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彌渡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朝兵等17人涉惡案件以共同或單獨涉嫌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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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渡縣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2019年第40期(總第5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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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4日,彌渡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朝兵等17人涉惡案件以共同或單獨涉嫌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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