件之同人作品《下坠》的法律问题》,五千多字的长文里,引用了大量法律条文和案例,不愧是法制工作者,十分严谨、慎重。

虽然有人指责赵社长在为肖战“洗白”,但仔细阅读、通篇文字看不出有偏向谁的痕迹——除非指责者选择了快进式阅读,反而十分客观、以法解读、以例剖析。

有些人以“创作自由”为借口,认为《下坠》没有罪过,或者认为即使《下坠》触犯了法律、也应该去告其作者、不应该“干掉平台”。

还是那句话: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不反对崇尚自由的追求,就像我们不去反驳丹麦总统所说的“戴口罩和居家隔离是侵犯人权的行为”之言论。

但别忘了,自由的前提是法律、舆论的前提是客观、创作的前提是合法。以“创作自由”为遮羞布,使用同姓名、同配图又充斥着大量涉黄描述的同人文,这就严重越过法律红线了。

是什么样的勇气和胆识,让《下坠》作者敢把这种同人文大摇大摆地发布到微博,难道是想用行动去质疑3月1日起生效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吗?


岑詮


没有什么看法,本来社会问题就不是一言堂,越辩才越明,越明这个社会才能越好。

另外就是支持肖战合法维权,把所有涉及创作传播他淫秽色情文章的作者都告一遍。

再另基于创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希望肖战粉丝能把所有有小广告、外链接的网站全部举报,不然对不起你们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