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德意志皇帝和德国皇帝的区别是什么?

陈夏昕


其实这个问题不能从字面上的德国皇帝还是德意志皇帝上来加以理解,因为我们知道虽然威廉一世抗拒的是德意志皇帝这个头衔,但实际上他真正抗拒的是皇帝这个头衔的本质,也就是皇帝这个头衔带给他的有限的权力。而皇帝的权力从《皇帝宣言》里是看不出来的,皇帝的权力是《帝国宪法》规定的。

(威廉一世一贯视自己为神授王权的普鲁士国王,对于宪法授予的皇帝头衔毫无感兴趣)

我们知道1867年在普奥战争中获胜的普鲁士王国号召美因河以北的德意志各邦在普选的基础上组成了北德意志联盟大会,这个联盟大会的任务就是通过《北德意志联邦》宪法。而这部宪法的国家元首是北德意志联邦主席。然后1870年在战胜法国之后,俾斯麦又根据他和巴登、符腾堡、巴伐利亚等南德意志大邦签订的协定,对《北德意志邦联宪法》做了修改,由此诞生的就是《德意志联邦宪法》。这部宪法授予威廉一世的头衔是联邦主席,但是根据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二世写给威廉一世请求他称帝的书信,威廉一世又发布了《皇帝宣言》,于是作为联邦主席的威廉一世获得了皇帝头衔。

(北德意志邦联成立的时候威廉一世还是北德意志邦联主席)

如果我们搞清楚了宪法和皇帝头衔的顺序,我们也就对这个1870年的皇帝头衔的性质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这个皇帝头衔并不是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的头衔,相反它是德意志联邦主席个人的一个头衔。威廉一世成为德意志皇帝或者德意志人的皇帝,和他作为联邦主席的身份是平行的。发布《皇帝宣言》以前,威廉是德意志联邦主席。发布《皇帝宣言》以后威廉还是德意志联邦主席,他只是额外获得了一个世袭的皇帝头衔,但这个皇帝头衔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实际的权力。仅仅是让他在其他二十二个邦的君主和自由市的代表面前获得一种礼仪上的优先权。

(三呼万岁德意志帝国成立的时候,威廉一世甚至没有一顶德意志皇冠,事实上德意志帝国也从没有铸造过皇冠,1888年腓特烈三世就没有举行加冕典礼,他死后威廉二世直接宣布普鲁士王冠就是德意志帝国皇冠,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才是威廉一世抗拒德意志皇帝的根本原因,因为威廉要作的是德意志帝国的皇帝,成为统一的德意志国家的君主。但俾斯麦的制度里德意志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君主国,相反德意志帝国是一个比较紧凑的邦联,因为普鲁士占据着绝大部分领土和人民所以显得接近于联邦国家。

说德意志帝国不是一个一个统一的君主国,恐怕会让很多人觉得意外,因为在我们的常识里德意志帝国是一个二元君主国。但事实上如果你花点时间看看俾斯麦的《德意志帝国宪法》,你就会发现德意志帝国至少在宪法层面上根本不是二元君主国,它甚至不是一个君主国。君主国的国家主权属于君主,而君主国的政体又可以根据君主对统治权的掌握程度分为,绝对君主制、立宪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如果君主掌握绝对的无限制的统治权那就是绝对君主制。如果君主承认了人民和君主之间的宪章或者宪法,接受宪法和议会的监督继续掌握统治权,那就是立宪君主制。而如果君主把统治权交给对议会负责的内阁,那就是君主立宪制。但君主制的根本要素是国家主权属于君主。但是德意志帝国的主权属于谁呢?我们过去的观念里习惯性的认为德意志帝国的主权属于德意志皇帝,但实际上《帝国宪法》明确宣布,德意志帝国的主权属于联邦会议。

联邦会议在我们过去的习惯认识里被看作是德意志帝国议会的上议院或者叫做“联邦院”,但事实上德意志帝国的议会是一院制的。联邦会议绝不是一个议会的上议院,它是《帝国宪法》规定的帝国最高权力机构。不但国家主权属于联邦会议,宣战权也属于联邦会议,皇帝只在帝国遭到外地入侵的情况下才有权不经过联邦会议宣布帝国进入战争状态。在对外宣战的问题上皇帝必须得到联邦会议批准才有宣战权。

不但宣战权属于联邦会议,立法权实际上也属于联邦会议。虽然宪法宣布帝国议会拥有立法权,但实际上帝国议会只有对递交帝国议会的法案进行审议修订和表决的权力,帝国议会并没有独立提出立法草案的权力,递交立法草案的权力属于联邦会议。

而且皇帝甚至没有对法律的否决权,《帝国宪法》规定,联邦会议提交帝国议会的法案一旦得到帝国议会通过即成为法律,虽然皇帝应该加以签署和颁布,但皇帝的签署权是一种仪式性的权力。皇帝无论是否签署法律都已经成为法律,皇帝有义务对帝国议会通过的法律进行签署。皇帝甚至没有解散帝国议会的权力,解散帝国议会的权力也属于联邦会议。只是联邦会议在解散议会以前应该得到皇帝的同意。

从这个意义上说德意志帝国的主权不属于皇帝,属于组成帝国的各邦派遣代表组成的联邦会议。帝国的立法权也不属于皇帝,立法的提案权属于联邦会议,立法的审议、修订和表决的权力属于帝国议会。皇帝甚至还没有对法律的否决权,虽然1871年以后俾斯麦反复重申皇帝的签署权不是一种礼仪性的权力,皇帝的签署也是法律的必要条件但《帝国宪法》的文字并不支持俾斯麦的这种看法。

(德意志帝国其实就这祖孙三代皇帝,威廉一世、腓特烈三世、威廉二世)

甚至德意志帝国的财政权也不属于皇帝,《帝国宪法》授予了普选的帝国议会以完整的预算权,我们知道1849年普鲁士《钦赐宪法》和1850年普鲁士《宪法修正案》都规定了政府预算应该得到议会批准。但是当议会在1862年否决政府的财政预算的时候,上台的俾斯麦提出了“宪法漏洞理论”,为政府争取到了无限制的预算权。但是1870年《帝国宪法》杜绝了类似事件在帝国层面的重演。《帝国宪法》明确宣布了如果预算不能得到议会的批准,政府就不能花钱。所以在议会不肯通过一个长期有效的《陆军预算法案》的情况下,德意志帝国的陆军是通过最初每七年一次,后来每五年一次的临时预算法存在的。甚至1914年德意志帝国决定对法国和俄国宣战的时候,如果帝国议会不肯批准“战争拨款”,皇帝也将无计可施。也就是说宣战权作为政治的和军事的一面属于联邦会议,而战争的拨款权则属于帝国议会。皇帝在两个层面都毫无发言权。

而且别看宪法宣布皇帝是联邦主席,但皇帝甚至不能出席联邦会议。因为联邦会议是各邦君主委派的代表组成的。皇帝不能委派自己出席联邦会议,所以联邦会议主席只能有帝国宰相担任。这件事看起来其实没什么了不起,因为帝国宰相是对皇帝负责的。但事实上德意志帝国的宰相是宪法设置的一个重要宪法机关。帝国宰相是帝国行政事务的最高负责人,帝国甚至只有一个常设机构就是帝国宰相办公厅。后来根据帝国法设置的各部门的长官的头衔都是国务秘书,都是为帝国宰相服务的。这在客观上就让宰相具备了联邦会议主席这个和皇帝并驾齐驱的身份。从宪法上说皇帝必须通过宰相统治帝国,而宰相则对皇帝负责,这就导致了帝国宰相实际上成了宪法支持的副皇帝。

(帝国议会里的俾斯麦,考察宪法的伊藤博文对他的印象是“说话比蚊子声音还小”)

这种问题在俾斯麦和威廉一世彼此信赖的时代并没有带来实际的影响,但是当威廉二世皇帝不满足于充当一个德意志统一的象征,和德意志各邦君主中间的第一人,而要把德意志帝国真正改造成一个以他为君主的君主国的时候,这个矛盾就暴露出来了。威廉二世曾经在俾斯麦辞职以前愤怒的表示“现在的问题就是俾斯麦来统治,还是霍亨索伦王朝来统治!”而当俾斯麦辞职之后,威廉二世发现他依然受到《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约束,当他要求霍恩洛厄帝国宰相把自己的法案提交帝国议会时,霍恩洛厄愤怒的回答皇帝他是“帝国宰相,而不是把皇帝的法案提交帝国议会的传声筒。”

(威廉二世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外孙子,英王印度大皇帝的外甥,他可不愿意当一个有皇帝头衔的联邦主席)

1870年俾斯麦利用自己的权力只给了很短的时间让包括威廉一世在内的各邦君主,还有各邦议会审议他的《帝国宪法》草案。原因就在于他试图一方面用邦联性质的松散架构满足德意志各邦,另一方面则用宪法的形式,把他自己作为帝国皇帝的共同统治者的形象固定下来。而威廉一世对德意志皇帝的抗拒,其实是基于他对帝国过于松散的主权结构,以及他作为皇帝的微不足道的权力的一种抗拒。这种抗拒本身几乎预言了威廉二世对俾斯麦和俾斯麦所设计的帝国体制的革命。


克罗采和春天


这根本就不是德意志皇帝与德国皇帝的区别问题,而是德语词汇中Deutscher kaiser与Kaiser Von Deutschland的区别。这两者都可以翻译成德意志皇帝(德国凯撒,即德国皇帝),只是翻译者为了区分两者的差异,才作了不同的字译。

我们所称的“德国”,就来源于德意志(Deutschland)这一词汇的音译。日本人也是根据这一词汇,音译成“独逸”或“独乙”,简称为“独”。熟悉汉字圈文化的德国人,都不太喜欢日本用“独”(兽字旁,字意也不太好)这个汉字来称呼自己的国家,为此还曾向日本提出抗议。而英语中的德国(Germany )这一词汇,则是来源于拉丁语中“日耳曼”的音译。所以,根据汉语的翻译,德国皇帝就是德意志皇帝,两者并无区别。

那Deutscher kaiser与Kaiser Von Deutschland有何区别呢?对德国文化稍有了解,就一定对"冯”(Von)这个字不会陌生。在德国姓氏中,“冯”代表着贵族身份,实际上德语中的Von,是个介词,在Von的后面一般都是地名,表示来自某某地方的某某人。而后缀的地名,通常都是指家族封邑,当然只有贵族才能拥有这种荣耀与待遇。故而,Von也就能表示一种从属关系,而其后缀也就渐渐衍生成德国贵族的姓氏。

Kaiser Von Deutschland这个头衔,就体现了德国属于德皇威廉那种从属关系,也就相当于说德国是德皇威廉家族的私产。而Deutscher kaiser,只能说明德皇威廉是德国的皇帝,并不代表德国属德皇威廉家族所有。如果国家属皇室私有,当然皇帝就拥有对国家的绝对支配权。而国家不属皇帝私有,则寓示着是国家选择了皇帝,皇帝对国家也就没有那种绝对支配权。

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皇权究竟是在国家之上还是之下,也就是实衔与虚衔的区别。当时的南德各诸侯,虽屈服于普鲁士的强大武力,不得不拥戴威廉为帝,但显然不会甘愿让威廉获得对德国的绝对支配名分。俾斯麦就是为了调和普鲁士与其他诸侯矛盾,而希望威廉接受虚衔。最终,在威廉的加冕礼上,由巴登大公弗里德里希公布威廉头衔,巴登大公直接绕开了矛盾,而高呼威廉皇帝陛下万岁!事后,德皇威廉还是不得不屈服于俾斯麦与南德诸侯的压力,而接受了Deutscher kaiser这个虚衔。


放在我国的政治语境中,这两者的区别,就大致相当于周天子与秦始皇的区别。周天子虽名义上拥有整个天下,实际上只能施令于自己的王室领地,而对各诸侯的封地并无支配权。而秦始皇却实实在在是天下的拥有者,能施令于整个天下。


有知社


在加冕前,威廉一世与俾斯麦针对皇帝称谓发生了激烈争执,甚至威廉一世以退位要要挟。这其中缘由得从1870年德意志诸国联合打败法国说起。俾斯麦看到当时北德意志联邦与南部诸侯国团结一致的场景,认为统一德意志的时机已经成熟。

当时德意志南部主要的四个诸侯国是巴登、黑森、威斯腾堡和拜仁。前三者通过与普鲁士的谈判获得部分特权后都同意了俾斯麦的建议,比如威斯腾堡国王就争取到了特定军事架构和独立邮政的权力。拜仁是最后一个堡垒,其国王就是新建了新天鹅堡的路德维希二世,号称童话国王。俾斯麦鉴于其无休止的建设城堡的负债,提议如果其同意,则每年将提供给他本人30万金马克,这笔钱来自俾斯麦的秘密基金“反爬行动物基金”因为其称呼对手为爬行动物。

最后提议威廉加冕的信件是有路德维希二世提出的。但是威廉一世本身是要求当德意志皇帝(Kaiser von Deutschland),而不是德意志人的皇帝(Deutscher Kaiser)。威廉对于提议中的德意志人的皇帝非常不满,因为其认为这是一个完全没有实权的荣誉称呼,他本人问到:这个少校荣誉对于我是什么?(当时的普鲁士军队中,如果退休前是不到上尉的军衔,一般会在退休时提升一级)。

的确这两个称呼是有很大区别的。德意志人的皇帝代表的是统一了德意志民族的皇帝,强调的是皇帝本人是德意志民族的一员,与诸侯国之间的政治合并不关联。这点比较符合当时拜仁的意愿,拜仁并不情愿真正完全臣服于普鲁士。德意志皇帝或者是德国皇帝,其更加强调的是德意志国家领土范围内的皇帝,强调的是一个统一的国家政体。

俾斯麦之所以苦苦相争,主要是居于当时统一德意志民族的难得机会,即不引起诸侯国的不满的情况下先达成统一。为此,他请出了巴登大公腓特烈一世(威廉一世的女婿)对威廉进行思想工作,最终威廉被说服接受,但是一向温和的威廉一世对此依然不满:明天将是我这辈子最不幸的日子,我们将普鲁士王权送入坟墓。而所有这一切都是公爵俾斯麦你的责任。

1871年1月18日,加冕典礼在凡尔赛宫举行,老练的腓特烈一世熟知外交用语:祝尊贵的皇帝和国王陛下——威廉国王健康长寿!德意志第一帝国宣告成立。


陈皮果子


德意志皇帝和德国皇帝的区别?其实就在皇帝自己的心中

威廉一世希望自己的称号是Kaiser von Deutschland,也就是“德国皇帝”,或许可以叫“(全)德意志的皇帝”,可议会批准的是Deutscher Kaiser,也就是“德意志(的)皇帝”。这两个名字之间的联系,有点像当年那个“普鲁士国王”和“普鲁士境内的国王”。

本来这也没什么,不过在俾斯麦和威廉一世这种政治家的眼里,一字之差,意义可能就会差很大

简略地说,德意志皇帝其实不如德国皇帝,后者包括全德意志民族,相当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除了普鲁士现已统一的萨克森、巴伐利亚、巴登等等邦国 ,名义上还囊括了奥地利这个独立于德国的国家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电视剧里看历史


Deutsches Kaisereich 与 Kaiser von Deutsches 的区别。/<font>

德语的von跟法语的de,都是作为贵族的标志,意思是“XX的”,或者“来自XX的XX”。/<font>

这两个称号的意思实际上就是德意志皇帝和德意志的皇帝。看起来差不多,但实际上差别很大,后一种是欧洲标准的封建时代的称号,代表了君权神授,而且国王需要当地大主教加冕,而皇帝需要教皇加冕才能确认。而前一种是临时的非正式的称谓。/<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