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因新冠病毒感染而决定“封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雪鹰365


尽管说,人命关天,没有法律依据也可以这样做,但是,我们国家一直在走,依法治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民主,文明的国家,希望以后人大在这方面,在防疫重大疫情和其他关乎人民生命等重大灾难面前。无论做出什么决策都有法可依。这样也避免出现需要封城的时候,优柔寡断,怕承担政治责任,不敢担当。如果有法可依 那么决策人员,就可以依法快速做出决定,启动非常手段,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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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了解一下,中国防疫传染法法规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不想休息休息


翻看了好多答案,绝大不分给人的感觉 ‘都什么时候了问这样的问题,题主就不该问这样的问题’。

其实我到觉得大家大可不必如此。 初看见这个问题的时候 我也是蛮有兴趣的,但是在答案中翻看了许久也没有找到 想要的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三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这两条基本上可以解释题主的问题。

其实越是特殊时期越能校验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

愿疫情早日结束


山上的树


先少些幼稚多些成熟,再去了解一下何为法?接下去弄清楚何为战时管理?(紧急状态法,即戒严法)你就会或多或少地会知道,当新冠病毒爆发时,国家采取的战时管理是完全有法律依据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去保护尽可能多的人民大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疫情缩小在更小的范围,便于集中精力迅速地控制扑灭病毒的传播,更快地使尽可能多患病者得到及时治疗,使得各行各业将因疫情所遭受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各种社会机构平稳运行,所以封城是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依法采取,目前看来是最科学,最实用,最符合人民大众最根本利益的最有效措施。


用户南国智者


如果有人说这违背人权,那么我想说我要健康和生命,没有了这些,一切都跟你没有关系!我在武汉,封城很痛苦,但是,对于没有任何特效药的防疫工作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和压力!封城在古代也是避免疫情蔓延的最有效方式,或许最初会有些惶恐,但是,当祖国一夜之间从四面八方涌来的救援人员来到这里,我的心瞬间踏实许多!其实可怕的不是病毒,不是封城,而是一个国家对于人民面临苦难时的态度和决定,感激自己生在红旗下,长在新时代,只有努力维护人民利益的党才值得我去拥护,只有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的国家才值得人民热爱!加油中国!加油武汉!


暮然2019


在此时把重点关注在是否有法律依据上,还真是脑回路清奇

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所有集团,个人的行为需要受到法律约束,这是一个大前提,在所有情况下是适用的,没有问题。

但问题在于有许多突发的紧急状况并不适用或并没有法律条款能应用。比如这次新冠肺炎,我并不清楚是否有具件条款针对封城封路一事,如果有的话,我相信是允许封城封路的,如果没有,此事也会在疫情过后,写入法律,完善条款。

紧急状况的一个特点是首要考虑决策行为对事态发展的影响,如何将负面后果降到最小,而不是死板的去找所谓的法律支撑,法律的目的本身就是维护有序性,降低负面后果,强调行为目的而非行为本身,如果紧急状态不在法律指定范围内,或者跟法律相冲突,那法律就需要改。

因为要救因火灾困于房内的人而踹门而入的消防员,是否要评估他是否私闯民宅及破坏财务罪?因为要救心脏骤停的女子而剪衣和做心肺复苏的医护,是否要告他猥亵罪?因为要防止防线溃败而设立的督战队,是否要怀疑他们犯有大屠杀和侵犯人权罪?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出现质疑。


WORKMAN759


封城是为人民好,还需要什么依据,难道学美国看着老百姓死而不管吗?


云端观风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

第四章 疫情控制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黄金时代当家


特殊时期,全国或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或国务院可出台相关法规、条例。


伴你行走江湖


我感觉你提得这问题好象是别有用心,或是内臧杀机。又有点鼓惑的意思!平时的法律体制适合战时吗!战场的行为能受平时的法律规则约束吗!你懂什么是战时管制吗!你没上过战场,你听说过战场的故事吗!劝你别总拿西方国家的那套所谓的人权,自由,民主来忽悠国人!那些都虚伪的!卑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