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为什么很多保险业务员,喜欢给客户附加"豁免"保险?

红豆财商能量圈


恕我直言,答案千篇一律,都是说皮不说根。

附加豁免条款,大多数情况下是指“投保人豁免”,是一份儿附加险,是保障投保人的保险。

首先,投保人豁免条款,必须是主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能是同一个人,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都是可以的。很多人狭隘的把投保人豁免解释为夫妻互保,理解能力差啊。

其次,投保人豁免条款中,被保险人就是投保人本人,也就是投保人在给自己的亲人投保时,先给自己投了一份儿保险。这份儿保险的保障时间和交费期一样,很短,而且是消费型,所以保费很低。

再者,投保人豁免条款,保障的一般就是交费期间一旦投保人本人发生了或轻症或中症或重疾或全残或失能或身故风险,保险公司便发生了理赔,只不过理赔金不会给受益人,而是用这个理赔金用一次性交费的方式支付了主险合同的剩余保费。保证了主险合同责任的延续。

至于被保险人豁免,大多数公司都是主险合同自带,只有少数公司的条款是做为附加险出现的。当然了,不管是不是自带,还是附加责任,都会有相应的保费产生,保障的项目越多,自然保费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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