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杨大森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依据《村庄土地承揽法》第二十六条可知:承揽期内,发包方不得回收承揽地。承揽期内,承揽方全家迁入小乡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揽方的志愿,保存其土地承揽经营权或许答应其依法进行土地承揽经营权流转。承揽期内,承揽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揽的犁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揽方不交回的,发包方能够回收承揽的犁地和草地。承揽期内,承揽方交回承揽地或许发包方依法回收承揽地时,承揽方对其在承揽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通常来说,城市户口是不应该再具有村庄的宅基地运用权和犁地承揽权的。可是,由于户口的搬迁联系和搬迁时间所决定,这个问题又不是简略的一句话的事情,所以咱们应该区别不同状况来剖析。

第一种状况:假如家庭户中有一人或两人户口迁入城市,但家庭户在村庄还有人口,那么,不影响其村庄的宅基地运用和本轮承揽期犁地的承揽运用。

一般来说,村庄的宅基地是以一户为单位的,原则上就是一户一宅,假如你个人把户口迁出,可是妻子或许爸爸妈妈的户口还在村庄,那么村庄的宅基地当然能够持续运用。也就是说,只需村庄你的亲人还在,这宅基地会无限期运用。而村庄的土地承揽,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揽,不管是谁签的合同,都是该家庭户团体承揽。你在承揽期内将户口迁入城市,但承揽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发包方不可随意调整土地,所以,该承揽期内,你在村庄承揽的土地,仍由你家人播种运用。

第二种状况:举家迁入小乡镇,而不是迁入设区的大城市。依据村庄土地承揽法规则,这种状况,在本承揽期内,发包方应该按照承揽方的志愿,保存其土地承揽经营权或许答应其依法进行土地承揽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假如你举家把户口迁入县级以下的乡镇,尽管转为乡镇户口,可是,由于国家鼓励乡镇化,所以在本承揽期内,答应你持续保存土地承揽权,而你的宅基地,上面有你在村庄时所盖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当然能够持续运用。而运用时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则。

第三种状况:你举家迁入设区的城市,转为非农业人口。依据土地承揽法规则,你应当将承揽的犁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揽方不交回的,发包方能够回收承揽的犁地和草地。当然要对你的投入给予相应的补偿。由于设区的城市不同于小乡镇,一般离村庄较远,迁入后就不再方便回村庄持续播种土地,而且你成为非农业人口,不再享用村庄土地承揽权,所以即使在承揽期内,也没有犁地的承揽权了。而在村庄的宅基地,由于你的房屋还在,暂时不会被回收,仍然是你家的私有财产。可是由于你转为非农业人口,不应该再享用村庄的宅基地,所以,你的房屋不答应翻建,待房屋天然倒塌运用价值消失时,村团体能够回收宅基地运用权。

从以上咱们可知,只需全家都迁入城市的(县城、小乡镇、其他村庄等不算),户口全部变为非农业户口的,承揽地才不是自己的。一般状况下,能够持续经营到承揽期限结束。


小杨普识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农村户口和“农转非”也是三农里比较火热的话题。因为现在的农业户口比以前吃香了,耕地和宅基地都确权了,而且还有一些其他的关于农业户口的政策。那么对于农村户口迁出后,还能享受宅基地和耕地的权益吗?

1、耕地。耕地在农村是农民生活的根本,而且农民承包的土地是和农村户口相关联的。是在1997年的第二轮土地发包时,具有本村户口的村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的耕地,承包期30年。

如果是在《土地承包法》未修订之前以及耕地未确权之前。特别是在5年前的时候,如果您的农村户口迁出到城市,那么您承包的耕地是可以被村委会收回的。并且这也符合《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司法解释。如果拒不交回土地,村委会可以强制收回您承包的耕地的。


但是在2018年底,新修订的《土地承包法》有对这一条款做出了修改,即便是您的户口迁入设区的城市,您仍然可以凭自己的意愿来保留承包期内剩余的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如果不想保留的话,村委会可以依法、有序的引导您有偿出让耕地的承包权、经营权,特别是耕地确权之后,对于这类进城务工、孩子求学等需要迁出户口的农民的权益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2、宅基地。宅基地的性质也是比较特殊的。虽然说只能是本村户口的村民才有申请和使用的权利。但是由于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特殊属性。虽然户口迁出后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法律上已经终止,但是对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还存在。因此,也可以说是因为地上房屋的特殊属性从而仍然保留名义上的宅基地使用权。

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房屋只能修缮。不能进行翻建、新建,因为《宅基地使用证》已经作废了。没有相应的证件去满足申请翻建或者新建的申请条件的。直到房屋倒塌,您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彻底终止。但是您也可以通过村委会将房子出售一并转让宅基地,来提高集体土地的利用率。但是这个决定权在您不在村委会。这也是满足《物权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的。

因此,对于题主提出来的这个问题需要从《物权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条文来解释以及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通常来说,城市户口是不应该再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由于户口的迁移关系和迁移时间所决定,这个问题又不是简单的一句话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区分不同情况来分析。

第一种情况,如果家庭户中有一人或两人户口迁入城市,但家庭户在农村还有人口,那么,不影响其有农村的宅基地使用和本轮承包期耕地的承包使用。

因为大家都知道,农村的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的,现在原则上一户一宅,你个人把户口迁入城市,而农村的父母或其他人还在农村立户,那么农村的宅基地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这一点,只要农村你的亲人还在,这宅基地会无限期使用。而农村的土地承包,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不管是谁签的合同,都是该家庭户集体承包。你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入城市,但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发包方不可随意调整土地,所以,该承包期内,你在农村承包的土地,仍有你家人耕种使用。

第二种情况,举家迁入小城镇,而不是迁入设区的大城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这种情况,在本承包期内,发包方应该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如果你举家把户口迁入县级以下的城镇,虽然转为城镇户口,但是,因为国家鼓励城镇化,所以在本承包期内,允许你继承保留土地承包权,而你的宅基地,上面有你在农村时所盖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而使用时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第三种情况,你举家迁入设区的城市,转为非农业人口。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你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当然要对你的投入给予相应的补偿。因为设区的城市不同于小城镇,一般离农村较远,迁入后就不再方便回农村继续耕种土地,并且你成为非农业人口,不再享受农村土地承包权,所以即使在承包期内,也没有耕地的承包权了。而在农村的宅基地,因为你的房屋还在,暂时不会被收回,仍然是你家的私有财产。但是因为你转主非农业人口,不应该再享受农村的宅基地,所以,你的房屋不允许翻建,待房屋自然倒塌消失使用价值时,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齐东晏子


本人参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多年,在农村土地方面有较多经验。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动,城市也开放了很多落户政策,很多农民都在城里买了房子并落户。那么问题也随之而来,当如果农村落户城市后,村子里得宅基地和耕地如何城里呢?下面分宅基地和耕地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宅基地

当农村迁出农村落户城市后,就不能再享受农村的宅地基使用权。因为宅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分配给组织成员用以建房的土地,使用对象是村民小组的成员,当你不属于这个村集体的时候,你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资格。不过还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不过房屋以后不允许再重建或者翻修,一直到房屋自然倒塌,最后由村集体收回宅地基。

二、耕地

当农村迁出农村落户城市后,可继续享受当前名下的承包土地。在2019年1月新实施的《土地承包法》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农民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不能以农民进城落户为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其实在新土地承包法实施以前,当农村迁出户口后,基本就没有了承包土地,而且村集体有权直接收回其承包地。所以新的土地法给予了农民最大的土地利益,充分体现了,土地法是以农民切身利益为首要的条件。

结束语

其实当下针对农村的扶持政策很多,农村的地以及宅基地在以后都有升值的可能性。而且从另一个方面看,国家对户口回迁农村这一块目前把控的非常严,很多地方再想迁回农村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所以农民在进城买房后,一定要慎重对待迁户问题,因为迁出容易,迁回非常难。

请关注我,有问题请留言或者私信!

农房那点事儿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获得扶贫搬迁将户口迁进城,二种是农民自己买房将户口迁到城市。很多人都担心,户口迁进城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会不会被收回。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获得易地扶贫将户口迁进城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承包耕地在承包期内不会被收回。

目前农村获得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国家只是安置补偿住房,并没有征收土地,他们获得房屋安置补偿后,老家的房子要拆出,宅基地要复垦。他们的承包地未获得征收补偿,在承包期内是不会被收回的,当然,如果获得扶贫搬迁的农户,国家补偿安置了房屋也征收补偿了承包耕地,那么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都是不能享受的。


自己进城购房将户口迁进城的农户在农村有房子的条件下可以享受宅基地,在承包期内可以享受承包耕地。

近年来,由于城市化的发展加速,大量农村人进城安家落户,为了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从2014(国发)25号文件就提出,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该文件精神,并在2018年落实《土地承包法》修改,把此文件精神写进了土地承包法,2019年1月1日颁布实施。也就是说,土地承包期内,进城农户的承包耕地不能收回,即使要收回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扩展解释。

进城农户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前提条件是原来有承包地的农户户口迁进城后,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承包地的农村户口进城了在原村集体即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承包地的农户进城后,在承包期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到期后,如果国家政策需要收回土地打散重分,进城农户不再享受重新承包分地的权利。

进城农户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前提条件是原来有房子,在农村没有房子的农户户口迁进城是不能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有房子的农户户口迁进城了,农村房屋完好的条件下,地随房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居住使用,可以出租转让,但不能新建、扩建、改建。

总之,进城农户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跟本村户口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区别的,是受条件限制的,进城农户的权益是长期性的,本村户口的权益是永久性的。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农村户口迁出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房屋如何处理等问题。大家最常问的就是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地还是自己的吗?还有就是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下面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可知: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通常来说,城市户口是不应该再拥有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是,由于户口的迁移关系和迁移时间所决定,这个问题又不是简单的一句话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区分不同情况来分析。

第一种情况:如果家庭户中有一人或两人户口迁入城市,但家庭户在农村还有人口,那么,不影响其农村的宅基地使用和本轮承包期耕地的承包使用。

一般来说,农村的宅基地是以一户为单位的,原则上就是一户一宅,如果你个人把户口迁出,但是妻子或者父母的户口还在农村,那么农村的宅基地当然可以继续使用。也就是说,只要农村你的亲人还在,这宅基地会无限期使用。而农村的土地承包,也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不管是谁签的合同,都是该家庭户集体承包。你在承包期内将户口迁入城市,但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发包方不可随意调整土地,所以,该承包期内,你在农村承包的土地,仍由你家人耕种使用。

第二种情况:举家迁入小城镇,而不是迁入设区的大城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这种情况,在本承包期内,发包方应该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就是说,如果你举家把户口迁入县级以下的城镇,虽然转为城镇户口,但是,因为国家鼓励城镇化,所以在本承包期内,允许你继续保留土地承包权,而你的宅基地,上面有你在农村时所盖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当然可以继续使用。而使用时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第三种情况:你举家迁入设区的城市,转为非农业人口。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你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当然要对你的投入给予相应的补偿。因为设区的城市不同于小城镇,一般离农村较远,迁入后就不再方便回农村继续耕种土地,并且你成为非农业人口,不再享受农村土地承包权,所以即使在承包期内,也没有耕地的承包权了。而在农村的宅基地,因为你的房屋还在,暂时不会被收回,仍然是你家的私有财产。但是因为你转为非农业人口,不应该再享受农村的宅基地,所以,你的房屋不允许翻建,待房屋自然倒塌使用价值消失时,村集体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从以上我们可知,只要全家都迁入城市的(县城、小城镇、其他乡村等不算),户口全部变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才不是自己的。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经营到承包期限结束。


励志轮椅兄弟波波


很荣幸能够回答楼主这个问题。

为了方便楼主更好的理解,以下就针对楼主的提问,来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如今,随着国家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差距也在逐年缩小。但尽管如此,依然有很多年轻人选择去城市打工,久而久之他们也就定居到了城市生活。但是户口问题一直是困扰着他们的,如果户口不迁出来,就没有办法解决孩子上学的问题以及老人养老的问题。而对于户口迁出来以后,他们又担心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农村宅基地、耕地、住房等一些补贴的发放。

依照正常农村政策的实施,外地户口是不能享受本地农村的各项福利补贴的,当然也包含了农村宅基地以及耕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在外打工的农民,一旦把户口迁出农村以后,所有的宅基地、耕地以及其他方面的补贴福利就都没有了。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十分绝对的,在具体的过程中,也分为以下“三种情况”来执行的。

第一:农村户口并未完全迁入城市的

对于这样一种情况来说,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家庭户口中留有一人或者多人户口在原籍的,少数人口迁到城市的,其实这种情况,是不会影响农村对于宅基地和耕地的使用权的,也不会影响补贴发放的。即便是你每年回到农村,各种关于土地及宅基地方面的补贴,你都会享受到的,所以这类的农村家庭,是不必过于担心的。

第二:农村户口迁到了村属城镇,并未迁到村属县城或者地级市

我们都知道,国家对于农村所实施的《土地承包法》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使用仅限于本村村民,外地人是没有办法享有的。但同时也规定了,如果村民把户口迁到了村属城镇,但是并未迁到村属县城或者地级市的,照样是可以享有宅基地和耕地使用权的。即便是对于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这些农民不去经营了,却依然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或者宅基地共享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样农民不仅可以保留对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还可以领取国家给予的各项补贴,对外打工的农民来说,的确是一件好事情。

第三:农村户口迁到了村属县城、省城其他城市或者外省市地区

因为农民在外打工的关系,为了考虑孩子的上学问题,所以就把全家户口都迁到了其他外省市地区。鉴于这样的情况,农民就没法享有原籍的宅基地和耕地了。而国家又明确提出,对于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如果荒芜两年以上的,那么这些宅基地和耕地就会被国家收回了。而对于农民来说,也就无法享受所有关于宅基地和耕地的惠农政策了。

可如果你依然坚持保留的话,可以去原籍村委会进行申请,若有人接管或者能够很好的进行土地流转或者宅基地共享的话,你虽可以享受到房屋拥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但你却无法享受到各项补贴福利了。这里尤其的要提醒各位农民朋友,一旦遇到类似情况,药谨慎

以上三种情况,就是结合楼主的提问,所给予的我个人的看法和观点,希望对楼主的问题有所指引和帮助。






大自然说三农啦


西门观点:如果只是迁往小城镇(县级以下城镇)落户,可以享受;如果迁往设区市,不能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还是自己的,可以继续居住。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依照这条法律规定,如果你只是将户口迁入县城或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可以保留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至于宅基地,村集体也无权收回,还可以继续使用。不过,你已经不再村里居住,可以将宅基地和房屋流转出去,或转让给本居民组成员。

如果你将户口迁入设区市,就是地级以上城市,转为非农户,那么,你的承包地和草地应该交回村集体,但你可以向村集体要求支付你在承包地或草地经营过程中用于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如果有林地,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至于宅基地,因为你已经迁入设区市,并成为非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也应该交回村集体,但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是你的,地随房走,所以,你可以将房屋出租。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请点击关注【乡村关中】, 分享不一样的“三农”精彩。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很多农民朋友在城市里发展得都很不错,房子买了,车子也买了。于是,他们也把家人也都接去城里居住了,既然全家人都去城里住,那么,把户口也迁出也是早晚的事。那么,户口迁出之后,农民原来承包村集体组织的土地、拥有的宅基地,以及房屋如何处理等问题也是大家最关心最常问题。

现在有的农村地区发展的很好,他们因地制宜地发展相关产业,取得取相当大的成就,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也想着进城买房,过上城市人的生活,毕竟城市各方面设施配套完善,也发达很多,农村也根本没有这样的条件,所以,一些经济基础相当优越的农民,把户迁到城里,同城市人享受同等 社会权益。那么,户口迁出农村后,原承包地还是自已的吗?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作为“三农”领域民间观察员的【乡村关中】认为如下:

第一,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

严格意义上讲,城市户口是不能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耕地承包权的。但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相关政策已经给出明确答复。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依然依法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享受农村宅基地权利和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益的“三权”不变原则。

第二,政策的宽松为进城落户农民吃了定心丸。

相关政策表明,要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要进一步鼓励经济条件优越的农民,逐步进城落户,有效转移农业人口。

第三,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情况。

我们看到,出台的政策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因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它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在农民进城落户的问题上,需要有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他们不但要均等化的享受城市的公共服务资源,城市发展和各项配套设施也需要考虑承受能力的问题;而有的农民年轻时因为各方面发展顺风顺水,但随着社会发展的加快,有些进城落户的农民,又适应不了这个过程,那这部分农民的生活就成了很大的问题,为了给这部分经济薄弱的农民最大的后盾支持,政策保留了进城农民的三项权利,就是要让他们进退有路,使城镇化发展过程更加平顺、更加稳定和谐。

第四,针对现阶段进城落户农民现状作出的合理制度安排。

现阶段,政策规定不得以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之所以政策充分考虑到“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也是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成熟程度等作出的实际安排,因为城市的发展也是合理有序的进行,不能因为大批农民进城落户后,他们的生活、工作,子女学习,公共就业、医疗、交通等方方面面的能否承受得起这么庞大的人口生存需求。这是一个很大问题。同时,农民进城后,能否安安稳稳地生存,才是最大的问题。在这些综合因素的考量下,农民“三权”就为他们解除了忧愁。也就是说,农民进退都有路,不存在一条路堵死的可能。

总之,根据当前出台的政策,已经给进城落户农民,还有待进城落户农民吃了定心丸,这样他们在根据当前家庭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下,做出这项制度安排,显然是顾及到了各方面的问题。而以“三权”不变的原则,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他们即可在城市落户,又可享有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带来的集体收益分配等,显然对农民来说,是非常利好的消息,也是值得他们珍惜机会,发展壮大自己。


我是职业农民【乡村关中】,我们一起关注“三农”动态,解析“三农”热点,剖析“三农”万象,探索“三农”规律,推动“三农”发展。你对此有何高见,欢迎留言分享。


乡村关中


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还能享受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吗?

大家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和耕地都是归村集体所有,而农户是没有所有权的,只有使用权。所以,农村宅基地和耕地是否能享受其使用权的问题就要看他是否是村集体组织之内的成员了。那么,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以后,说明他就已经不是村集体之内的成员,所以就不能享受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使用权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农村户口迁到城市户口以后,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使用权。当然了,继承农村宅基地只能是继承以上房屋的所有权,而且对以上房屋不能翻建、扩建或者改建,待以上房屋自然坍塌无法居住的时候,也会被拆除其房屋,收回其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而农村耕地都是以包产到户的形式跟农村村民签订的承包合同,所以只有在合同期限内才能继承它的使用权,如果到期之后还是会被收回。

所以说,农村户口迁到城市后,严格的讲是不能享受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但是这要分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