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汉代要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

薛佩萁


分封制最早诞生于商朝,只不过商朝时期分封制还处于雏形,只有侯和伯这两个爵位,到了周朝时期,才把分封制进行了完善补充,使其正式成为了王朝统治天下的一种政治制度。分封制的诞生源于古代封建社会,交通不便,社会生产力低下,中央朝廷无力掌控幅员辽阔的疆土。所以便开始大规模的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说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诸侯就可以了。虽然在早期分封制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生产力以及科技的进步。分封制就开始显得鸡肋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诸侯逐渐成为了国家尾大不掉的威胁。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名存实亡,此时更多诸侯们也意识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郡县制的雏形也就开始诞生了。据史料记载,“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当时正是楚武王熊通时期,而“郡制”起源于秦国,当时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时期。后来经过法家的不断完善。郡县制的雏形终于诞生了。秦始皇时期,秦国平灭六国一统天下。秦始皇改元称帝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后,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所以秦始皇又开始深入改革郡县制。并且完全废除分封制,改为全面实行郡县制度。也因此郡县制成为了秦汉之后国家执行的政治体制。

郡县制的优势就在于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如果国家统一,但执政制度还是按分封制来执行的话,那么统一的国家迟早有会分裂。地方势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权日渐低沉。那简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战国时期是怎么来的?不就是因为分封制导致的地方政权尾大不掉,中央权柄丢失的结果嘛。

刘邦击败项羽建立汉朝之后,汉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谓“汉随秦制”就是这个意思。郡县制在秦末被起义军认为是暴政。但事实上刘邦很清楚郡县制的好处和分封制的弊端。原本刘邦要是聪明的话,那他就该严格的遵循秦法。但刘邦毕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决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属来保护中央,保护自己。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们认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应该受益。但刘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会毁了汉朝的国运。所以刘邦就想了一个笨办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刘邦根本没有秦始皇的大气魄。刘邦以为自己的决定很英明,但事实上,就因为刘邦的摇摆不定,这才导致后来汉朝皇帝全都摆脱不了削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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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崩溃就意味着郡县制的失败,在陈胜吴广起义之后,六国贵族就已经纷纷复国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来的地盘。到陈胜吴广死后,就更加如此了,连首先举起反秦大旗的楚国也恢复了原来贵族为王的状态,原来一些陈胜所立的诸侯王也很快纷纷被杀,大体上就回到了秦灭六国之前的状态。

到刘邦和项羽奉命北上救援赵国的时候,就已经完全是六国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击败楚军,击杀项梁以后,大体上就是沿着之前秦灭六国的路线,继续向东进攻,只要击败当时相对实力比较强的赵国,关东各国抗秦就没有主力了,只是在巨鹿之战中项羽破釜沉舟,击败了秦军,又迫使章邯的二十万人投降,情况才逆转了。

之后按照楚怀王的约定,先入关者为王,项羽率军与章邯的秦军对峙,刘邦则率兵直接进攻秦国关中故地,最终成功突破秦军的防线,进入关中,秦王子婴出降,秦国灭亡。按照之前楚怀王的约定,那么就应该刘邦为秦王。项羽却表示不服,率兵击败了刘邦派到函谷关的守军,并且拆毁了函谷关,进入关中,大肆焚掠,之后又大会诸侯,调整了各国封地。


因为项羽调整各国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国,所以原来各国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给自己的是楚国比较核心的地盘,他自己为西楚霸王,所以导致他刚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个诸侯国就开始相互攻击,天下再次大乱,而项羽则先率兵北上进攻齐国,刘邦乘机从汉中返回关中,消灭三秦,派韩信率兵进攻赵国和齐国故地,他本人则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汉相争的过程中,各国诸侯也在项羽和刘邦之间选边站队,刘邦一边拉拢那些反对项羽的诸侯,一边消灭仍然站在项羽一边的诸侯,最终连项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诸侯都背叛了项羽,众叛亲离的项羽最终在垓下之战中被韩信击败,他本人在逃到乌江边后自杀。楚汉相争最后以刘邦的胜利告终,而这时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诸侯,以及他自己册封的齐王韩信等诸侯。


所以,在击败项羽之后,刘邦接着就开始进攻异姓王,最终消灭了韩信,英布和彭越为代表的异姓王,而将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为诸侯王镇守,并约定非刘氏不得王,否则就天下共击之。这时候刘邦分封的诸侯王,越往东南,地盘越大,而大多数诸侯王的地盘都是只有之前项羽分封之后的地盘大小。

刘邦定都关中之后,能够直接控制的关中地区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区,主要是韩国和魏国的一些地方,能够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采取了中央直辖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县制,而其它那些中央当时还鞭长莫及的地方,则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诸侯王都是刘氏子侄,以保持全国的稳定。也就是说,汉初分封制和郡县制并存的局面并不是刘邦设计的,而是历史遗留问题。


萧武


刘邦之所以要分封和郡县并存关键在于,刘邦认为东周亡于分封,而秦代亡于郡县。为了避免相同的历史重现,刘邦采取了分封和郡县并存的政治制度。意图使得大汉王朝千秋万世。而事实却证明了刘邦的想法是自以为是。最终还是导致了七国之乱。

大汉初立,在采取何种“政体”问题上,朝堂上下不同看法,有的说分封制有利,有的说郡县合理。“打江山易,守社稷难”,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国家管理机制,新建立的大汉王朝也会重蹈大秦帝国的覆辙,随时都有被颠覆的情况发生。而刘邦最后采取了两者兼顾的制度。即部分宗室封建地方为诸侯国,其余地区实行郡县制。让两个政治管理制度并存,共同发挥作用护卫大汉王朝,但问题是这两种制度是无法兼容的、二者属于天然对立。

我们也必须承认,刘邦在当时采取兼収并用郡县制和分封制确实有他的高明之处。分封制可以有助于稳定国家政局,防止新的叛乱以及旧贵族的重新崛起。可以起到巩固国家的作用。周代无疑是分封制的顶峰,但由于周王室的衰落,导致了最终秦朝灭六国取代周朝建立起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王朝。秦始皇由于认为周朝亡于分封,而彻底采取了郡县制。秦始皇一死,由于陈胜吴广起义,秦朝无宗室在地方就藩。一旦起义如燎原之火熊熊而起,六国纷纷复立。秦国骤然而亡。

鉴于周朝和秦国的亡国教训,所以刘邦采取了二者并用的措施,实际上这也是刘邦的无奈之举,在楚汉相争之际,刘邦必须要整合所有的利益集团共同对付项羽,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列土封疆。封王拜侯。所以才不得不咬着牙封韩信为齐王,只有提高这些人地位,给足利益。他们才会共同抗击项羽。而项羽却没有这一点眼光和政治智慧。所以刘邦最初分封是时候有七个异性王。

在汉朝建立之后,异姓诸侯王成了刘邦的心头之患,也是刘邦必须铲除的政治不安定分子,所以刘邦在铲除英布、彭越、韩信,张敖,卢绾之后,定下了“非刘姓不得封王”的规定。宗室就藩地方成为定例。铲除异性王首先就是刘邦卸磨杀驴的帝王阴暗面因素,更多地是刘邦作为一个政治家,为了家天下顺利延续而做出的必然决定。但刘邦意料不到的是,由于刘邦给予诸侯王的巨大权力和地位。导致诸侯国实力极具膨胀。而汉朝中央政府衰弱,削藩就成为必然,在这种情况下 七国之乱的爆发就也就是必然。待平定七国之乱以后。分封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郡县制就一直成为封建王朝统一的政治制度

汉代的社会形态已经与周朝和秦代有所不同,贵族已经失去了他的历史舞台。地主阶级的兴起促进了郡县制的发展。也就是说郡县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刘邦分封制并没有保证汉朝内部长治久安。倒是郡县制延续了汉朝的寿命。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清水空流


周朝施行分封制,结果把自己给玩儿没了;秦朝废了分封制,结果最后没人来救。汉太祖刘邦建立汉王朝之后想来想去,干脆分封制跟郡县制一起施行好了。

分封制的利弊

商朝开始,就出现了分封制,而周王朝建立之后,为了控制管理经营辽阔的疆域,根据宗法制的规制施行分封制,将周王室的同姓子弟还有部分的功臣、前朝后裔、先贤后裔,分封到天下各处建立从属于周天子的诸侯国。最开始在分封制下,大量的诸侯分散到各地,服从天子号令,定期朝贡并且提供赋税力役等,的确很好的拱卫了周朝的江山。

然而,诸侯们在各自的封国之中享有世袭王权,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诸侯之间互相攻伐兼并,很多的大诸侯实力不断增强。而周天子,土地越来越少,实力越来越弱,威望越来越低,到了西周后期周王室的王权受到严重削弱,分封制受到破坏。平王东迁之后,周天子基本已经沦为中看不中用的象征性存在,诸侯们平日里做事,压根就不理会周天子。

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春秋时代的楚国诞生了历史上的第一个县,而秦穆公时代秦国出现了最早的郡,郡县制开始萌芽产生。郡县的产生与当时诸侯国的情势发展密切相关,由于土地私有制与按田亩征收税赋的发展,分封制时期的采邑制、世卿世禄制已经不能再适应当时的需要。所以,当时的诸侯开始在新征辟的土地上设立郡县,由国君直接派人管理。

秦王朝建立之后,秦始皇深感当年的分封制弊端诸多,分封诸侯最终尾大不掉害了周王室自身,所以干脆就废除了分封制,将秦王朝土地分成若干的郡县,由皇帝直接派遣官吏进行管辖。郡县制之下,郡守与县令由皇帝直接进行任免,同时也不得世袭,如此一来使得皇帝手中的皇权得到极大的强化,理论上有利于安定与发展。

汉朝郡国并行

汉朝不同于之前施行分封制的周朝,也不同于施行郡县制的秦朝,而施行的是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列的“郡国并行制”。汉朝在继承秦王朝设立天下郡县的基础之上,又大量分封诸侯,将同姓的刘氏宗亲分封到各地为诸侯。

本来在楚汉争霸之时,当时的刘邦为了聚拢更多的力量,所以答应分封韩信等功臣为王,然而狡兔死走狗烹,汉朝正式建立之后,刘邦又以各种借口与方式将这些“异姓诸侯”纷纷剪除,再分封同姓的皇族子弟进行代替,最终除了长沙国之外,汉朝诸侯国均为刘姓同族。

郡国并行的原因

最初,汉朝在施行郡县制的同时又保留分封制,的确是权宜之计,毕竟刚开始为了对付项羽,刘邦想要拉拢更多的六国遗臣,当然要给予适当的好处,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裂土分封,让他们能够在地方上成为一方诸侯。不过,这毕竟也只是一时之策,当汉朝江山坐稳之后,刘邦剪除异姓诸侯之后,依旧还是保留了这种制度。

在刘邦看来,完全施行分封制的确很容易重蹈覆辙,就像当年的周王室那般,最后反倒是被诸侯们给欺负得惨兮兮;而郡县制虽说很好,可完全施行郡县制好像也不行,当年秦王朝没有诸侯王,结果危亡之际孤立无援,那干脆就两者一起施行。

另外汉朝初期,天下经历了春秋战国、秦朝、楚汉争霸这数百年的乱世,早就已经是凋敝不堪,汉朝推行郡国并行之制,给予诸侯国很大的王权不加干涉,也是当时汉朝施行“无为而治”之思的表现,汉朝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促进地方上的恢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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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汉初要实行郡国并行制呢?

是因为刘邦同时吸取了周朝分封制和秦朝郡县制的弊端,所以采取了将两种制度中和的方式。实行郡国并行制。

周朝分封诸侯结果诸侯割据争霸

周天子起初为了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实行了对亲属功臣分封土地的制度。分封的等级从上而下为:诸侯、卿大夫和士。

诸侯在自己的封地拥有极大的自主权,除了战时与周天子协同作战与按时朝贡以外。拥有自主的军权、征税权与官员的任免权。诸侯的职位拥有世袭权。

在分封初期时,天子与诸侯是直接分封的关系。这时诸侯与天子、各诸侯之间的关系还相对亲密,还能共同协作。

而随着诸侯王与天子的不断世袭,一代又一代。使得诸侯与天子、各诸侯之间关系越来越疏远,矛盾越来越大。导致最后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割据混乱的局面。


秦朝郡县制引起地方贵族势力的不满

秦统一六国之后,为了防止周朝诸侯割据混乱的局面在次上演。就实行了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在地方设置郡、县,由中央直接管辖。

这一制度本身是比分封制更进步的。加强了全国的稳定,促进了各地的交流。也可以有效的防止地方割据,但秦国刚刚建立,六国贵族势力仍然存在。这样急于改革,难免会造成地方贵族势力的不满。

最后随着秦朝统治内部的腐朽,各地势力也随之而起,最后推翻了秦朝的统治。


汉初吸取二者教训,实行郡国并行制

汉朝初期,刘邦同时吸取了周朝与秦朝灭亡的教训。进行郡国并设,在继承秦朝郡县制的同时又分封诸侯国。

郡国并行制既继承了相对分封制更为进步的郡县制,又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为汉初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但随着诸侯王的不断世袭继承,诸侯国彼此之间、诸侯国与中央的不断疏远。导致再一次出现了地方叛乱,这就是西汉的“七国之乱”。

最终中央出兵平定了叛乱。到了汉武帝时期,汉武帝采取了“推恩令”的措施,不断削弱诸侯国的势力,最终基本恢复了郡县制。


事实证明,只要地方有诸侯国的存在,那么国家就难以长期稳定。秦朝实行郡县制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就在于没有采取平缓的过渡措施。僵硬地进行改革,导致加剧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所以最终来看,汉初的郡国并行制是作为分封制与郡县制的过渡时期的一种中和的制度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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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分封制所代表的贵族政治被证明随着血缘关系的淡化,贵族会为了权力向君王发出挑战时,秦始皇将目光朝向了以官僚政治为核心更加稳定的郡县制。

秦朝灭亡后,刘邦和项羽又围绕着该实施郡县制、还是实施分封制的问题,展开了新一轮的讨论。

这一次争锋的结果,最终以刘邦实行郡国并行制告终。

那么,刘邦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才会做出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呢?

一、汉代的郡国并行制是基于特定环境下的产物

一切制度的设计,都要结合本国实情,做到实事求是。

秦始皇推行郡县制前,曾让大臣们进行过一次讨论,丞相绾(王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李斯却认为,分封制的实施,正是导致周朝社会动乱的根源。

李斯的话,促使秦始皇做出了决定,他选择了——郡县制。

刘邦在做出决定前,也有过类似的考量。

1、刘邦为了缓和与六国贵族的关系,做出的一次政治妥协

刘邦之所以能够统一天下,而实力更强的项羽只能以失败告终,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刘邦舍得和六国贵族、功臣瓜分蛋糕。

楚汉争霸期间,六国贵族的影响力依旧巨大,对当时的贵族和百姓而言,以分封制为核心构建出的国的羁绊早已深深刻在了骨子里。

刘邦要想让新生的汉王朝稳定下来,只有先与这些六国贵族们达成妥协,再逐步考虑分化、瓦解的事情。

2、刘邦在吸收了前人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为了避免像周朝那样陷入诸侯混战的局面,以及如秦朝那般早亡

汉承秦制,这种吸收前人治国经验为己用的例子,是一个新生王朝,成长起来的常用手段。

毕竟,如果新设计制度,我们要考虑制度的可行性,制度存在得到变数,制度需要投入的成本等等话题。

摆在刘邦面前的教训有两个:周朝实施分封制结果引发了诸侯混战、秦朝实施郡县制结果被六国百姓推翻了。

那如何才能防止诸侯混战,又能避免六国百姓抵触呢?

刘邦面前的答案很简单:既分封,又郡县。

首先,将天下绝大多数领地归纳在中央手中,实施郡县制,然后再以功臣和宗室子弟为王侯,在某些特定区域实施分封制。

这种特区+郡县的手段,便在这样一种特定的情况下诞生了。

二、汉代实施郡国并行制是基于满足让政权长治久安的需要

刘邦晚年,举行过一次杀白马起誓的大会,会上刘邦发言说:非刘氏而王者,若无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

这句话,揭示了刘邦为何要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再行分封,咱们细细品,不难发现,刘邦的行为颇有深意——他想建立一个不灭的王朝。

怎么做呢?

郡县做基础,搞好基层工作,刘氏宗亲和功臣为左膀右臂,起到安邦定国的作用。

从想法来看,郡国并行制在西汉初期,确实符合一个新生政权,融合多股势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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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喻,如果你去管理一个工厂,对于废品量的问题,如果你严格限制废品量,工人自然睁只眼闭只眼,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如果不限制废品量,而追求质量,废品量又大幅度增加,你怎么办?只能找中间的平衡点了吧?

刘邦面对的选择也是一样,

他在总结秦朝灭亡的经验教训,得出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在于秦朝没有分封,导致地方造反不能迅速镇压,朝廷里权臣可以杀皇帝,可以控制外廷,

如果秦始皇分封子弟为诸侯王,固然可能导致诸侯王造反,但是,如果分封了,诸侯王重兵镇守六国故地,刘邦项羽这些人就不敢有造反的想法了,即使造反,也能迅速扑灭,不会坐大,有了强大诸侯王制约,赵高敢杀皇帝?敢指鹿为马?

北宋以前的历史告诉我们,如果不分封子弟为诸侯王,单纯的施行郡县制,那是在找死,看看曹魏,限制宗室权力,权臣就篡位了。

汉武帝削番成功后,诸侯王的威胁解决了,但是,矫枉过正,步子跨的太大了,把诸侯王完全清理出局了,权臣就层出不穷,最后权臣篡位。

但是,如果分封诸侯王是不是可行?

实际上,也不可行,分封诸侯王,必然导致诸侯王叛乱,皇室倾轧,然后帝国在诸侯王叛乱中灭亡,或者削番成功后,被权臣篡位。

既然分封导致诸侯王叛乱,郡县制导致权臣篡位,那就折中吧?

实际上,魏晋南北朝很多朝代,都是在刘邦的基础上做出微小的改变,比如李世民,同样分封诸侯王了,

郡国并行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春秋时期,大国灭小国之后,就在这个国家基础上设置郡县,派遣非世袭流官管理,而不是分封出去,战国大多国家也是这样。

刘邦立国之后,自己独占关中,原秦国故地,把六国故地分封给子弟,在关中设置郡县,也就是郡国并行制。

如果刘邦没有分封诸侯王,那吕雉会不会成为第一个称帝的女皇,谁也不敢保证,吕雉当时就已经有一枚皇后玉玺了,跟皇帝没啥区别了,这还是有刘氏诸侯王的基础上,如果不分封呢?

周勃敢杀皇帝,但是,刘恒做了皇帝后,就是货真价实的皇帝了,

同样条件下登基的刘贺,没有了诸侯王的拱卫,也想学汉文帝夺权,结果呢?

如果没有诸侯王,谁敢说,刘恒不会成为傀儡?

刘邦这样的牛人,选择的制度必然是权衡利弊做出的决定,是符合当时的政治环境的,


南朝居士


这个应该是刘邦在充分考滤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优劣后做出的决定。

先来说说分封制

分封制指的是帝王为了统治广阔的土地而分封诸侯国的制度。分封制始于商朝,后来在西周之时便开始了大规模的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给王室子弟或有功之臣!

分封制的好处

在商周那个极其不便利的时代,中央王帝要想亲自管理与统治广阔的疆域是极其困难的,而分封制的出现刚好解决了这一难题!

周天子做为天下共主,将比较远的统治区域分封给自己的王室子弟与有功之臣,让他们去独自治理,从而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

且每当中央王室有难,则通知各个诸侯国前来支援,以此来确保大周的长治久安!

分封制的坏处

我们知道,每个人就会有自己的私欲与野心,拥有自己领地的一方诸候更是如此!

随着时间的发展,周王室的实力与影响力渐渐变弱,各方诸候的野心也开始膨胀起来,慢慢不再受中央王室的控制!

东周的春秋战国时期,自诸候国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互相征战,周天子天下共主的身份名存实亡!!

再来说说郡县制

秦国一统六国之后,正是看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始皇帝嬴政听信了李斯的建议,改分封制为郡县制。

采用郡县制的秦朝,中央高度集权,地方不曾拥有任何势力,从根本上消除了秦皇室被地方势力架空的危险。

然而,楚汉反秦之时,面对刘邦与项羽的攻秦大军,咸阳危难之时,秦国的地方政府却没有任何实力对中央施以援手!!

正因为如此,惜日强大的秦帝国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崩塌!!

分封与郡县并存

刘邦在建立汉朝之后,在决定使用何种管理制度之时肯定有做过全面的思量。他深知周朝的分封制使东周陷入了春秋战国的混乱局面。

同时,大秦帝国中央危难之时,因地方无力救援而迅速败亡的过程也给刘邦敲了一记警钟!!

正是出于各方利弊权衡之下,最终汉代选择了让分封制与郡县制并存的统治方式!

事实证明,也正是因为两种制度并存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救了汉朝:

刘邦建立汉朝不久就驾崩而去,之后就是吕后专政,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吕后正是因为对各个刘姓诸侯的忌惮,才没有将大汉江山的姓氏由刘改成吕!!毕竟,每一方诸侯都手握重兵!

后来吕后过世,掌握了一定兵权的吕氏家族也正是因为担心其他刘姓诸侯的讨伐而不敢篡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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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所谓的分封制与郡国并行制的区别。

分封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分封领地。

郡国并行制:西汉初年,在地方上继承秦朝的郡县制,同时又分封诸侯王国,郡国两制并行。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盛行于秦汉。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以上的三种制度,从上到下,是一个中央集权由弱到强的对于地方管理的政治制度。

分封制有着血缘关系作为纽带的,比如周王把自己的兄弟啊(当然也有功臣什么的)放到地方去管理,而这样的一种官位是

世袭的,并且具有很大的权力,甚至可以组建军队。——那么这样就容易造成一家独大什么的,威胁中央。分封制在王畿之内是有官僚系统的,但是在王畿之外的广大领土全部都由通过分封诸侯国来进行管理。

汉代初年的郡国并行制度其实可以从原因来分析:

1.流氓开国皇帝刘邦出身寒门,和他打天下的都是一些好兄弟什么的。刘邦为了拉拢人心,分化项羽的阵营,早就立了韩信啊,英布一些人为王——即异姓王,那么开国之后肯定要给予这群和自己打天下的兄弟好处了,于是就封王,但是他们后来一个一个被搞掉了。2.还记得汉初的时候是遵循黄老之学么——“无为而治”,来修生养息,其实无为的准确来说是中央,中央给予了地方足够的权力和自治自由让地方能够休养生息,恢复经济。3.秦朝郡县制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官僚系统,课本上应该有提到,通过皇帝任免非世袭的专业官僚人员来进行国家的管理,这是一个很好的强化中央集权的方式。

那么汉初皇帝在吸取西周和秦朝灭亡的基础上,于是乎整出了一个这样郡县/封国同时存在、并行的一个折衷的政治制度,可以比较好的达到需要的效果,为后来的七王之乱埋下了祸根。

-后来在文景的众建诸侯(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削藩弱国(晁<chao>错)的政策之下,封国的地位权力慢慢减少,随着汉武帝推恩令实施,逐渐被废除。/<chao>

元朔二年( 前127),主父偃上书武帝,建议令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为列侯。这样,名义是上施德惠,实际上是剖分其国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这一建议既迎合了武帝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诸侯王武装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为武帝所采纳。同年春正月,武帝颁布推恩令。推恩令下达后,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不少王国也先后分为若干侯国。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这样,汉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其后,王国辖地仅有数县,彻底解决王国问题。

在这一种情况下,所谓的王国根本就只剩下一点点的地方,难以组织起与中央相抗衡的力量,郡国并行制早已名不副实,逐渐走向终结。其实对于这样的一种政治制度的平衡,李峰教授《西周的灭亡》一书中有提到一些很棒的观点,可以参考。《剑桥古代中国史》的结语接近末尾的时候,英国汉学家鲁惟一(Michael Loewe)写道:

帝国必需寻求一种灵活的折衷方案,而这几乎很难做到:即在一个严格的和纪律严明的政府模式和对人性的道德价值的重视之间求得一种可行的平衡。从一开始,他们就面临着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在帝国的黎明降临之前已经出现了,但在以后的两千年内依然没有完全解决。每一朝王室都要在决定其政府方式的两种不同原则之间进行选择。帝王们或者可以依赖连接他们祖先的血缘纽带来确保臣子的忠心以对抗个人野心,或者可以基于才能的原则通过控制主要官员的任命来运营自己的政府。没有哪种原则是完全有效的。

当我们用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中国历史时候,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窘境”:——围绕两种政府的摇摆,一种是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政府,而另一种则是通过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这种摇摆对王朝的政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并且引导着历史的进程。我们可以把西周和秦朝作为这样的两个极端。

当206年刘邦攻入咸阳的时候,庞大的秦帝国几乎在一夜之间消亡,除了业已瘫痪的官僚体制外,没有其他的东西把人们和帝室联结在一起,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鲁惟一所描述的“人性的道德价值”的重要性。

于是在汉代皇帝的面前就有着两种国家政府模式,一种来自秦,一种来自周。所以汉代的制度就变成了一个混血儿:在东半部,汉帝国主要沿袭了秦帝国的基本行政管理结构(郡县),而在西半部,又增加了西周的特征。

1.刚开始时这些诸侯王国很多是异姓诸侯王国,有些是刘邦所封,有些是战国的贵族后裔在反秦的战争中占地割据建立的旧王国。——有点像回到东周时期诸侯林立的样子。 2.后来因为这些诸侯存有异心,刘邦“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将很多的异姓诸侯换成了汉室的人——有点像回到了西周以分封王室亲属为特征的“封建”制度。3.后来发现人心可畏啊,就连自己的宗亲也有反叛的意图——在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意见引发的七国之乱应该可以看得出来。于是乎汉武帝推行了“推恩令”,分割分割再分割——结果就是所谓的地方诸侯王国变成了只有几座小城和一些税租的收入——没有王国的王,徒有虚名。这种“没有王国的王”几乎成为了后代中国每一个王朝帝国的结构规范。它不但满足了加强帝国官僚政治统治的需要,同时又建立了贯穿了帝国的血缘纽带。通过封赐皇室亲属比所有的官吏都要高的诸侯王地位,一个上等特权阶级由此诞生,这个阶级又反过来保障了皇室家族的统治地位。

李峰教授认为在这个时候:

用鲁惟一的话说:一个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与”人性道德价值“之间便达成了一种一致。或许更重要的是,在秦朝旨在实现政治统一的法家政策与西周的血缘策略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衡。

这种平衡的达成归功于西周的历史经验,并且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汉代以后:很少有王朝是因为不断增长的地方主义而走向衰弱的(唐朝除外)。相反的,地方势力的膨胀通常是王朝衰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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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和郡县并存的制度,一方面来自历史继承,一方面处于现实。

先说继承, 司马迁对于分封就说过:

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於鲁、卫,地各四百里,亲亲之义,襃有德也;太公於齐,兼五侯地,尊勤劳也。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过百里,下三十里,以辅卫王室。

分封制是从周开始就继承下来的一项制度,这是有深厚的历史继承的。至于郡县制,则直接继承于秦,《史记》说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那么另外一面,从现实来说,郡县制肯定比分封制更有利于维护统治,但是《史记》中也说

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广彊庶孽,以镇抚四海,用承卫天子也。

意思是刘邦平定天下后,天下疆域如此之大,而骨肉同姓刘的人太少了,所以没办法,不得已广封异姓王以镇抚四海。

但是另一面,皇帝针对分封的诸侯不断调整取消,

吴楚时,前後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齐、赵、梁、楚支郡名山陂海咸纳於汉。

这里说的是通过削藩,在汉朝开国百年之后,终于解决了诸侯割据的问题,使天下统归于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