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上海农村的房子吗?需要多少钱?

刘安排


可以。根据《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沪高法民—[2004]4号:

农村宅基地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一、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 同认定为有效。

二、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 同有效。

三、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 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四、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 完毕,且购房人已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对合同效力暂不表态,实际处理中应本着 尊重现状、维护稳定的原则,承认购房人对房屋的现状以及继续占有、居住、使用该 房屋的权利。

对此类案件进行处理时,亦区分不同情况:

一、按上述第三种情况处理的,双方当事人应各自返还房屋及购房款。

二、按上述第四种情况处理的,如果系争房屋已经拆迁或者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应在扣除 购房人的购房款后,充分考虑购房人重新购房的合理支出,由购房人与出卖人按比例 取得补偿款,其分割比例一般可以考虑在7:3左右。

扩展资料:

宅基房虽价格低廉,但存在三大硬伤:

一、“小产权房”违法,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小产权房”交易中所谓的“集资房协议”、“公证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二、由于不合法,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这类房屋在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损失也就无法得到赔偿。

三、宅基房买卖一旦遇到纠纷,购房者将无法维权。

有些村民低价买了房子后,又转手把房子卖给别人。或者根本就是以自己的名义替别人买房,两人之间虽然有协议,但因为大前提不合法,一旦有一方反悔,将无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明天你好23365642


如果生长在上海市,可以考虑!我认为,叶落归根,奔波一辈子还是自己老家的房子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