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和公司董事、監事、高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

證券代碼:000723 證券簡稱:美錦能源 公告編號:2020-016

杭州守成紓困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朱慶華先生,董事、財務總監鄭彩霞女士,董事、副總經理梁鋼明先生,高級管理人員周小宏先生和監事楊俊琴女士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0年2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東杭州守成紓困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杭州守成”)出具的《關於減持股份計劃的告知函》,以及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朱慶華先生,董事、財務總監鄭彩霞女士,董事、副總經理梁鋼明先生,高級管理人員周小宏先生和監事楊俊琴女士出具的《關於減持股份計劃告知函》。

杭州守成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3個月內(該期間內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限制買賣期間或其他限定的交易期間,相應截止時間順延)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40,992,630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

朱慶華先生、鄭彩霞女士、梁鋼明先生、周小宏先生、楊俊琴女士計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除外)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減持,擬減持情況如下表所示: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的基本情況

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杭州守成紓困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1、減持原因:自身經營發展需要;

2、股份來源:通過協議受讓方式取得;

3、減持股份數量及比例: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40,992,630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

4、減持方式: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5、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3個月內(該期間內如遇法律法規規定的限制買賣期間或其他限定的交易期間,相應截止時間順延);

6、減持價格區間: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7、若計劃減持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股份數量將相應進行調整。

(二)公司董事、監事、高管

1、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求;

2、減持方式: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3、股份來源:股權激勵授予股份和二級市場買入;

4、減持數量及比例:

(1)朱慶華: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擬減持不超過75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1830%(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2)鄭彩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擬減持不超過75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1830%(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3)梁鋼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擬減持不超過437,5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1067%(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4)周小宏: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擬減持不超過5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0122%(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5)楊俊琴: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擬減持不超過1,71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0004%(若計劃減持期間有送股、配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上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計劃減持的比例均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

5、減持期間:自本減持計劃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除外);

6、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市場價格確定。

三、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朱慶華先生、鄭彩霞女士、梁鋼明先生、周小宏先生、楊俊琴女士作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承諾: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本人所持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朱慶華先生、鄭彩霞女士、梁鋼明先生、周小宏先生、楊俊琴女士均嚴格履行上述承諾,本次擬減持股份不存在違反其股份鎖定承諾的情況,後續將繼續嚴格遵守減持規則的相關規定履行承諾。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具有不確定性,減持主體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2、本次減持計劃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董事會將督促減持主體嚴格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本次減持的股東不屬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較大影響。

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一)杭州守成出具的《關於減持股份計劃的告知函》;

(二)朱慶華先生、鄭彩霞女士、梁鋼明先生、周小宏先生、楊俊琴女士出具的《關於減持股份計劃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美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