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參與賣淫、嫖娼,法律上如何處罰?會不會被單位開除?
公職人員嫖娼會不會被開除公職,我們先來看一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了賣淫、嫖娼的,會受到哪些處罰,但是並沒有提到對職務的影響。接下來 帶大家來看一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修訂)
第一百三十五條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係、從屬關係或者其他相類似關係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
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
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如果大家還沒有看明白的話,我們再來看一下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一些規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三十一條
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製造、傳播違法違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組織、參與賣淫、嫖娼等色情活動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組織、參與賭博活動的;
(四)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
(五)包養情人的;
(六)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或者拒不承擔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等的;
(七)其他嚴重違反公共秩序、社會公德的行為。 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行為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
相信大家已經看明白了,以上兩個政紀類條款表明,如果公職人員參與嫖娼,將視違紀事實及情節,給以降級、撤職至行政開除的處分。