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父亲病逝了,名下留有一个房子,母亲健在,如果户口注销了,他名下的房子怎么办?

时间煮雨OK


您好!

父亲去世后,无论户口是否注销,他名下的房子都要做好继承,将属于父亲份额的房产部分过户到在世的继承人名下,提前让房产的产权人明确、清晰,便于今后的房产处置。

人们普遍有个误区:一方去世之后,房子就“自然”归在世一方的了。题主能够提出这个问题,说明已经有了提早处理好房产的意识。

从三个方面对题主的问题做一个回答:

父亲去世,留下来的房产要抓紧做好继承处理,与是否注销了户口无关。

遗产肯定是人去世之后,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才称之为“遗产”。人去世之后一般来讲都会对其户口进行注销处理。遗产本身与户口是否注销无关。

1.有些机构提出“注销了户口就没法再过户”,这是一种误导。有的时候会以此为借口,告诉家属办理继承很麻烦,其实有些危言耸听。人去世属于不可控因素,遗产产生的唯一条件就是人去世,二者没有必然联系。

2.不存在“自然继承”,务必认知到这一点。

遗产一旦产生,就必须要做继承。如果不做继承,意味着这部分遗产处于“无主”的状态。无主财产的产权人不清晰,是无法处置的,最终造成利益损失的,一定是合法继承人。

办理继承的前提是确定遗产份额

虽然房子在父亲名下,但是并不意味着房子仅仅属于父亲个人。这里区分几种情况:

房子是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写的单方的名字,房产也属于双方共有。在这种情况下,父亲遗产份额是房子的一半儿,另外一半儿归母亲所有。

房子是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但是指明由父亲“单独所有”。这种情况下,房子大概率是属于父亲个人的。牢靠一些的话,有个婚内财产协议或者公证就更加坐实。那么,房产的全部将作为父亲的遗产。

房子是父亲有据可查的”个人所得“。可能会包括的情况有:父亲个人继承下来的房子、父亲个人接受遗赠获得的房子、父亲用能够明确证明完全自己的财产购买的房子。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全部作为父亲的遗产。


多数情况下,婚内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根据上述几种情况做一个判断,房产中的“遗产”份额到底有多少。

办理继承过户的四个基本步骤

步骤一:确定好继承人。

如果父亲生前订立过合法有效遗嘱,就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就要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人包括了健在的母亲、孩子、以及父亲的父母。在此给出的建议是:

如果祖辈健在,尽可能不要由祖辈继承份额,否则会涉及到后续再继承时的一系列麻烦事儿,要再向上追溯祖辈的父母、甚至出现叔伯来分房产的风险。

如果母亲的父母都不在世了,让母亲继承。两个考虑,一是从老人心理的安慰上,不要让老人感觉“老伴儿走了,自己连房子也没了”,无论从心理还是生活上都有个保障;二是把房子的产权人集中到一个人身上,集中的风险要远远低于分散的风险。


如果母亲的父母还在世,建议让孩子继承。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判断母亲跟她的父母谁先走,不要赌概率。万一母亲先百年了,又会出现祖辈继承的情况。

步骤二:确定继承份额。

如果按照“集中继承”的原则,就必然要有人放弃继承权。这个是靠协商来解决的。会有三种结果出现:

无需协商,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平均分配遗产。这种情况就不讨论了,正常履行下面的继承程序就行了。

协商成功,不存在争议。放弃的人同意放弃继承,这种情况下,按照无争议的方式办理继承手续(步骤三中说明)。

协商不成功,存在争议。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产生纠纷。谁也不让,又无法达成一致,就要按照诉讼继承的方式来处理。

步骤三:继承手续办理。

如果不存在争议,按照公证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手续,拿到继承权公证书。主要内容:

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父亲的死亡证明、家庭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有去世的)、房产证明。

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手续。

如果存在争议,按照诉讼继承的方式办理继承手续,拿到法院判决书。主要就是到法院打官司。

步骤四:办理过户手续。

再次提醒一点,办理完继承手续只是过程,不是结果。

要依据继承办理的结果,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房产证更名为继承人,才算最终确定了房产的归属。


一纸家书


父亲走了,母亲健在有一套房产,房产如何继承?还有户籍销户的问题。

首先户籍消户问题,有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销户就可以。如没有死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打死亡证明后户籍派出所办理销户就可以。

那么房产继承,要如何办理。办理地点房产所在地的司法公正处。先把这套房产继承给一个人名下。继承人员涉及到死者父母.配偶,名下子女,都要到场。如果死者父母已经死亡,那么他的名下子女全部都要到场。

办理材料: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墓碑照片,亲属关系证明到当地居委会出具。


乐信说房产


法海一粟认为,户口注销与房产处理没有关系。

1、父亲名下的房产应当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夫妻关系存在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涉案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其个人财产。


2、父亲去世后,其名下财产有一半属于其遗产。鉴于涉案房产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因此,房产中有一半属于父亲所有。现父亲去世了,这一半就属于父亲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该遗产应当由下列人员继承:母亲,这是父亲的配偶;子女,这是父亲的子女;父母,这是父亲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一般按照平分的方式,除非存在其他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3、遗产的处理。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从父亲的名下,变更至继承人的名下。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供遗产分割协议。

4、父亲的户口注销与遗产继承及房产变更没有关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因继承发生物权变动的,自发生遗产继承事实时起发生物权效力。就是说,当父亲死亡的事实发生之时,父亲名下的房产就已经变动至其继承人的名下了。所谓遗产处理或分割,不过是在继承人的内部确认份额而已。因此,父亲户口的注销与否,与房产继承没有关系。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房改房,一方去世,另一方占50%是个人的,自己占有另一方的50%,就是总房子的75%,其他继承人分那25%。

商品房,一方去世,自己占一半,然后和所有继承人共同分另一方的50%。

这个是一方占50%,然后和子女一起分丈夫的份额,包括逝者父母,子女,配偶,有几人健在分几份(如果期间又有继承人死亡,那么死亡人的继承人,再加入进来,这些人叫隐形继承人,)


屎壳ka郎


首先,户口注销不影响遗产继承。

户口注销属于《户口登记条例》户籍管理方面的要求,而遗产继承属于《继承法》的范畴。

然后,要看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即:产权)。

这主要是为了确定房子是你父亲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以下几种情况房子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

①婚前你父亲个人出资购买的;

②婚前继承或接受赠与的;

③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你父亲一方的;

④婚后由你爷爷奶奶出资为你父母购买的,产权登记在你父亲名下的,视为只对你父亲一方的赠与,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

①婚后个人或共同出资购买的;

②婚后继承或接受赠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明确只归你父亲一方的。


如果是你父亲个人财产:

首先,要以房子价值为限,清偿你父亲应缴的税款和债务。余下的再开始继承。

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然后,再看有没有遗嘱。

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


注意以下几种情况遗嘱全部或部分内容无效:

①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全部内容无效。

②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全部内容无效。

③伪造的遗嘱,全部内容无效。

④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部分内容无效。(部分无效)

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由你母亲、你和你兄弟姐妹、你爷爷奶奶按人数平均分配,也可以协商分配。

至于房子登记到谁名下,以及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依据《继承法》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情况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你爷爷奶奶和母亲。

②对你父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你父亲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一般情况,你母亲要多分点。

以下情况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下情况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适当分: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你父亲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你父亲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依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下几种情况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这种你们应该不存在)

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③遗弃你父亲的,或者虐待你父亲情节严重的;

④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则应先将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出来为你母亲所有。剩下的一半再按照你父亲个人财产继承。

依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以上只是从法律方面给出的分析,

个人还是建议分割房子的时候,充分考虑一下你母亲她老人家晚年失去老伴儿的感受。


还有就是,好好孝敬你母亲她老人家,对于老年人来说,陪伴才是最重要的,房子钱财这些早晚是你们的,不要"子欲养而亲不待"。共勉!


法律人落枫


我有一个提问,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配偶离世,这房产理应归在世配偶所有。虽有子女,但不应该成法定第一继承人。房产是长辈辛苦共同财产。这继承法导致在世配偶失去了独立支配权,也威胁到在世配偶的晚年安全!


用户2159934780531


首先我们要看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于谁,并不是写的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

房产归属于父亲个人

若房产都归属于父亲个人,比如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那么他对名下的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若是按照法定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比如在父亲父母已经去世的情况下,该房产应该由配偶得到二分之一,子女得到二分之一。

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许多人有这样的误解,认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谁。当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亲仅拥有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因此这套房子的分配应是:配偶本来就拥有房子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即遗产的部分是由母亲和其他子女们平均分配。


律师说


父亲的户口注销和如何处理房产没有直接的关系。

但是我们需要考虑房屋的产权问题,是父亲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父亲的个人财产处理起来就简单一些,父亲留有遗嘱的就按遗嘱继承来办理过户,父亲未留有遗嘱的就按法定继承来办理,父母(父亲的父母也就是爷爷奶奶)、配偶(就是你的母亲)、子女(就是你以及你的兄弟姐们)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包括名下的房子。

如果房子不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而是属于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起来就麻烦一些。那这套房子有一半就属于母亲的,剩下一半属于父亲的房子的处理方法和上面一样。

注意:由于父母亲常年生活在一起,很容易造成财产的混同,所以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很难证明是个人财产。

如果想要将房产过户并且各个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建议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继承,对于没有争议的(遗嘱)继承案件可以直接通过人民调解+法院确认或者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法院均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公证继承当中需要呈交的种种证明材料以及所有继承人到场证明的麻烦


东友律师团


1、可以办理继承公证,拿公证书,房本,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2、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拿着房本、起诉状、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证,确定继承关系,然后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父亲走了,母亲健在。有一套房子。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什么遗嘱,那么母亲拥有50%的房产,剩下50%将由母亲和孩子继承。如果孩子放弃继承,就可以全部归母亲所有。当然母亲也可以放弃,归孩子所有。

至于父亲不在了,户口注销了等等,都可以到原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去开死亡证明,然后去房产交易大厅去做个公证、继承就可以啦。工作人员会告诉你怎么做,按流程走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