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8 什么情况下能开具红字发票?开票需要认证吗?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自开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

(一)收回全部发票联次时间未超过开票当月;

(二)开票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取得的专用发票,未通过选择确认平台确认且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并可退回开票方。

二、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分为三步: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和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开具所有红字发票都需要先填开《信息表》,目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写《信息表》,可以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规定和流程

(一)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可以简便记忆。发票联和抵扣联在哪方就由哪方申请。

(二)同步信息

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一对应。

三、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如何申请红字?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销售方取得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编号后再填写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红冲),按照代开专用发票资料去办理红冲手续。

四、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何规定?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注: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需要像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表》,直接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即可。

老师!我有问题!

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但是现在无法办理认证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如何处理?

购买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的程序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中选择“未抵扣”,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操作中,小伙伴们还遇到了一些小问题…

1.去年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今年要开红字发票,税控系统数据库中没有去年的发票信息,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在税控系统中,输入信息表编号后,如果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可以进入负数发票填开界面,手动填写发票各项信息。

2.在税控系统中填开信息表时,什么情况下需要输入蓝字发票的代码与号码?

当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并选择未抵扣,或销货方填写红字申请单时需要输入蓝字发票代码与号码;

当购买方填开红字申请单但选择已抵扣时则无需输入蓝字发票代码与号码。

3.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对应多张红字信息表吗?

可以,一份蓝字专用发票可以分多次进行红冲,但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将自动校验对应同一份蓝字专用发票的多份《信息表》的合计金额、税额是否大于该份蓝字专用发票的金额、税额,若大于则不允许开具。

4.购买方申请了红字通知单,什么时候申报进项税转出?

购买方需要在填开信息表的次月申报期就按信息表所列税额进行转出申报,而非等到红字发票收到再转出。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抄报税抄送的红字信息表的增值税额,如果和当期填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2第20栏不一致,就会无法申报。

5.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认证了怎么办?

红字发票是不需要认证的。购买方应该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红字发票不需要认证,如果一旦已经扫描认证,其信息就进入了一窗式比对。一窗式比对进项税填写部分,如果大于认证的数据,就会无法通过,所以,一旦把红字发票认证,就需要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申报清卡。

6.附清单的专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栏应按照所售货物、劳务、服务如实填写。现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不支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清单,所以如果是退回清单开票的正数发票,销售方在开票系统开具红字是没法开具红字清单的。

如果是部分红冲,购买方填写《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内容”栏应按照所售货物、劳务、服务如实填写就行了。

7.把红字发票开错怎么办?

《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若负数发票与《信息表》不对应,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企业才可以正常申报。

《信息表》上传成功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撤销。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的《信息表》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撤销。

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但已经不能作废。负数发票开具错误不能再申请红字发票,因此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作废,并开具正确发票。若开错的负数发票已经不能作废,就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请税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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