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從責、利、權失衡的角度,看項羽失敗的必然性

在秦末天下大亂之際,六國遺民紛紛起兵投身於推翻秦朝統治的歷史洪流中,項羽是各路諸侯最閃亮的明星,在鉅鹿之戰中一舉扭轉了反秦義軍的不利局面,可以說滅秦之功半數以上要歸功於項羽。項羽率兵進入咸陽後,“尊楚懷王為義帝”,以諸侯合縱長的身份,然後“乃分天下,立諸將為侯王”,共分封十八個諸侯王,自己則自稱西楚霸王,坐擁梁楚之地,定都彭城。但是,經過四年的楚漢戰爭,實力佔優的項羽卻先勝後敗,兵敗垓下,自刎烏江,令後世扼腕不已。

談到項羽的失敗原因,可謂是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因為沒有定都關中,有人人是因為項羽勇而無謀、剛愎自用,還有人說項羽有婦人之仁和狹私之利等等,應該說上述說法都不無道理,關於這方面的論述可謂汗牛充犢,就不再贅述。不同於上述分析角度,本文打算從現代管理學中的權責利統一原則角度,對項羽失敗的必然性進行分析,認為項羽在推翻秦朝統治、分封諸侯、選拔人才、軍事策略等方面存在責權利失衡問題,不僅使得自己處於權小責大利小的尷尬處境,還因在對待部屬的問題上沒有很好地把握好權責利問題,授權不足,責任壓實不到位,難以給予下屬正向激勵,眾叛親離,為最終失敗埋下了伏筆。

權責利對等原則對謀大業成大事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鼎足而立是相當穩固的一種物理狀態,它由此形成了一個三角形,而等邊三角形則是三角形中最穩固的形態。引申開來,在管理學中也存在這樣一個“等邊三角形” ,這就是責權利對等原則。責是指責任;權是指權力;利是指利益。責權利對等原則就是指如果如果想讓個體或是組織承擔一定的責任,就應該賦予其完成責任必需的權力,並給予其與所承擔責任對等的利益。從某種意義上講,一個人要想實現自己的遠大抱負,需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利用建模的手段將影響因素予以簡化,可以用責、權、利三個基本變量構建模型。

正常情況下,於人於己都有利的理想狀態,是每個人的責、權、利都可以保持平衡,這樣可以充分調動管理者的積極性,發揮其最大的潛力,而秦末時期,項羽在鉅鹿之戰之後,就是沒有看清這個問題,對人對己責權利失衡,最終喪失了原本具有的優勢,雖然自己能力突出,“身七十餘戰,所當者破,所擊者服,未嘗敗北”,但是無法創造有利於自己的管理氛圍,也無力為有志向的下屬提供良好的創業機會,最終眾叛親離,以失敗而告終。

總的來看,在鉅鹿之戰取勝後,項羽已經扭轉了滅秦形勢,在責權利失衡的問題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入關分封諸侯之前、分封諸侯時和東歸彭城之後。

項羽在入關分封諸侯前的責、權、利失衡:責大於權,責大於利

早在楚懷王命宋義和項羽北上援救趙國之前,項羽的戰功早已威名遠揚於諸侯。在鉅鹿之戰中,“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於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絕其甬道,大破之,殺蘇角,虜王離。”在公元前207年的鉅鹿之戰後,項羽實際上成為了各路諸侯的主心骨。

項羽召見諸侯將,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

公元前207年秋,秦帝國僅存的有生力量——由章邯率領的秦軍二十萬懾於諸侯聯軍的氣勢,章邯與項羽在殷墟會盟,雙方達成協議:秦軍維持原建制,仍由章邯指揮。不只如此,秦軍的一、二、三把手章邯、司馬欣、董翳,都得到了封王的承諾。

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使長史欣為上將軍,將秦軍為前行。

此時的秦朝已經大勢已去,為了攻取函谷關進軍咸陽,更好地協調諸侯聯軍,考慮到楚國出力最多,戰鬥力強於其他諸侯,於是,各路諸侯決意推選項羽為諸侯聯軍合縱長,相當於諸侯聯軍的盟主。當時的項羽年輕氣盛,在26歲左右,被各懷心思的各路諸侯一推舉,就應承下來。


《鴻門宴》中的項羽形象

這個合縱長的頭銜看似很威風,相當於給了滅秦諸侯聯軍的主要負責人的地位,項羽覺得這是對自己戰績和能力的認可。

殊不知這個“合縱長”的頭銜,除了一個虛名之外,不會給他帶來任何實際好處,也就是無利可圖,無權可用,最關鍵的是,責任無限大。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當時關東各國舊地起兵反抗秦朝統治,都是自發形成的,彼此之間並沒有什麼隸屬關係,只是為了消滅秦朝這個共同目標走到一起,項羽所率領的楚國軍隊雖然在軍事實力明顯強於各路諸侯,但是楚國與其他諸侯之間的軍事聯盟是鬆散的,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隸屬關係,項羽對諸侯軍隊沒有什麼可靠的控制手段,也難以從中獲利,這就是典型的既無權又無利。倘若是這樣也就罷了,好歹有個好聽的名頭,但是這個“合縱長”的背後還有沉甸甸的政治領導責任。以諸侯聯軍的名義做出的任何決定特別是惡行,都會記在項羽這個第一責任人頭上。從管理學的角度看,明顯屬於責權利嚴重不對等,即責遠大於權,責遠大於利。

事實上,項羽也完全可以不擔任這個“合縱長”,畢竟自己是奉楚懷王的命令出征的,可以藉口自己年輕資歷經驗不足,需要楚懷王同意等推脫掉這個華而不實甚至有潛在危害的職務。很可惜的是,項羽並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為自己今後統一天下埋下了巨大的隱患。

實際上,這個“合縱長”頭銜給項羽帶來的責任很快就到來了。本來項羽接受章邯等秦軍的歸降,並讓秦軍帶路。但是到了新安這個地方的時候,由於“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投降的秦卒十分不滿,秦卒們私下頗有微詞,這時候諸侯們就開會研究如何處置秦卒,因為擔心“秦吏卒尚眾,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楚軍趁夜坑殺秦軍二十餘萬人,項羽大失關中人心。

進入關中後,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這裡要說明的是,出於楚人多年對秦人的仇恨,項羽肯定幹了不少殺人放火的勾當,但是,其他被秦朝滅國的各路諸侯們,相信也趁機在咸陽幹了同樣類似的事情,但是關中秦人只知道楚人項羽是諸侯的盟主,諸侯聯軍犯下的所有罪行,最後都得由項羽來承擔,使得項羽難以在關中立足,喪失了定都關中的機會。

項羽分封諸侯時的責、權、利失衡:不願放權,無利可圖

鴻門宴後,面對滅秦大業已成的現狀,如何處置天下成為擺在項羽面臨的難題。根據當時的形勢,由項羽稱帝肯定是不現實的,雖然項羽是各路諸侯中勢力最強的,但是實際掌控的軍隊不過數萬人,不具備全面壓倒其他諸侯的軍事實力,因此,必須以分封的形式給參與滅秦的各路諸侯論功行賞。

項羽分封諸侯形勢圖

公元前206年2月,項羽主持召開諸侯分封大會:楚懷王羋心為義帝,是名義上天下共主,起到了類似周天子的作用;處了項羽本人為西楚霸王外,分封十八路諸侯王。項羽在分封諸侯、劃分地盤時考慮了很多,但是還是為自己和盟友埋下了不少的坑,使得責權利失衡,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狹私嫉仇,沒有給立有大功的田榮封王,沒有給予正向激勵,爭取潛在的盟友,給自己日後楚漢相爭時留下後顧之憂。在秦末齊國復國的過程中,齊國宗室田榮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因為田榮與項羽有宿怨,田榮也沒有前往關中,再加上項羽試圖分化強大的齊國,因此,項羽將齊國一分為三,唯獨沒有考慮田榮,使得田榮大怒,最終先後逐殺三位分封於齊國的諸侯王,自己佔據齊國地盤,給項羽日後留下了很大的爭霸隱患,這才有了後來劉邦趁虛而入攻佔彭城的事情。

二是分封雍王章邯、塞王司馬欣和翟王董翳問題。這三位降將可以看作是項羽陣營一方的,項羽為了阻遏劉邦,將原來的秦國地區一分為三,分給了秦國的三員降將,其中以廢丘為都城,咸陽以西地區歸屬雍王章邯;塞王司馬欣管理咸陽以東至黃河地區,以櫟陽為都城;翟王董翳佔據上郡之地,以高奴為都城。他們的重要職責就是負責牽制監視分封於漢中的劉邦,責任不可謂不大。在權力方面,按照原來在殷墟的約定,他們三位將原關中之地加以瓜分,但是他們率領的秦軍將士基本上都被項羽在新安坑殺,諸侯聯軍還在關中大肆破壞,關中老秦人大都將章邯等人視為“帶路黨”和“秦奸”,因此,即使章邯等人都是秦人出身,在關中屬於主場作戰,但是,民心依舊不穩,再加上經濟凋零,嫡系軍隊不復存在,難以有效應對劉邦可能的襲擊。

項羽在東歸彭城之後的權責利失衡:難以識才,不能充分授權,給予厚報

分封諸侯事宜完成後,各路諸侯各歸封國,項羽也率軍返回自己的封國,定都彭城,實現了“衣錦還鄉”的願望。回到了楚國,並趁機將楚懷王遷徙至郴縣,予以處死後,正式開始統一天下的進程。

項王出之國,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趣義帝行,其群臣稍背叛之,乃陰令衡山、臨江王擊殺之江中。——《史記.項羽本紀》

應該說,爭霸天下最重要的就是吸納人才,重用人才為己方所用。劉邦“漫而少禮”的人,鄙視儒生,曾將儒生的帽子搶下來小便以示侮辱。但是,劉邦得天下的秘訣就是善於用人,用他自己的話講:

高祖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餽饟,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為我擒也。——《史記·高祖本紀》

反觀項羽一方,項羽的最終失敗與諸侯先後背叛密切相關,也與自己不能充分重用人才,不能給予韓信、陳平等良才建功立業的機會,不能給予他們豐厚的回報有關。事實上,作為一個創業集團的領導者,項羽並不合格,沒有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項羽也是禮賢下士的人,得到不少人的歸附,但是,卻存在性格上的缺陷,不敢充分授權給下屬,難以給下屬立功的機會,立有功勞也難以得到應有的獎賞,無法給予優秀的下屬足夠的正向激勵。

高起、王陵對曰:"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史記·高祖本紀》

“項王為人,恭敬愛人,士之廉節好禮者多歸之。至於行功爵邑,重之,士亦以此不附”——《史記·陳丞相世家》

這段是陳平所言,說項羽恭敬愛人,所以廉潔好禮的人都願意歸附他,反而那些追逐功利的人卻不歸附於他。比較典型的是例子是韓信。


韓信

韓信身懷絕學,在秦朝時期卻沒有用武之地,待到陳勝吳廣起義後,項梁也渡過淮河北上,韓信在此時投奔了項梁,但是沒有得到表現的機會,項梁死後又歸屬項羽,項羽任命他為郎中。韓信很想有出人頭地的機會,“數以策幹項羽,羽不用”。這樣優秀的將才得不到用武之地,無奈之下,韓信逃離項羽陣營投奔劉邦,得到夏侯嬰的推薦,也不過擔任治粟都尉,沒有得到重用。後來蕭何向劉邦保薦韓信,並登臺拜將。最終使得韓信有施展軍事才華的機會,為劉邦戰勝項羽立下汗馬功勞,得以封王拜侯。韓信就曾指出了項羽有“婦人之仁”的缺點,即項羽不能任用出色的將領,即便是這些將領立下大功,當封侯拜相的印綬鑄成之後,項羽長久地在手裡把玩,直到這些爵印的稜角都磨沒了,還沒有賜予立功之人。

項王喑惡叱吒,千人皆廢,然不能任屬賢將,此特匹夫之勇耳。項王見人恭敬慈愛,言語嘔嘔,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飲,至使人有功當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謂婦人之仁也。——《史記·淮陰侯列傳》

從韓信的話可以看出,作為一個組織的領導者,項羽崇尚親力親為,但是打天下必須要重用下屬,對他們充分授權,壓實他們的責任,及時給予正向激勵,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這就要求項羽貫徹責權利對等原則。很遺憾,從曾經在項羽帳下效力的陳平和韓信的話可以得知,項羽對待下屬,沒有做到責權利統一的原則,始終處於責權利失衡狀態,無權無利可圖,無責可擔。像陳平、韓信這樣有遠大抱負、試圖在亂世之中建功立業實現自身價值的名士,自然是無法忍受跟隨項羽這樣的主公,良禽擇木而棲,轉而投奔劉邦,劉邦雖然毛病多多,但是敢於用人,善於用人,大膽授權給予正向激勵,最終實現雙贏結局,韓信等人建功立業名利雙收,作為老闆的劉邦也實現了統一天下的經營目標。

結語

在起兵反秦的亂世中,項羽與劉邦,本不可同日而語。項羽乃大將項燕後人,出身將門世家,自幼接受詩書、劍術、兵法薰陶;劉邦卻生於草莽,遊手好閒,慣行市井無賴之事。論才智,項羽智勇非凡,“身七十餘戰,所當者破,所擊者服,未嘗敗北”。反觀劉邦,則更多地仰仗部屬的發揮。論品性氣度,項羽在烏江之畔,面對截殺自己的前部下呂馬童,以身相贈,允其藉此換取千金萬戶, 這是何等的氣魄!與劉邦所說的“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形成鮮明對比。但是,在如何權衡責權利,特別是如何對下屬貫徹責權利統一原則方面,更接地氣的劉邦要遠勝於貴族出身的項羽。正是在把握責權利方面不到位,使得自己和下屬的責權利處於失衡狀態,大大影響了整個組織戰略目標的實現,最終使得項羽本人稱霸天下的目標以失敗而告終,死者已矣,殷鑑不遠。

參考資料:《史記·項羽本紀》《史記·高祖本紀》、《史記·淮陰侯列傳》、《史記·陳丞相世家》、王偉:《項羽之殤:權、責、利失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