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报道
有心告状不如用心照顾老人,象这种把责任推给别人,自己却不负担任何风险,真是让人无法认识了。
现在的人之所以不去扶起跌倒的老人,就是因为做好事的人没有得到好报,相反还要承担无辜损失,也可以说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
尽管有用心的人还是少数,但是没有标明谁恶谁善,如果运气不好碰到了别有用心的人时,不仅自己受损失,还得牵扯到家庭的不和谐,甚至是妻离子散的结果。既使到了法院,你没有证据说明情况,法院照样不得给你申冤,一如既往的会判你赔偿一切损失。这种事例已经是层出不穷的了,以引为戒不得不说见此事就会避而远之,谁敢招祸惹身呢?自然就不会了。
不过这种事情也在警示人们,救死扶伤也是功德一件的好事。如果有实力的人可以选择救援,要是没有实力的人最好斟酌一下,何去何从自己要有一个度,否则担责任也许让你无法承受。
国家要对此类事件不可和稀泥,哪怕再从人道主义观点着想,都不能让其家属得到没理由的补偿措施,不然今后有人仿照,岂不是让社变得黑暗化了不是吗?这肯定不是人们所看到的事实。
此个问题是无解的,一切责任都是家庭人员造成的,与别人豪不相干。希望老人的家人员们自认清方向,不要再无理取闹了,路人不救有他的想法所在,毕竟救是人道主义,不救也是他的本份,不要用道德绑架他人。至于有关单位的担责任,更是无理取闹了,如果走在公路上跌死了,那公路局和路政管理部门也必须要承担责任吗?很显然这是一种歪理邪说,也可以说是在耍赖和横蛮。
挣钱要靠正当的理由,而不是拿老人说事。要是连这点常识都没有,还能配得上做人吗?肯定是个极足的小人了。
碧野28
我妈照顾外婆到什么程度,一大早开车给外婆买菜,买完菜还做好饭,跟外婆吃完,洗完碗才走,几乎天天如此,如果碰上一天她没去外婆家,那一天我妈就要和外婆通2-3次电话,如果我在家,妈妈在家煮饭,就要开车接外婆到家里来,吃完饭还打包一些饭菜,开车送外婆回去。妈妈照顾老人很累,所以外婆很享儿女福。以后我妈妈老了,我都会尽力去照顾她,好担心自己做不到妈妈那么好!
Gigi_
绝对不能扶!以这家人在老人死后的做法看,谁扶绝对赖着谁,大家想一想,没扶的这家人都去告人家,如果扶了还得了!
这家人一定会说,不是你撞的你干嘛扶!
老人死了,你们不去做子女该做的事,竟然拿死人去讹钱,真是丧尽天良!
在这里不得不抨击为他们打官司的律师!这种昧良心的钱也敢赚!!讼棍讼棍,果然如此!!
懂哥日志
老人拾荒,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生活无着落还是做子女的不孝,无论老人是处在那个角度,做子女的应该感到羞愧、羞耻。老人拾荒肯定出于无奈或有苦衷,做子女的实在不是什么好儿女,不是想的让老人早点安息,而是想让已逝的老人为他们再搏最后一盘棋:钱。养儿防老 积谷防饥,老人如有先天之灵,这样的孩儿不如不要。
潮妈雅琴
应该行政诉讼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该法院对彭宇案的判决,对社会产生巨大负面影响。通过对社会的影响导致了老人无人敢扶,间接导致老人死亡。
谢楠45
法院应该判原告失责,丢弃罪。家中有老人六小时不见没人找,还好意思告别人。为什么现在少了善心之人,就是多了原告这样的冠冕堂皇之人。即把老人丢弃了,还想得到孝顺的美德之称。除了子女亲人,没谁有义务去关心老人。谁都想当善良的人,可总有些恶人不给善良的人活路,所以善良就要被埋没了!
落叶知秋170
让老人一路走好吧!。。。。做子女的告什么告,告的目的是什么?真的是为讨个公道吗?更像是为要点钱财吧。。。。突然感觉老人家的话是对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为什么没人去扶你家老人?老人走了,做子女的为什么去告人家单位?,,,,谁去扶,谁就会倾家荡产!
广东小慧168
我建议四家单位合起来起诉这家家属未尽到监管职责,以至于老人意外死亡在这里给四家单位造成名誉上的损失。
微拉
我有老人,而我也会变老。只要是老人,没有人敢保证自己不摔倒。
虽然讹诈事情不绝,但无论善与恶,怎么做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选择。别人做恶,不是自己不做人事的理由。
我有儿子,我希望他长大后,不会是一个漠视他人生死的人。那样我会觉得羞耻。
再怎么样,帮忙报警,帮忙照顾下,是很容易的。人心不古,其实不单单是作恶的人人心不古,是整体环境的人心不古。
如果不希望自己或者孩子活在一个人心险恶的环境,那我们需要让这环境有所改变,让环境好点。
我爱土猪仔
老人出去六个小时没回来,不知道,家人也是不负责,应负主要责任,而且让老人去拾荒,这说明什么,现在出事了,又在这闹?再说了,现在因扶,而被讹的人,谁还敢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