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9 销赃夫妻档:“转手”电动车 一年得利8000余元

■通讯员 葛培兴

一对开早餐店的夫妇,因贪图钱财,铤而走险替老乡销赃电动车,且牟利颇丰。如今东窗事发被抓获,这对夫妇只好在看守所里过年了。1月4日,涉嫌销赃罪的林某夫妇被台州椒江警方依法刑拘。

林某夫妇是江西人。3年前,林某与妻子从老家来到椒江,开了一家早餐店,生意一般。去年12月初的一天,也在椒江生活的老乡张某来到林某的暂住处,对林某夫妇说:“我现在手上有一辆偷来的电动车,只要你们帮我把车子卖掉,我给你们一定的提成。”

听了张某的话后,刚开始林某和妻子觉得做这种事是犯法的,不愿意与张某合作,但最后林某夫妇还是禁不住金钱的诱惑,答应替张某销赃。两天后,经林某夫妇“牵线搭桥”,张某这辆偷来的电动车以1400元的价格,被林某在温岭打工的亲戚买去。而张某也不食言,给了林某夫妇600元钱。

见钱来得这么容易,尝到甜头的林某夫妇一发而不可收,与张某“紧密合作”,只要张某偷来电动车,林某夫妇都会很快找到买主。到被警察抓获时,林某夫妇已为张某销赃价值近3万元的15辆电动车,非法牟利8000余元。

1月2日下午,张某被海门派出所民警抓获,供出了替他销赃的林某夫妇。1月2日晚,林某夫妇在家中被抓获。

经审查,林某夫妇交代了从2018年12月初到2019年12月底,替张某销赃电动车15辆共牟利8000余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