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江西检察机关
疫情防控、检察工作两不误
坚决打击非法犯罪行为!
01浮梁县检察院发出公益诉讼诉前公告!
2月24日,浮梁县检察院依法对立案查办的金某某、祝某某、韩某某涉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启动诉前公告程序。
该院查明,2019年10月至11月底,犯罪嫌疑人金某某、祝某某、韩某某在浮梁县新平村、茶培村等地通过架设电线,安放直流电“电猫”等方式猎捕猫头鹰、野兔、竹鸡等野生动物,将上述捕杀的野生动物出售或食用。
经鉴定,猫头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兔、竹鸡等均为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研究、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
“该案今年1月案发,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2月24日,我们在正义网发出公益诉讼诉前公告,有关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如果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承办检察官称。
02“上高农贸市场金店被盗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2月21日,一名男子因盗窃金银首饰一百余件被上高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该院查明,2月6日晚,2019年8月刑满释放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少的时机,在上高县农贸市场一金店盗窃金银首饰一百余件。
因案发地处于农贸市场,围观群众较多,反响强烈。
上高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后,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就该案提出引导侦查的法律意见。2月21日,办案检察官依法对黄某某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END
监制:周文英
校审:徐红平
文图:浮梁检察、上高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