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種很平常的刑罰,女人看了會嚇暈,男人卻十分享受

古代一些帝王、酷吏發明了諸多讓人談之色變的刑具,譬如炮烙、請君入甕、老虎凳、辣椒水等。

然而這些刑罰刑具通常很快被禁用,因為太過於殘暴。然而,有一種刑罰,在封建二千多年的時間裡,卻從來沒有被禁,然而對於大部分女人而言,看到它就會被嚇暈,可是一些朝中的大臣,卻在明朝時期想法設法的挨一下。

這種刑罰就是廷杖,就是通常所說的打板子,因為時間很長,所以就設計得很精密。而在明朝時期,就達到了一種較高的水平。在明朝的時候,朝中的大臣竟然都以挨廷杖為榮。原來,一般能接受仗刑的官員一般都是因為直言進諫而激怒皇帝,因此在百姓眼裡,能接受仗刑的一定是清官,是正直的官員。

在明朝的時候,廷杖的方法更加的講究。廳長的材質主要是慄木,一頭像是棒槌,是用刑的,表層還有一層鐵皮,在鐵皮上面還有一些小倒刺。挨這樣的板子,無論是男女,都是很痛苦的。

一般執行廷仗懲罰的人一般身手都比較不錯,所以他們比較會掂量打人的力度。所以他們在行刑的時候有自己一套秘籍。有時候有些犯錯的官員就會買通他們讓他們下手輕一些,有些就因為沒有給錢而被這些人往死裡打了。

大明的廷杖制度:打屁股打出來的榮耀

曾經在明朝的時候就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就是在受刑人受刑的時候要看監督的太監人的腳尖的朝向。如果太監的腳尖是八字形,且腳尖向外的話,就是假打,板子重重地抬起,卻輕輕地落下。但如果太監腳尖是閉合,那就是往死裡打了,受刑的人一般就逃不出去了。

曾經光緒皇帝的妃子——珍妃就因為觸怒慈禧太后而被廷仗四十大。

這種懲罰不僅出現在朝廷皇宮,連地方官府都有,而面對這樣的懲罰,無論你是貴族娘娘還是宮女民婦,都會嚇得要死,有的還會被嚇暈。因為除了疼痛外,古代廷杖是要褪去衣物的,要光著屁股打,古代女子對於貞潔看的比什麼都重要,對於這樣的刑罰自然是接受不了,所以古代女子為了不受這樣的待遇,往往都會被屈打成招,自願認罪。而有的女子一旦在大庭廣眾之下受到廷杖的懲罰,那麼周圍人就會一直對她指指點點,生活就不得安寧了。所以對於古代女子來講,這樣的刑罰比殺頭還讓人難受。

可見這個廷杖的處罰確實令女人羞辱不已,當然了,只是針對女人而言,對男人來說,他們還是比較喜歡這個廷杖,畢竟接受處罰後,頂多躺在床上半個月而已。不像女人要承受身體上的痛苦,還要承受心裡上的痛苦,有一些想不開的女人,有可能接受這樣的處罰後,就會自錄短見了,沒臉活在這世上。而男人就可以因此獲得清官的名號。所以這就是男人和女人對仗刑持有不同態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