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罰20~200,為何很多時候交警直接罰200?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人的消費水平的提高,汽車成為了我們必備的交通工具,因為擁有汽車走哪兒都會方便許多。在它給我們帶來了便利的同時,也給我們帶來了一定的災難,也就是交通事故。但是隨著汽車的增多,堵車還有事故就越發的頻繁。



特別是節假日,當我們選擇開車出去玩耍或者吃飯的時候,很容易就找不到車位,在這個時候啊,我們很有可能就會隨便選擇停靠在路邊,也就是所謂的違停。因為沒有多餘的停車位,又有事情要做,所以只好選擇違停。然而違停就會收到交警的罰單,一次罰200元錢。我國現有的交通法裡面規定違章停車的罰款金額是20~200元,可是為什麼很多時候交警的處罰金額直接是200元呢?交警:要不然不長記性。



我找了很多相關的事件查看,發現有的認為所有違停處罰都是定格處罰是錯誤的,還要考慮違停產生的後果。還有人認為違停處罰沒有輕與重之分,之所以交警都是頂格處罰,因為理由很簡單,違停的人太多。的確目前國內一到假期違停車輛實在太多了,如果罰款20元對很多人都感覺沒什麼,下一次可能也會繼續違停。起不到應有的警醒效果,所以交警一般都是定格處罰,只有這樣才能讓眾多的違停者吸取教訓。



其實從另一個方面來說處罰金額是按最嚴格的來也可以理解,要不然很多車主都不長記性,如果交警把處罰金額降得很低的話,那麼他可能就不會把交通安全放在眼裡,從而給交通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對他對他人對社會都是不良的影響。只有我們嚴格遵守交通,生活才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