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增人口、出嫁女、迁出人口和务工子女的土地确权要怎样登记?

用户59183587214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点,土地确权并不是收回出嫁女、迁出人口和务工人口的土地,也不是给新增人口和新进人口免费分土地,严格的说,土地确权是重新统计土地承包数据,给原承包户或者原承户的土地使用权继承者颁发土地证的一项工作。

那么农村新增人口、出嫁人口、迁出人口和务工人口的土地怎么确权登记呢?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土地确权的原则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说结婚新进的人口和新生人口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不会因为家庭人口增加而给增加土地,也不会因为人口出嫁、去世、外迁等家庭人口的减少而收回土地。土地确权登记就是统计家庭承包户现在手里头实际拥有的土地,因为从二轮承包到现在,经过几十年发展,原承包数据变化大,有必要重新摸底统计并重新颁发土地证。

土地确权登记的方法。

很多人最关心的是这些新增人口,出嫁人口,去世人口以及外迁人口的土地如何登记?这个问题,因为农村土地是不动产,又是以家庭成员共同承包的本村集体所有土地,对于外嫁人口和外迁人口的土地,因为土地带不走,户口又不在本村,这部分外迁人口的土地只能登记在其父母及家庭成员的户头上,虽然户口外迁,土地并未收回,只是其土地登记在其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户头上,法律并未规定说确权在其父母名下,土地就是其父母个人的,这里面关系到合法权益的家庭成员分配问题,比如土地被征占了,父母是应该将外迁外嫁人口的一部分分给他们的,但由于受传统重男轻女思想影响,有的家庭嫁出去的就不享受,这里面关系很复杂,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



哪么对于新生人口和新进人口,原本没土地,但他们属于家庭承包户的家庭成员,办理土地证时,新生和新进的人口都要一并登记到土地证上,表示家庭成员共同承包土地的权利,实际上新生人口和新进人口并未重新多分得土地,只是共同享有其家庭原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从这里来讲,外嫁女嫁到丈夫家以及其生的小孩跟丈夫家共同确权,共同享受丈夫家土地承包经营权,取进来的带不来土地,嫁出去的也带不走土地,从这一点上来讲,大概也是相对公平的,但对个人来说,有的家庭是独生女,有的家庭是一男多女或者一女多男,儿子多的家庭取进来的人口多,新生人口多,人均确权的土地面积就少,所以长期不变的土地政策对这些人口多的家庭感觉又造成了不公平。由于女人嫁人的属性和土地带不走的客观性,实际上,国家是没有办法做到让每个人都公平满意的,只能做到总量相对平衡,确保社会稳定。

个人观点。

我个人认为,土地确权到户后,未来重新收回土地打散重分的概率非常小,未来一切都得靠自己,想种土地只能通过有偿的方式获得,要么从别人手中买,要么从别人手中租,土地多的人不想种地和种不了那么多土地,可以出租也可以转让。未来所有人员一律不免费分土地,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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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关于新增人口的土地问题,有很多朋友都问过了,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数量也不能调整。

但是作为一户的新增人口,在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然没有承包地,但也会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出嫁女土地确权时名字可以选择性登在娘家或者婆家一方,这个是看个人意愿的,但只能登记在一方,不能重复登记。

承包户户口迁入城镇,且户口转为非农业,但目前他们仍有承包地,此次也会将土地确权给他们。

在土地承包法对此规定,全家户口迁入到未设区的城市,他们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因此,此次登记,应根据承包方的意愿,给予确权登记颁证。

进城农民子女能不能确权要看职业,如果考取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稳定工作,他们就已经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再作为共有人登记。如果毕业后在小企业打工或自谋职业,工作收入不稳定的,为体现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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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农帮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同时这次土地确权的原则是在上次原有土地的基础上,再承包30年。

也许有人会问为何不重新分地,这样对新出生的人口很不公平。


原因有

1:因为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了的土地,村集体无法收回,而被征地用户已经得到补偿。若是重新分配土地,会对别的村民不公平。所以权衡利弊,还是延用上次承包的基础上,延续30年承包期限。

2:考虑到,每家每户农民,都有新增或者减去的户口。从全国范围的大数据看,实际上大部分人是差距不大的。所以按照延续上次的承包基础,相对来说比较合理。


那么家庭里的新增人口,出嫁,迁出人口确权如何处理呢?

所有新增人口,可以登记在这次确权后的新证书里,但是村集体却不增加分配承包地给你。

出嫁女的话,在婆家属于新增人口,同样可以把名字写进新证书里,却不安排分配承包地。而娘家的,如果你户口迁出后,不再写入娘家的承包地证书,但属于你名额下的承包地,可以退还给村集体,也可以不退还,并一同登记在娘家的现有成员的名额里。



如果是户口迁出,变成非农业人口了,但目前你还有承包地的话,这次土地确权,还是会把你的承包地确权给你,不需要退还给村集体。当然了,你是雷锋,非要退还,村集体会笑纳的。

简单的说,这次土地确权,基本上是不变的,把上一次土地承包给再次延长了30年。

所以,有些人会拥有很多土地,那会是你吗?欢迎评论处说说,这次确权后,你家人均土地变多了,还是变少了。


村哥小凡


凡是农村的改革,绕来绕去都离不开土地问题。关于农村新增人口、出嫁女、迁出人口和务工子女的土地确权要怎样登记,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及时。

因为,到2018年底,全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已经基本结束,2019年是数据纠错的“回头看”阶段。土地确权登记有错的,在这个阶段还可以申请进行修改。

第一,关于新增人口。农村土地承包法上规定,在第一轮承包地的基础上,土地承包延长30年不变。最近,国家又出台通知,明确了二轮承包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这个不变,就包括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规定。

按照这个规定,意味识着二轮承包期开始之后的农村家庭所有新增人口,村集体都不再新增承包地来分配。一句话,新增人口没有地分配了,也就不用谈确权问题了。

这个规定,对全国所有农村家庭都是一样的。新增人口除了家庭内部调整土地,只能通过开荒、或是村集体依法收回的土地重新分配获得土地,但这毕竟是极少数。

第二,关于出嫁女。出嫁女如果在出嫁前已经获得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嫁后是可以依法继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的。

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出嫁女既可以在娘家村里保留承包的土地,也可以在婆家获取承包的土地。但两头只能一头获取土地承包权,不能两边都要地,也不能两头都落空。

但是,如果出嫁前也没有分到土地,就只能按照新增人口的办法来对待。可以出嫁后在婆家村里的家庭通过调整内部获取土地,但现实中这非常难。一般丈夫那边也有兄弟姐妹需要土地分配,外来的媳妇只能靠后排队。

第三,关于迁出人口。这一条各种情况比较复杂,这里只能作个大概的原则解释。

对于农村人,分田到户时由国家提供土地供其谋生。对于公职人员(领财政工资的),国家已经在工资上给予存在的保障。

因此,如果迁出人口已经通过考试、工作分配或是招录等方式,进入行政事业单位享受到国家财政工资的,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村集体收回。

但是,如果农村人是自己通过其他方式迁出到其他地方或进城,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依法继续保留村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强迫迁出人口退出承包的土地。

第四,关于务工子女。只要务工外出之前就已经享受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随父母外出务工之后,继续可以保留,可以正常参加确权登记。

但如果之前一直没有分得过土地,之后也没有得到过村集体重新分配的土地,那么到现在也无法参加土地确权登记要到土地了。这一点与新增人口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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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农通


农村的土地确权到现在已基本结束了,进入给农户颁发确权证书阶段了。但有些农户在确权时发生了一些误差,现在还是可以纠正的。

我曾经参加了一段确权登记工作,对土地确权政策还是了解一点的,上面的问题我来回答一下。

这次土也确权,大政策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

出嫁女如何确权?出嫁女在娘家没有分到土地的,按新增人口对待。登记在婆家共有人中。出嫁女在娘家分到土地的,婆家是本村的,一般情况下,土地留在娘家了,人登记在婆家共有人中。也可以在娘家登记,但只能在一头登记。出嫁女婆家是外村的,但户口没有迁出,出嫁女可以登记在娘家共有人中,户口迁到外村婆家了,就必顶登记在外村婆家中。但必须和出嫁女婆家的村委会核实,只能在一头登记。

迁出人口如何确权?迁出人口如果是他的家庭还有人,那么他就不作为家庭共有人登记了。他全家都吃财政了,就不能确权了,土地可收回重新发包。迁出人口全家迁到其他农村了,但在当地没有分到土地,这个还要协商处理。

外出务工人员及子女,因为他们户口还在本村,在外都是打工为生,所以都按本村村民一样对待。


华月一牛


农村新增人口、出嫁女、迁出人口和务工子女的土地确权登记,在农村分配土地承包期时已经确权的,在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就享有农村土地经营权。


很多农村在2018年就已经确权登记了,而2019年的出生人口、出嫁女在老公这边是没有进行土地确权登记的。只能等下一次土地确权时,才会再登记出嫁女和孩子的名字。而迁出人口是一样的意思,迁出人口不再是农村经济组织成员,所以户口迁出人口不应该享有农村承包权,而迁出人口在还没有迁出农村户口的时候就已经进行了土地确权的,则这土地承包期内的经营权还是属于该农民。

而外出务工农民子女的土地承包权登记也是一样的意思,如果子女出生在承包期内时,则其姓名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登记。但是,我们也知道土地承包是以家庭联产为单位,虽说土地确权并登记还没有上你的名字,但是你一样享受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每年都有新增人口与去世人口,所以土地承包权不可能每年都进行重新确权登记,相信这个大家应该都能理解。


三农天地


土地,是农民伯伯的饭碗,关系到农民们的切身利益,每当家庭出现新增人口,迁出人口,那么土地的承办经营就需要重新确认登记,于是便出现了土地确权的概念。



随着每个家庭的婚、丧、农转非等等的变动,致使户口出现相应的变动,那么新增人口,出嫁女,迁出户口和外出务工的,土地到底是要增加还是减少呢?该如何确权?



2018年土地确权政策规定: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政策的中心思想就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低”



增人不增地,就是因嫁入女或者新生儿使户口增加的,土地仍旧保持原来的面积不变,确权不变,不会因为人数的增加而增加,这样做有利于减少土地在流转的时候因为经常的变动而造成土地流失,一直保证承包人的稳定经营权,利于管理。

减人不减地,就是因丧事或者农转非使户口迁出的,土地仍旧保持原来的面积不变,确权不变,不会因为农村户口的减少而减少土地,承包人仍旧享有土地的经营权。



土地关系着农人的每年收入,是农民们的最重要的经济来源,确权的不变性,也给予农民们管理上的利处,致使土地能够被稳定有效的合理经营种植。


聚焦新三农


你的这些问题在各地方的土地确权政策中都有作出了明确规定的,只是可能在具体实际操作上,各个地方会有一些差异。

下面我们就来一一了解下。

1.农村新增人口土地确权

一般来讲目前的农村新增人口是没有分到土地的,也就不存在要对他们的土地进行确权的说法了,但是他们可以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在确权证上。

而对于以前没有分到地但是自己去承包了村里的四荒地等未利用土地的新增人口,则可以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确权。

2.农村出嫁女土地确权

农村外嫁女的确权通常按照“只确一处权”的方式来处理,即娘家婆家只确一个地方的土地的权,如果婆家没地,那么娘家的土地就必须按照要求给与确权。

3.农村迁出人口土地确权

户口在土地确权前已经迁出的话,只要不是全家户口都迁出了,那么是可以继续确权的,只是户主要是家里户口还在村里的成员,其他人员可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

4.农村外出务工子女土地确权

外出务工的子女,户口没有迁出的话,是要参与确权的,分户了的要本人回乡办理土地确权,没分户的父母参与确权,把他们作为土地共有人登记在确权证上即可。


土地论坛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事项权利的确认、确定。依照政策的规定进行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其他事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为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农村土地的确权对农民是有益处的,所起的作用是保障农民权益,是土地新一轮改革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在已有些地方实行了土地的确权发证,有些地方在推进中,计划2018年土地确权将全部完成。

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基础、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但现在种地根本赚不了多少钱,耕种周期长,加上粮价不稳定及卖粮难,仅凭为种地而种地去维持生计养活自己并非易事,种地养老似乎成了不可能的事。随着土地确权,意味着土地带给农民另一种养老方式。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釆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农村土地在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原定农用土地承包到期以后,再延长30年不变。承包期结束后,不论调整土地与否,都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与农户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在新承包期内,可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说,户口内人口迁出迁入只影响下一轮承包。所以,土地确权是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土地确权不是按现状也不是按户口,而是依照土地承包合同和权属证书。


Yifan5


增加不整地 ,减人不减地!

我们这次土地确权的是延长我们原有的土地承包制度 ,在原有的基础上面在延长三十年 。

也就是说 ,这个土地确权的时候 ,即使你们家原来有五口人 ,然后土地有5亩 ,现在人口增加到了十口人 ,但是本次土地确权之后 ,你们家仍然是只有五亩土地的哦 。



很多人会问到 ,为啥人数增加了 ,却没有增加土地呢 ?其实大家可以想的明白 ,原来我们的土地已经按照户口分发下去了 。

那么村里面的土地已经分发完了 ,如果增加人口的话 ,那么土地从哪儿出来呢?

所以我们农村里面的做法就是增人不增地的叫法 。

就是不管你又多少孩子 ,都没有办法从新分配这些土地给你了 。



减人不减地又是什么

对于增加的人没有增加土地 ,那么死亡的人也不会减少土地的 ,这个不会因为你家里的老人死了过世了 ,你们家的土地就会减少了 。

不会的 ,这些土地是由他的子孙来继承 ,如果没有儿子的话 ,基本会给女儿 ,或者给自己养老送纸的侄仔等等 。

所以你们确权也不用搞什么东西和手续的啦 ,如果是确权的话 ,就让工作人员去确权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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