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业主委员会能注册一个物业公司并管理小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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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7小条。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上述法律条文清楚说明了业主的权利,不但可以成立物业公司,还有不要物业公司同样可以,没有成立业委会或者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同样可以,前提是须得到小区双过半的业主授权委托书,即可成为(物权法)中规定的"其他人"管理。当然社区,街道,物业会以种种理由来干涉,似乎没有街道批准就行不了权,那么见【国法秘函(2005)439号】国务院行政回复中解释,街道在成立业委会的权力并不是行政许可,指协助引导。

如果成立业委会过程有社区街道的帮助,那是再好不过,如果受到阻碍,业主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取得双过半业主授权委托管理小区的民事权利成立。


用户9270080876832


可以,但可能会扯皮。


安平西桥


业委成员个人可以申请,但是进驻小区后,必须要退出业主委员会才行!


蓝夕阳836


先想好,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物业公司?

集体性质的?合伙性质的?还是股份制的?

亏赢算谁的?风险谁承担?

把一切弄清楚了,再向业主大会提议,如果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去注册吧!


执中bj1


完全可以,但是不能缺少有管理经验的人,再个就是把所有业主成为股东。对小区每月收费与支出必须公示,(或者1季度公示1次) 如人工开支、小区设施升级整改、包括方方面面等,一年下来有赢利就按户主面积进行分红,另外就是管事做事的人无杂之心。


手机用户73745225556


全体业主注册一个自治物业管理公司。


万千期待


物业公司问题,是反应强烈意见最大牵扯面最广的问题,至今,看不到解决的意见方案。听到的,只是与业主要求相左的,以保留为前提和最终结果的种种意见,和欲盖弥彰。强调业委会即是其一,实践已经证明,目前业委会的路子行不通。这样一个关系民生基本保障之一的事情,启用“社区”,组织自治,或成立区级公司,即可从根本解决问题,不知道难在哪里?


余与吾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新旺御景都市物业吴国新兄弟,反客为主,乱收费,乱涨物业,冒充物业签字虚成业委会,找小罗汉威胁业主,没人来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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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注册百分之五十过就行了。全体小区人民支持就行,不过,收取小区人民的,钱,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账目公开,钱怎么用的,咋花的,要公平,公正的公开,叫小区人民看看贪没贪,剩多小,贪了就送你法院该判几年判几年,做到就行了


用户1293069720236


应该可以,全体业主自己组织成立一个物业公司自己担任物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从社会公开招聘物业管理的专业管理人员及工人,再加上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罢免机制,肯定比招聘外面的物业公司省钱又管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